第10章 “兩億,加你的一只右手。”(第3/3頁)

作者有話說:

提問:警察可以暴力執法嗎?

答:

①警察不提倡暴力執法。要看實際的情況,對於犯罪人員抓捕或嫌疑人拒不配合的情況下,可以暴力,但是平民沒犯罪就不能暴力。

②禁毒警察是特警類別中的獨立警種,在特定環境下便衣喬裝、偽裝以及對涉案嫌疑人采取非常措施,在不傷害嫌疑人或危及嫌疑人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允許特殊手段,特殊處理,甚至暴力執法,若出現嫌疑人拒不合作,甚至做出危害執法人員及公眾生命安全,情節嚴重者,禁毒警察可將其就地擊斃。

(PS:本章中黎縱和余霆不是以警察的身份,他們沒有傷害嫌疑人,只是嚇唬嚇唬大美人而已。。不過一般禁毒警察是不會亮明身份的,即使出示證件都可能是假的,或者只有一串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