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八零章 富士電視台

到了現如今,一個國內頭銜戰就能讓李襄屏停下腳步,那當然不會是因為別的,單為“棋聖”這兩個字。

畢竟“棋聖”啊,多麽尊貴的稱號,聽上去就逼格滿滿,尤其想到人老施可是正兒八經的古棋聖,因此李襄屏也動點心思,這當然也是人之常情。

並且不僅是李襄屏本人,他知道國內的圍棋界,其實一直對“棋聖”有執念,應該是早在10年以前,國內圍棋界就有了舉辦“棋聖戰”的想法。

只可惜在當時舉辦“棋聖戰”,還存在好幾個障礙。

第一個障礙是老聶,人老聶當年畢竟是官封的“棋聖”,因此想舉辦“棋聖戰”,首先要讓老聶把這個稱號讓出來。

當然嘍,這裏說的“障礙”,並不是說老聶本人不會同意,事實上圍棋界所有人都清楚,如果真要舉辦“棋聖戰”,那麽以老聶的為人,他保證沒有二話。

然而還是那句話,下圍棋的真的大多都是厚道人呀,就算老聶本人同意,那也要有人好意思向他開口不是?

尤其考慮到老聶本人當年還在巔峰尾巴,連馬曉飛都還沒有真正取代他的位置,因此圍棋界固然有舉辦“棋聖戰”的想法,只能以條件不成熟擱置。

等到過幾年,等老聶真正從巔峰滑落,並且他也主動表態要讓出“棋聖”稱號,第2個障礙卻出現了。

第2個障礙不是別的,說穿了就是一個“錢”字。

因為按照圍棋界的想法,既然是“棋聖戰”嘛,那就必須是最高規格,最高等級的,如果“棋聖戰”的獎金還比不上“名人”或者“天元”,甚至還比不上“霸王”或者“樂百氏杯”之類,那豈不是貽笑大方?圍棋界覺得丟不起那個人。

因此按照圍棋界當時的設計,假如真想舉辦“中國棋聖戰”,那就必須滿足兩個條件,第一:這個比賽必須是國內最大規模比賽,必須讓全體職業棋手都能參加這個比賽。

第二:這個比賽必須是國內獎金最高,參考當時的“名人”和“天元”的冠軍獎金都是十來萬左右,大家認為“棋聖戰”的獎金必須是兩倍甚至三倍以上,因此在當時,大夥給“棋聖戰”的冠軍獎金定了一個下限:必須是30萬RMB以上。

當時的圍棋界,就是按照這樣的標準去尋找贊助商的。

只可惜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其實也就區區不到10年以前,這樣的標準竟然已經是很高的門檻,圍棋界找了很久都沒有找到贊助商——

千萬不要覺得不可思議,大家更不能用2020的眼光去看待20多年以前的事情:在當時,這樣的條件的確是很高。

要知道舉辦一個職業圍棋比賽,那可不僅僅只有冠軍獎金,按照圍棋界的設想,如果真想讓全體職業棋手都參加的話,那麽一屆“棋聖戰”的總預算,應該是在400萬到500萬左右,另外想辦成傳統賽事的話,合同還不能只簽一年,圍棋界最開始提的條件是最少一簽5年,後來又降低到最少一簽3年。

那麽站在贊助商的角度,一年出這樣一筆錢,這錢算是什麽錢?

最正常的思維,好像可以把這筆錢算作廣告費用,納入運營或者推廣成本。

只可惜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不,應該說在任何時候,大多數贊助商都沒法用這樣的理由說服自己。

所謂“曲高和寡”應該就是這意思了,圍棋的形象好,逼格高,這是所有贊助商都知道的事情,可是圍棋這種高逼格的東西,又和多少商品的形象,或者說產品的氣質能契合呢?

能和老蔡賣的建材契合嗎?能和李大土豪蓋的房子契合嗎?

認真想想的話,發現能契合的真不多。

畢竟在咱們國家,圍棋還是可以歸類到“傳統文化”範疇,然而在整個九十年代,國內很多和“傳統文化”相關的產業,那基本都是半死不活,很多自己還在等著別人輸血呢,小日子過的都還沒有圍棋滋潤,所以它們怎麽可能反過來贊助圍棋。

嗯,如果真要硬湊的話,圍棋倒可以算是和腦白金之類契合,畢竟下圍棋都算聰明人嘛,而這一類保健品也經常宣傳喝了之後能變聰明,所以看上去倒是有那麽一點點契合度。

江湖傳言,當年“巨人”的老史那是真準備贊助“棋聖戰”的。

只可惜老史雖然聰明,圍棋界的也不傻,腦白金看上圍棋,圍棋還看不上這類產品呢。

於是就這樣高不成低不就,“中國棋聖戰”始終沒能找到合適的贊助商。

於是發展到後來,圍棋想尋找贊助商,最終還是走上了一條“用愛發電”的老路。

這條老路,既是圍棋的幸運,也是圍棋的悲哀。

悲哀不用解釋,因為圍棋太依賴用愛發電了,所以這個項目,始終得不到更好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