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雖然祈樂演技超常發揮, 但怎麽看還是有些為違和感,好在有個反應靈敏的林梅在。

林梅和這一人一貓相處了那麽多天,早就對他們的性格有所了解。白貓就是個天生戲精, 還動不動就愛演戲那種。

祈樂那是無條件縱容貓, 要真是白貓受傷了,現在祈樂應該立即抱著白貓去找醫生, 而不是在這裏悲憤地指著藺霖是行兇者。

綜上所述, 林梅很快就有了答案,立即做出配合,教導主任氣場全開,不怒自威:“這是怎麽回事?希望你們把事實說清楚。”說著眼神一冷,黑邊鏡框的眼鏡反射出冷肅的光芒。

所有讀過高三的都有過被教導主任支配過的恐懼,不由自主地心中微微一肅, 將注意力從祈樂的表現上轉移到了林梅的問題上。

當時化妝室只有祈樂攝影師和藺霖三人, 祈樂和藺霖是當事人, 攝影師就成了第三方證人。

所有人都看向攝影師。

攝影師遲疑了一下,連說帶比劃的:“我當時和祈先生正在討論接下來的拍攝事宜, 貓在沙發上睡覺, 藺先生在這邊的梳妝台坐著。我突然聽到貓叫, 轉頭看就看到白貓已經被扔到墻上,而藺先生正站在貓剛才睡著的位置前。”

祈樂差點笑出聲來,這“扔”字用得簡直不要太妙, 如果白貓是被人扔出去的, 那當時離白貓最近的藺霖就有最大嫌疑。

他當即怒氣沖沖地做出補充:“我一直都注意著阿綾的情況,如果有人走過來我一定能發現。可我去卻沒有發現藺霖是什麽時候靠近的阿綾的。我看過去時候阿綾已經被扔出去了,他的手還朝阿綾的位置伸著,這就是他對阿綾行兇的最好證據。”

丁環反駁:“話不能這麽說, 只要沒有人親眼看到是霖霖把貓扔出去,都不能立刻下定論。更何況霖霖根本沒有理由這麽做。”

林梅:“怎麽就沒有理由?如果白綾出事,代言人就只有他一個了,這就是最合適的理由。”

其他人都看向藺霖,眼神微妙。

藺霖咬了咬嘴唇,臉上盡是被汙蔑的委屈和難堪,直直地看向祈樂,很認真地說:“我沒有扔它。我也很喜歡白綾,很高興能和它一起拍廣告。真的,祈樂你要相信我。”

其實他和系統也很懵逼,不明白發生了什麽,明明白貓吃了他們的藥只會沉睡,任由他觸碰,可白貓卻突然醒來不算,還很詭異的像是被什麽東西給扔出去了一樣。要不是系統非常確定這個世界不是靈異世界,沒有阿飄,他都要以為是鬧鬼了。

藺霖這副受了天大委屈故作堅強的可憐樣,立即得到了其他人的憐惜,尤其是看到他的眼睛後,心是心中一痛,忍不住想要相信他的話。

祈樂早有防備,視線一直保持在他的眼睛以下,就是不去看他的眼睛,依然冷酷地質問:“你沒有扔它,難道是它自己扔它自己不成?你還鬼鬼祟祟地靠近它,還說不是圖謀不軌?”

藺霖:“我只是看它睡著了就想悄悄走過去摸一下,沒想到,我還沒碰到它,它就自己飛出去了。”

祈樂嗤笑:“你這話可真好笑,你既然沒扔它,它怎麽會突然飛出去?難道它還會為了陷害你自己扔自己不成?”

事實上還真這樣,但聽在其他人耳力就是不可能,很荒謬。

林梅什麽大風大浪都經歷過,受到藺霖魅力的影響不深,推了推眼鏡,目光嚴肅冷冽:“藺霖先生,首先,你不經我和祈樂的允許悄悄靠近白綾就非常不對。不是自己養的貓狗,不要亂碰,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常識,你一個成年人,還是熒幕上的千萬人的偶像,不應該明知故犯。”

這話就差直接說他沒家教,連小孩子都不如了,偏偏林梅還說得很有道理,藺霖有錯在先,被訓得臉色更加難看了。

不過藺霖也是個能屈能伸的,否則也不會成功通關了好幾個世界,他被林梅訓話了,立即誠懇道歉:“對不起,我錯了,不該以為白綾溫順可愛就心存僥幸。”

林梅:“你該道歉的對象不是我,而是白綾。”

藺霖心裏越發憋屈了,他那麽驕傲一個人卻要給一只貓道歉,簡直是侮辱人。

他哀求地看向負責人,“方總。”

亞當負責人方總經理立即受到蠱惑,吐口就說:“這個要求就過分了,貓怎麽說都是一只寵物,讓一個人跟一只貓道歉簡直是侮辱人。”

祈樂和林梅臉色頓時一黑,平時聽到這樣的話他們不會贊同,但也不會多說什麽,畢竟腦子長在別人身上,他們管不了別人怎麽想,可現在被方總瞧不起的對象是白綾,是他們的家人。

林梅立即冷下臉來:“既然方總瞧不起我們家白綾,那我們也沒必要繼續合作了,畢竟我家白綾只是不配得到人道歉的一只貓,給貴公司做代言,只怕會辱沒貴公司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