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第3/3頁)

作者有話說:

小貼士:

殘損幣兌換辦法:

1、能辨別面額,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接的殘缺、汙損人民幣,金融機構應向持有人按原面額全額兌換。

2、能辨別面額,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接的殘缺、汙損人民幣,金融機構應向持有人按原面額的一半兌換。

3、票面殘損二分之一以上的,不予兌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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