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未來

“李秋也:

不知道你會不會找到這封信。

也許我應該叫你, 媽媽?

從小在被母親虐待的時候,我曾無數次地在想,她真的是我的親生母親麽, 她怎麽會如此對待我呢?直到我18歲時, 我才知道,原來我是被領養的。說實話,我其實很開心, 如果我是被領養的, 那麽我不過是殺了一個無緣無故虐待我的女人。可我也很傷心, 我的親生母親為什麽不要我了呢?難道她生下我時,就知道我會變成這樣一個殺人犯麽?

我憎恨女人。

你只留了一個項鏈給我,養父在我18歲的時候把我趕出家門, 他也把那個項鏈還給了我, 說讓我活不下去了,就把項鏈賣了, 他已對我仁至義盡。

但是我怎麽可能賣呢?那是你唯一留給我的東西。

直到後來,你找來了。

你比我印象中, 成熟了很多。我當時就想要殺了你, 可是我突然發現自己下不了手,我愛你,第一眼見到你就愛你。我渴望你的關切,看到你的微笑。我這一生, 還從未這樣愛過一個人。

你第二次來時, 我看到了你脖子上的項鏈,和那條被我看過千百遍的項鏈,一模一樣。

你告訴我你可以回到過去,於是我突然萌生了一個不切實際的念頭, 有沒有可能,你,其實是我的母親呢?這個瘋狂的念頭瞬間一占據了我思緒,就讓我越來越懷疑,我趁你嘔吐的時候偷拿了你的頭發,去做了檢測。

真的很神奇,你竟然真的是我的母親。你能相信嗎?我坐在醫院門口高興得哭了,瘋子一樣哭著,我知道自己那時有多麽奇怪,但是我沒辦法在乎別人的眼光,他們不會理解,我在多麽匪夷所思的情況下,找到了自己的母親。

我聽到了你說你有多麽在乎你的孩子,或許你撫摸著它的時候,我感覺你的手好像落在了我的肩頭。我知道你肚子裏的孩子就是我,我這一輩子也沒有那麽開心過,原來我不是不被期待的生命。原來我的母親,其實是愛我的。

我著魔了,我偷看到了你和父親在一起拍婚紗照,那是我見過的最美的情景,我的人生缺失的部分因此突然變得圓滿。所以我其實應該叫黃牧之,對麽?黃律大學時是我的學長,對我一直非常照顧,我因為租房吃不起飯的時候,他把自己的生活費給了我。原來冥冥之中,我還是得到了父親的關心。我是個律師,也算是子承父業吧。

人生突然變得美好了起來,不堪如我,原來有著如此愛我的母親,呵護著母親的父親,原來我本來的家庭是這麽美好!我覺得自己沒有那麽孤獨了。有那麽一刻,我甚至很想走到陽光底下告訴你,我就是你的孩子,可是我不配,因為我已經變成了讓你蒙羞的存在。

那幾日我很煎熬,我不懂,如果你真的那麽愛我,你又為什麽會拋棄我、把我留在了1981年呢?

直到我聽到了那個警察與你的對話,我才知道,原來你不小心殺了人,你被他威脅了。你是為了逃避追捕,所以才回去1981年的對麽?你不想讓自己的孩子出生在監獄裏,你怕父親會因為你殺過人而對你失望,所以你在那裏,不小心生下了我……你說過你永遠會愛你的孩子,所以我明白了,我全明白了,如果不是因為面臨著這樣的威脅,你不會拋下我的,對麽?

媽媽,我決定要幫你殺了他。那樣,你就不必東躲西藏了,你和爸爸就可以在一起了。我或許會死,但是我本也該死,我這錯誤的一生無法被原諒。但是,你給了我希望,我或許能夠再度出生,絕對不是出生在1981年,而是出生在有你和爸爸的地方。那時,一個新生的我,不再是殺人犯的我,是不是就能永遠和你和爸爸在一起了呢?

媽媽,如果我死了,你不必難過,我還會回到你身邊的,以一個好孩子的身份。

媽媽,媽媽,媽媽,我其實應該當著你的面叫你一次的,但是我就是這樣一個沒用的人,我不敢。我也時常和自己開玩笑安慰自己,我大約是唯一一個和五歲的母親說過話的人。

我愛你,永遠。”

信封裏還有一條細細的金項鏈,正是她當年情急之下留在醫院的那條。

這也是林牧之在成年時拿到的唯一一件東西,從那天開始,他被養父和繼母趕出家門。但他連飯都吃不上的時候,也並沒有把這條項鏈賣掉,反而一直留了下來……

這是他唯一能找到生母的信物。

李秋也攥著那條項鏈,癱倒在了肮臟的地板上。

原來她與黃子恩在一起拍婚紗照時,被跟蹤她的林牧之看到了,他以為黃子恩才是他的父親……

她與趙大志在咖啡館見面時,林牧之也在,他以為自己的母親受到了威脅。

他很聰明,看到了她脖子上的項鏈,瞬間就想到了如何為她把脈,如何獲得她的頭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