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第4/6頁)

這話一出,大家還有啥好鬧的啊,再鬧不就是告訴老板“我想辭職”嘛?在場的誰想辭職?除了老工人人家是大佛,老板會供著,其他年輕工人都是失地農民,無業遊民,這裏不幹也沒處去啊。

大家正準備走,衛孟喜忽然又發話,“點一下名啊。”

她拿著彩霞找來的花名冊,從老工人開始點起,大家都不知道她這是什麽意思,聽到自己名字就下意識答“到”,一個個點下去,發現張春明帶來的老工人裏,就只有5人沒來,衛孟喜重點記下他們名字。

本地新招的年輕工人裏,有10人沒到,衛孟喜記下。

然後,就在大家都以為這事完了可以各回各家以後繼續工作的時候,大喇叭裏忽然傳出一句:“這些點到名的,這個月只發半個月基本工資,取消獎金,以後什麽時候開工什麽時候開始發足額工資。”

“什麽?!”

“啊?”

衛孟喜拿著大喇叭,“國有國法,廠有廠規,你們連續兩天在廠門口聚眾鬧事擾亂生產秩序,給我的的廠子造成了嚴重不良的社會影響,敗壞了我的個人名譽,如果按照法律程序起訴你們的話……”

她在眾人呆若木雞的注視下,毫不退縮。

因為今天一旦退縮了,開了這個口子,那下次就會是更大的口子,更嚴重的事情。

重生回來這八年,她一直在與人為善,遇到的大多數也都是知足的懂得感恩的好人,可王小利的例子說明,她還是太聖母了。

“依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條規定: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1】。”她一字一句的背出準備好的條文,然後冷眼看著這些人。

“這,我們沒……”

話未說完,衛孟喜搶過話頭,“知道什麽叫聚眾嗎,糾集三人以上有組織有計劃的鬧事就算,你們這裏有112人,誰提出的,誰組織的,誰計劃的,我都有辦法查到。”

“說得好!”忽然,不遠處傳來一把威嚴的男聲,大家心說好不好關你屁事啊,回頭一看,喲呵,居然是黑壓壓一片公安,個個戴著大檐帽,穿著制服。

人,當然是衛孟喜讓黎安華去找的,以防她控制不住場面,最後造成無法挽回的結果。

但幸好,場面她控制住了,警察也來了。

這時,那些被糾集來的家屬親朋好友們就不樂意了,一個個往旁邊退,嘴裏嚷嚷著他們不知道是這樣,是被人慫恿來的,不關他們的事。

而當事人更是害怕,紛紛說他們也是臨時接到誰誰誰通知來的,說來了就能逼老板發點補貼。

你推我我推你,很快不就把主謀頭目給推出來了嘛,原來是一個不起眼的中年婦女,衛孟喜定睛一看,這婦女是後來才招進來的工人,叫孫愛華。

公安一看,就將孫愛華和幾個帶頭鬧事的給帶回去了,剩下的家屬親朋各回各家,這時候誰還顧得上撈不著好處啊,再不跑快點是要等著吃牢飯嗎?

看著原本還烏泱泱聲勢浩大的人群頓時作了鳥獸散,張家兄妹倆看向衛孟喜的眼光,是前所未有的敬佩,這個衛老板不簡單啊,年紀輕輕殺伐果斷,說開除就開除,還讓人心服口服,說報警就報警,那法律條文還說得頭頭是道,最後再把所有聚眾鬧事的員工名字記下來,扣除半個月工資,這招是真狠,真釜底抽薪。

你們就是一個個閑的蛋疼是吧?那好,把你們錢扣了,看你們還閑不閑?

說法,她比誰都懂,還能反手舉報一個聚眾鬧事。

說理,她的一切待遇是照著合同上來的,合同是去勞動局備過案的,就是去勞動局告她又有什麽用?

說情,她對王小利這樣的失地農民已仁至義盡,忘恩負義的是他們。

不過,大家也想不通,“這孫愛華為什麽要慫恿大家來鬧事?”

衛孟喜想了想,自己跟孫愛華也沒什麽交集,她能一下叫出她的名字,主要得益於自己愛記名字,“招工的時候是誰招進來的?”

“好像是侯燁。”

衛孟喜咬牙切齒,這家夥,又是這家夥捅的婁子。

關鍵是她只能幹生氣,她現在一個開小廠的,也壓根沒這個人脈和關系聯系上顧家那邊,就是想把他弄回來臭罵一頓也困難。

得吧,找幫手變成找累贅,她活該!

沒幾天,除了孫愛華,被警察帶走的人就都回來了,衛孟喜說得那麽嚴重,只不過是嚇唬他們,讓他們產生對法律的敬畏之心,但實際上確實也沒造成嚴重的後果,因為廠子本來就沒在生產,警察建議教育一頓,其它的按照工廠自己的規章制度來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