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十(第3/4頁)

“可能是搬遷過來的吧。”

蘭寧也沒繼續糾結這個話題。

村裏基本家家戶戶都是自建房,李富強家裏也不意外。

明堂見他們家上面不太好倒車,就將車停在了路邊,步行往上走。

李富強家裏就李富強和他老婆在家。

對於明堂他們來訪,李富強感到很意外,沒想到十多年過去了,竟然還有警察在查當年的案子。

李富強的老婆招呼他們坐下,可見平常來他們家的人也不多,屋裏常用的凳子也沒幾把,都是現搬出來的長板凳。

大家坐下之後,李富強這才問:“怎麽個事?”

明堂道:“根據你當年的證詞,當晚你見到了江鳳霞,是有這麽回事吧?”

李富強點點頭:“是有這麽回事,不過我當時開車往工地趕,沒有和她說話。”

“當時你除了在路上遇見他,還遇見了其他人嗎?”

李富強搖頭:“沒有啊。”

“車呢?”明堂問道:“有沒有你熟悉的車?”

李富強依舊搖頭:“說實話,白天我還能看得出來,黑燈瞎火的,除了自己的燈照的範圍其他的也看不清,誰知道迎面過來的車,有沒有自己熟悉的車。”

這倒是說得也挺有道理。

明堂問:“你還記得自己大概是在哪個地方見到江鳳霞的嗎?”

“記得啊。”邱少揚說道:“就在趙佳偉他們家旁邊那個彎道見到的,當時我鳴笛示意前方轉彎的車,在農村這種山路開車的都知道,進入彎道後面或者是前面有車來,不要搶道,讓對方先走。所以她當時是停在彎道,等我的車先過去。”

明堂:“麻煩你帶我們去一趟你說的彎道,指認一下你們相遇的現場。”

“當年我不是已經指認過了嗎?”李富強不太願意跟著他們跑這一趟。

明堂解釋道:“但年你確實是指認過了,但是我們並不知道你所說的趙佳偉家旁邊的彎道在哪裏。所以麻煩你陪我們警方,再指認一次。”

李富強的媳婦說:“警察讓你去,你就去唄。”

李富強:“那就走吧。”

站在李富強家門口,視野極其寬廣,明堂問道:“周權家在哪裏?”

李富強指了指下方山包上的一棟小洋樓,說道:“就在那裏。”

明堂叫來燕子維和盛綏,讓他們兩個去周權家裏等著,給他們留了一輛車。

剩下人就跟著明堂一起帶著李富強去指認他和江鳳霞見面的彎道。

他們這個鎮上的路還是早些年建的那種盤山公路,路面就是標準的三米五寬,明堂他們找了一個寬一點的地方,就將車就地停下了,選擇步行進入彎道,不然車全部開進去,到時候來一輛大車,錯車都錯不開。

根據李富強指認的地點,明堂撥通了盛綏的電話,讓他開啟定位共享,實際距離周權家還有3.8公裏的路程。

開車導航過去要8分鐘的時間,騎電動車10-15分鐘左右。

隨後明堂又定位了雲水中學,導航過去開車也是8分鐘,騎電動車是10-15分鐘,這就意味著兩個人相遇的地方,差不多是在家和學校路程的中間位置。

當晚江鳳霞到這裏的時間應該在晚上十點二十左右,周權是十一點出門開始找人,十一點半在學校確認了江鳳霞失蹤之後才開始報警。

也就是說,這中間至少有半個小時的時間。

從他第一次打電話到他出門找人,有半個小時的時間差,這個時間足夠作案。

明堂將自己的手機遞給邱少揚,邱少揚看了他的導航記錄就明白他的意思。

邱少揚說道:“我們其實可以大概推論江鳳霞的具體失蹤時間。”

伯跡洋有點不理解:“不是已經推論出來了嗎?”

邱少揚道:“這只是一個大概的範圍,當天晚上出鎮的車輛,在出鎮的時候是有時間顯示的,我們能夠更精確地推論出來江鳳霞具體消失的時間點。”

行車記錄儀2009年才進入國內市場,到13年開始普及,在此之前,很多車輛都還沒有行車記錄儀,所以無法確認江鳳霞具體失蹤的時間點和失蹤地點。

陸長風:“就算我們知道了具體時間點,也沒有多大的作用呀,所以為什麽一定要這麽清楚地知道失蹤的時間點呢?”

邱少揚道:“知道了具體的失蹤路段和時間點,就可以根據這個時間地點來調查有可能和江鳳霞相遇的車輛。”

“周權的嫌疑不是最大的嗎?”伯跡洋不明白為什麽還要查其他的車輛。

邱少揚:“他的嫌疑最大,但不意味著他就是兇手本人,所以路過得有嫌疑的車輛我們都需要進行調查。”

陸長風道:“這個案子最麻煩的點,一是時間過去得太久遠,二是沒有監控視頻佐證,三是沒有監控找到兇器,四是沒有找到第一案發現場。即使我們無限可能地還原了當時的失蹤情形,我們也很難從中再獲取到任何有用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