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六(日常)(第2/4頁)

“嗯,希望會有。”

突然間邱少揚嘆氣,明堂問他怎麽了,他說:“你送我的花,我忘了找個瓶子裝起來了,回去差不多就死了。”

“沒事,我再給你買就是了,你要是喜歡養花,我們回去了就去花卉市場買幾盆回去放家裏的陽台上。”

“不好養,我們經常早出晚歸的。”

明堂:“晚上回去給他澆水就好了。”

“那就去買吧。”

溫泉館裏泡了兩個多小時,邱少揚和明堂一起出去洗澡。

明堂先洗完,坐在外面等邱少揚。

這時候一個一米七多看起來年齡不大的男生走過來,和明堂打招呼:“嗨。”

明堂疑惑的看著他。

男生淺笑:“我下午就注意到你的,可以留個聯系方式嗎?”

“不好意思,我有男朋友了。”明堂十分禮貌的拒絕了對方。

男生說:“沒關系啊,我也有男朋友,我們又不談感情。”

明堂:“······”

他真的是這輩子都沒有這麽無語的時候。

明堂言辭拒絕:“十分抱歉,我個人感情潔癖。”

“都說了我們不談感情。”對方還是不忍心放棄明堂這麽優秀的性對象。

“不好意思,做不到,約P你找別人就好了。”明堂再度拒絕,語氣也極為清冷,仿佛對方再不走,下一秒他就要打人了。

邱少揚裹著浴袍出來,踱步走到明堂的身邊,問:“怎麽了這是?”

“沒怎麽,我們走吧。”明堂伸出手。

邱少揚還沒把手遞過去,那個男生就先一步握住了明堂的手。

邱少揚皺起眉頭。

明堂立馬將自己的手抽回來,看向邱少揚。

邱少揚只是淺淺一笑,看向那個男生,說道:“你知道你剛剛的行為已經構成性騷擾了嗎?”

男生看了邱少揚一樣,“我只是摸了一下他的手,就算性/騷擾?你當我是法盲嗎?”

“是啊。”邱少揚坦然承認,“我不是當你法盲,而是你本來就是個法盲,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條,違背他人意願,以語言、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①

“根據《治安權管理處罰法》規定,情節輕的五日以下拘留或罰款。情節重的可以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並處500塊錢以下罰款。”②

男生:“······”

邱少揚指了指邱少揚,說道:“他還是個警察,和你約P是不可能的,銀手鐲一對,你要不要?”

那個男生飛快的離開了。

邱少揚笑:“對這種人,你光說是沒有用的,你要嚇唬他,他就不會接近你了。”

明堂親了邱少揚一下:“這不是有你嗎?”一口陳年老醋,可酸可酸了。

“我也不可能時時刻刻都在你身邊的呀。”邱少揚眨眼:“男孩子在外面,要保護好自己,知道嗎?”

“知道了。”

明堂再度伸出手,“走吧,我們回去睡覺。”

邱少揚把手給他。

兩人出去之後,坐著度假村提供的車。

好巧不巧的,剛剛撩過明堂的那個男生和他們一輛車。

這大概就會冤家路窄。

邱少揚和明堂坐在前面。

明堂捏了捏邱少揚的臉,小聲說:“你還真的是個醋包。”

“那是,直接酸死你。”

明堂笑,“親親,親親就不酸了。這天底下,沒有幾個人能比得上你了,我好不容易才把你追到手的,怎麽移情別戀。”

“放屁。”啥邱少揚都承認,就追他這件事兒上邱少揚不認,“那明明是我自己把自己掰彎了送上門的,你也就是關了個門。”

明堂飛快的親了邱少揚一下。

回到別墅,其他人也不知道去了哪裏,都沒有回來,邱少揚和明堂先行回屋了。

洗完澡兩個人躺在床上,邱少揚找了一部電影看。

“見你爸媽我需不需要準備什麽?”邱少揚問。

明堂說不用:“你只需要把你自己準備好就可以了,其他的我來準備。”

邱少揚還是有些忐忑:“說實話,我沒見過家長,是真的挺緊張的。”

“沒啥好緊張的,放平心態。”

“你之前有帶著江橋見過家長嗎?”邱少揚覺得,他總是會忍不住的拿自己和江橋比較。

他其實也是很討厭自己這一點兒的,但有時候嘴就是比腦子快。

邱少揚:“算了,當我沒問吧。”

人家當年在一起五年,怎麽著都應該見過的。

畢竟是五年的時間。

而他們才剛剛半個月而已,就已經到了見家長的地步。

明堂將邱少揚撈進懷裏:“真的是個醋包。”

“是不是挺討厭的。”邱少揚自己就覺得自己這個行為招人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