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春秋決獄只原心

這案子廢了!

別說了,忠右衛門就算看過幾百集一年級米花大魔王事件集,也不可能對這種案子有什麽好辦法。

“除非……”忠右衛門有些遲疑。

“除非什麽!”助六也煩著呢,剛把後妻打發走,可是三五日後就要重審,該怎麽審?

因為這個事情牽扯到旗本家庭的人丁,往大了說,可以直接上達天聽。歷史上並不是沒有將軍親自處斷旗本家中糾紛的先例,就算將軍不管,旗本大番頭也可能會因為直接管理旗本,而被拖下水。

到時候案子處置不好事小,因為驚動了上面諸位大人,讓諸位大人不快,使得助六和忠右衛門吃了掛落事大。

“除非春秋決獄!”忠右衛門其實很煩這個東西。

因為春秋決獄的最主要原則便是“原心論罪”,或者說的更加直白一點就是原心不論跡。考察嫌疑人的主觀惡念是否存在,是否深重,只要主觀存在惡念,那麽就是犯罪未遂或者只是犯了小案,也要重處重罰。

有個小故事專門講的就是反對這玩意兒,三國時漢主劉備籌備北伐漢中,需要糧食,恰巧蜀中因為之前的戰亂糧食減產。所以下令禁止釀酒,並且沒收全國百姓家中的釀酒工具。要徹底斷絕一切釀酒行為的可能性,保證糧食的征集。

而劉備屬下的親信大臣簡雍為了勸諫劉備,有一天和劉備走在街上,就指著滿大街的男女說這些人都應該處死!

劉備驚而反問,簡雍說這些男女都擁有行淫的工具,所以他們就有行淫的可能。既然有行淫的可能,那麽為了維持社會倫理的秩序,便需要把他們全部處死,以保證不會有行淫的事件發生。

一番話說得劉備幡然大悟,隨即下令不允許沒收和破壞百姓的釀酒工具!

正所謂萬惡淫為首,論跡不論心,論心天下少完人。處理案件,審斷刑獄,當然是要憑證據和犯罪事實說話的,僅僅因為這個人有可能,有壞心,就處以嚴厲的懲罰,是對整個法制最大的破壞!

“春秋決獄是什麽?”忠右衛門心裏還在糾結,可助六突然來了這麽一句。

“你不知道?”

“你知道?”

兩個人大眼瞪小眼,互相充滿疑惑。明明前面十六年在寺院裏,要說讀書認字,佛經懺文啥的,兩個人張口就來。至於四書五經這類東西,雖然不至於完全沒有接觸過,但是看得也很少。畢竟以和尚這份很有前途的職業來說,幹好本職就一輩子吃穿不愁了。

“明明是你讀書少!”忠右衛門這就有點強詞奪理了。

實際上是因為以前忠右衛門是寺院住職的衣缽傳人,所以幾乎沒有幹雜活的任務。而助六因為之前只是普通旗本家送來的小沙彌,所以被分配了一定的雜活。因此忠右衛門自然有更多的空閑時間,而助六則鍛煉了強健的體魄。

“是是是,那你告訴我咋斷嘛。”助六也不爭,兩個人從小玩到大,論嘴皮子想來助六是吃了不少虧的。

“其實很簡單,找個由頭把孩子打一頓,孩子哭嚎慘叫的時候,哪個母親更加傷心,哪個就是親生母親。”

“還有嘛?還有別的辦法嘛?”助六那良心也是肉長的,怎麽舍得平白無故去打一個十一歲的小女孩,對這個辦法肯定是不大願意采納的。

“還有一個,讓女孩站在中間,任由兩個母親去拉。告訴她們,誰把孩子拉進懷裏,孩子就歸誰!”忠右衛門繼續說道。

“這又是什麽道理?”

“一個道理啊,親生母親肯定不願意自己的孩子被拉拽的疼,所以必定不會使出全力。不是親生母親的那位為了得到孩子,反而會無所顧忌的把孩子拉到懷裏,哪怕孩子被弄疼了也無所顧忌。”

“原來如此!”

“道理是這個道理,但是怎麽斷,還是看你。”

“要不咱們去一趟那個孩子家裏,十一歲的話,已經明白事理了。”助六不想這樣草率的斷案,還是具有一名封建官吏該有的道德心的。

“正合我意!”

本來斷案就應該聽取雙方的意見,實地考察求證也是應該的。忠右衛門覺得這個提議不錯,確實應該去問清楚。

說走就走,尋來當初接案的目明,一路找到前妻的家中,和忠右衛門那間經濟適用房一樣,眼前的母女住在一排六間的長屋之中。見到官差前來,母女兩個神情有些哀傷,但是那個母親還是振作精神前來迎接。

家裏收拾的十分幹凈,一點不因為長屋的陰暗,而顯得破敗。母親是個爽利人,原先在禦三家尾張藩的藩邸做事,做了約十年之後,現在存了一點點錢,準備回家給自己的女兒找個好人家去嫁了。

人選其實也已經有了,她在尾張藩邸做事的時候,有個一道在藩邸幫傭的女人家裏有個兒子。男孩十五歲,接受了尾張藩的雇傭,在藩邸的廚房做事。雖說廚子是個辛苦活,但是在這種高門大戶做廚子確是個好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