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法律”的真相(第2/2頁)

王進守暗示鄭大發準備的槍打開了潘多拉魔盒,讓王進守進入了任重可以合法擊殺的範圍。

至於七級公民王定元,按照源星法制,任重的確不該殺他,但多少總有一點牽強的理由。

正是這理由保住了他的性命。

在王定元死亡的那一刻,針對任重的審判立刻進入價值權衡的環節。

任重的“作案理由”、“附帶價值”、“擔保方的實力和付出的代價”等等多重因素疊加起來,造就了現在這結果。

至於十年刑期的判定,看似輕松隨意,但其實十分殘酷。

首先,任重的個人資產會被當場收繳。

如果不是他提前完成了資產轉移,又利用了“個人資產神聖不可侵犯”的規則讓鞠清濛保住了財富,那無力繳納罰款的他應該直接出現在苦役監獄,然後等待紫晶礦業的終身制服務合同,又或是唐古集團與嬴浩的搭救,又或者需要去承擔各種各樣的勞動任務,且無報酬。

並且,在刑期內,他不得擁有任何個人資產。

在服刑期間,他將從一個主權公民變成源星商業協會的公性奴隸。

因為殺王定元,他被奪走了十年。

如果足額繳納了罰款,他倒是能用十年冷凍來規避。

在所有判決中,最殘酷的並非死刑,而是無期徒刑。

源星的無期徒刑是真正的無期,且世代傳承,永無止境,用任何手段都不可能逃脫。

總之,源星的制度透著無處不在的功利。

執法的本質目的不是為了聲張正義,而是為了利益最大化。

任重陷入了沉思。

他開始去揣摩這法律的度量衡。

他得找到下次可以重返第二監獄,又不至於把自己搞成束手束腳的奴隸的方法。

傍晚時,山頂別墅區會所大廳裏金碧輝煌,熱鬧非凡。

這裏張燈結彩,竟似有種過年般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