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萬艷書 貳 上冊》(10)(第5/9頁)

金元寶被呵得猛一抽,抖動著翻起身。柳夢齋拿手安撫著它,側耳細聽,聽到浮塵如閃亮的蠶絲,一縷縷由他耳邊編織而過。

“滋味……就是眼下這樣,心頭亂跳,兩腿發軟。那夜裏做賊時,就這樣。我自個兒也犯糊塗,怎麽一到您跟前,我就自覺像個賊?可我明明沒偷過您什麽呀!”

萬漪相信他耳力好,但她絕不信他離得那樣遠,還能聽到她雙手掩面、咕噥而出的悄語。若不然,她準不會把心聲輕易地吐露。

那倒不是因為她如何珍視自個兒的心聲,她只為它而感到無比的羞愧。要真讓他聽到——隨便誰聽到,她準得被笑話死。

盡管她什麽也沒讓他聽見,可依舊被怯意吞沒。過後好久,她才敢把臉兒從手掌後探出,繼之她就嚇了一跳。怎麽他的腳步也是賊的?一點兒動靜都沒有,已將他帶回她面前。

她突然間害羞得要命。

柳夢齋早已經歷過各式各樣的眉意目語,他能夠欣賞那些名姝所表演的羞態,但再也無法被真正擊中。而此刻,當這少女笨拙地又想把自己藏起來時,他卻感到她雙頰上的火焰漫入他心間。

柳夢齋抓牢她兩手,不許她再遮擋住那一張紅暈瞼痕、綠凝眉嫵的容顏。他俯下身細望她,感慨了一聲:“我錯得太離譜了……”

萬漪輕顫著低問:“您說什麽?”

這就是那一種最古老的法術起效之時:柳夢齋面前這女子本沒什麽大不同,但他自己的目光,正是他自己的目光,讓萬漪的一切都變得與眾不同起來。

“從前我怎會認為,槐花胡同裏最美的是蔣文淑?”

他的話令她詫異地掠起眼兒,於是她也模模糊糊地看見了,看見自己在他的眼睛裏完完全全變成了嶄新的一個人。她震動得不知所措。

醒過來的狗兒沙沙地刨著地,又吠叫起來。緊接著房外就傳進了跟媽的喊聲:“大爺,姑娘,官爺說時間差不多了!”

萬漪驚醒了,她一步逃開。

柳夢齋也退後了半步,笑起來。萬漪留意到,原來當他咧開嘴笑時,兩耳也會被牽動,像條狗那樣。

“時間不早了,你走吧。”

她撲閃著雙眼斜覷他,忸怩了一陣道:“我過兩天再來瞧您呀?”

“好啊,你要不嫌晦氣,有空就常來,陪我聊聊天。對,下次可別帶這些吃的了,白白費你的錢。回頭你想吃什麽,叫這兒的吏員出去現要就是——金元寶!說你多少回!討打是不是?姑娘怕狗,你甭往上湊!”

“不不,我……”萬漪和金元寶對視著,抿嘴一笑,“我怕狗,可我不怕它了。”

從它又濕又亮的眼睛裏,她看出,它和那些曾準備扯碎她的惡狗,完全兩樣。

她不再躲閃,任由金元寶伸出舌頭舔舐她手背。它把她舔得癢兮兮的,逗得她笑出來。

柳夢齋也動了動耳朵笑了,“這家夥也舍不得你呢。”

萬漪從來沒想過,她這一輩子最開心的一天,是因為一個“也”字。她更猜不到的是,這一年她生命中即將誕生的悲歡,比她余生的全部都要多。

盡管萬漪離開之前,柳夢齋再三叮囑她“回去口風緊些,別提我真實的境況”,但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不久後,文淑也就聽說了,柳家大少其實是住在刑部的火房[2],而所謂的“刑拘”就是走一走過場,完全無礙痛癢。文淑起先還不敢全信,後來聽妹妹詩詩的說辭也差不多;詩詩的相好唐文隆可是首輔唐益軒之子,其消息斷不會有錯,何況柳家在市面上的各門生意也都興旺如常,由此看來,柳夢齋確實並無垮台之虞。

文淑原就萬分不舍這位豪客與情人,既見危機解除,也就馬上打點了果品衣履,興沖沖來探監。但文淑哪裏料得到區區十來天工夫裏,萬漪已來過五六趟,而在她不來的日子裏,柳夢齋對她想念益深……

文淑只見開門時,柳夢齋明明還滿臉喜色——“來啦”,一看清是她,笑臉卻為之凝固,“怎麽是你?”

文淑也一愣,竟見不大的屋裏足擠著七八人,有柳夢齋身邊的清客,還有兩個身著號衣的獄卒,全圍坐在桌旁擲骰鬥葉。男人們見了文淑,一個個對柳夢齋擠眉弄眼,又笑著一哄而散,就連狼狗金元寶也順勢溜出了門去。

文淑立便擠出幾點淚來,往前一撲,“我的大少啊,你可受苦了……”

柳夢齋有些哭笑不得,他一邊攬住她拍一拍,一邊又不耐煩地皺起眉,“行行,我這好著呢,才還贏了錢。”

文淑卻必得把自己準備妥當的一番演講做了才算,於是連哭帶訴,說是自從他出事起,她就心傷嘔血、身患重病,簡直把這二十天當作二十年來過……

她賣力地痛哭,柳夢齋卻絲毫不為所動。他心知肚明,文淑之所以不來探他,純粹是怕受到牽累而已。但她已做足了米湯大全,把一整套珠淚琳瑯、秋波蘊媚都給他捧上來,他也消受過了,那就好比在飯莊吃了大菜,不管菜品對不對脾胃,總不能吃完了一抹嘴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