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第2/2頁)

顏小木話很多,跟許青喬聊在學校的日常,聊李材被調走了,新同桌變成了王美美,聊張銘在課堂上又被老師丟粉筆了,聊今天數學老師忘記布置作業,聊他放學去吃了雞蛋仔……

電話那頭的許青喬話很少,一般只是安靜聽他說,等差不多到睡覺的時間點就打斷他,要他去睡覺。

這個時候顏小木就會很聽話地把電話掛掉,然後抱著手機縮進被窩裏,眼淚這才掉下來。

他看了好多法律相關的書,知道保釋只是一種暫時的自由,許青喬隨時還有重新回到監獄的可能,嚴重一點的話也許真的會被判刑。

上一次見許青喬已是幾個月前的事了,那晚許青喬在畫室給他的紙他沒收,那張寫滿各種學校各種專業選擇的紙,他只看過一眼就再不敢看第二眼,只因他知許青喬自己都還是前路迷茫。

那天兩人在畫室閣樓的榻榻米上合衣抱著睡了一晚上,顏小木腦袋貼著許青喬胸口,摟著人的腰抱得人特別緊,但天亮以後,等他醒來的時候發現身邊還是空了。

後來大富上到二樓要帶他回家,他已經哭得說不出話,整個人蜷在床上完全有氣出沒氣進了。

他拿著許青喬給他的出租房鑰匙去過出租房幾次,每次都一個人躺在客廳沙發上哭到睡著,去了三四次以後,突然有一天大富來把他鑰匙繳了,他就只好跑到大富畫室樓上,躺在那張他和許青喬睡過的榻榻米上接著哭。

一直哭到許青喬被保釋出來,盡管沒再見到許青喬,但知道他現在在外頭,是自由的,顏小木就稍微能控制一些自己的眼淚了。

只是他實在哭了太多又太久,一顆心已潮濕透,不那麽容易晾幹了。

2010年初,高三寒假,時隔一個學期,顏小木再次見到許青喬。

接到許青喬電話時已經過了門禁時間,顏小木便如實告訴林香玉,他要去見許青喬。

林香玉不像從前那樣笑著說好,面色多了幾分凝重,雖然最後還是同意,但也告訴顏小木不許外宿。

顏小木走出面館,隔著夜色看見許青喬獨自站在街對面,裹了一身霧氣,影子被路燈拉長。

他以為許青喬會帶他去畫室或者回出租房,可許青喬最後只是帶著他拐進附近一條無人的巷子裏,他們就這麽站在戶外對話。

一開始誰也沒先開口,是顏小木吹了風打了個顫,許青喬才把他摟進懷裏,吻他額頭說他又長高了。

顏小木兩條胳膊垂著沒去抱許青喬,咬著牙不說話。

許青喬說,是不是怪我不來找你。

顏小木沒出聲,聳著肩低頭抹眼淚。

許青喬把胳膊重新打開,對他說:“抱一下。”

也許是之前每一次擁抱過後就要面臨分別,這次顏小木倔得很,扭開腦袋偏不抱他,試圖用這樣幼稚又自欺欺人的方法留下許青喬。

許青喬不依他鬧,拉他兩只手放在自己腰上,又把他抱住了,很慢地撫他後背,問他最近有沒有好好讀書。

這時的顏小木不知是怎麽想的,竟以為只要不回答,許青喬得不到答案就不會離開,就愣是不開口。

許青喬接著說:“小木,你要上大學。”

顏小木有些忍不住了,帶著哭腔說:“你也要去上大學,你說要去警校的。”

許青喬沒回他話,偏過頭在他耳朵上吻了一下。

沉默良久,許青喬才再開口,“你好好讀書,高考前不要再跟我聯系,也不要去畫室找大富……”

許青喬話還沒說完,顏小木已經腦袋磕他肩頭上,哭得全身都在顫抖,“不要,不要,不要……”

“不哭了。”許青喬抱他,用力搓著他的背,低低道,“聽我把話說完。”

許青喬說:“等你上了大學,我們就一直在一起。”

聽見這句,顏小木捂著臉哭得更兇了,眼睛幾乎睜不開,用手背不停揉著。

他一直想聽許青喬說的話,許青喬現在說給他聽了。

於是他哽咽道:“你……你說話算不算數?”

許青喬拉開他胳膊,低頭看進他眼睛,用指腹蹭去他眼角的淚,一字一頓道:“顏小木,你聽不聽話?”

顏小木一向都聽話,他怎麽會不聽許青喬的話。

三天後,許青喬刑事案件開庭,公訴認為,許青喬基於法律規定和社會倫理道德,具有救助義務,法律規定父子之間具有扶養責任,許青喬作為許如海的親生兒子,對許如海的境遇聽之任之,最終導致許如海直接死亡的後果,根據主客觀相統一的原則,許青喬應認定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

但公訴人也認為,許青喬的主觀惡性相對較小,社會危害性相對較輕,屬於故意殺人罪中情節較輕的情形,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最後許青喬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兩年,經桐城人民法院確認喪失遺產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