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九章:離岸公司

手持近31%的LVMH集團股權,林謙的身家已然超過了華夏當前所有知名富豪的身家。

當然……

林謙只是身家超過了這些人,但若是論影響力、社會地位,林謙短時間內還是遠遠無法和這些人相比的。

雖然在個人財富方面,林謙吊打他們,但是他們每個人的手裏卻都掌控著一個龐然大物。

價值2800億的股權,看似非常龐大,但若是和企鵝或是阿裏這樣當前市值近萬億的龐然大物相比,那就又有些不夠看了。

林謙向來是個蠻有自知之明的人,就像是剛剛得到系統第一次打錢的五億美金時,對於自己並不了解的股市,即便他知道些未來的動向,但他仍舊很懂得克制,很清楚自己的能力範圍究竟在哪裏,那些投資能碰,那些投資不能碰。

所以在獲得LVMH集團近31%的股權後,林謙在短暫狂喜後,他很快強迫自己冷靜了下來。

他將文件袋打開,然後將裏面的諸多股權轉讓書取了出來,然後一份份的查看。

這些諸多股權轉讓書,轉讓的並不是LVMH集團的股權,轉讓的而是這些投資公司自己的股權。

林謙的手裏現在有著總計46分股權轉讓書,每份股權轉讓書轉讓的股份都高達99%,也就是說當前的林謙,就是這46家投資公司的實際掌控人。

而這46家投資公司,全部都是離岸公司,並且法人不是林謙,而是掌控著余下1%股份的那個人。

這46家投資公司,當前都間接或直接的持有著LVMH集團的股權,多的百分之幾,少的只有百分之零點幾。

直接持有LVMH集團股權,就是字面的意思,這家公司直接持有LVMH集團的股權,現在這家公司的實際控股人變為林謙,便代表著林謙借著這個投資公司,持有了LVMH集團的股權。

而間接持有LVMH集團股權,就稍微復雜了些,舉個簡單的例子,假設將林謙當前掌控99%股權的這家投資公司命名為A,然後將LVMH集團命名為L。

那麽間接持股大致的意思就是,林謙當前所掌控的A,它本身並不持有L的股權,從表面上看A和L並沒有什麽實際的關聯,但其實A的下面還有個公司B,這個B卻是由A全資掌控的。

A和L雖然沒有關系,但是B卻和L有關系。

用簡單的列式表現,大致的意思就是林謙→A→B→L,從而間接持股掌控L的股權。

當然,這只是最簡單的間接持股,林謙在這份文件袋中還看到了許多更加復雜的間接持股,所串聯的公司高達十幾家,當然其掌控的股權也是比較多的,通常持有LVMH集團的股權都在百分之幾以上。

在這份文件袋中的諸多手續文書中,涉獵了超多和經濟學、投資學、會計學、法律學等領域相關的專業知識,以林謙這半吊子的水平,只能勉強看懂些皮毛,甚至是連皮毛都算不上。

同時,林謙驚奇的發現,這些他當前所掌控的投資公司,並不是憑空冒出來的,其中很多公司的歷史甚至能追溯到百余年前。

這些公司所掌控的LVMH集團的股權,也不是突然擁有的,很多公司早在幾十年前,甚至是在LVMH集團剛剛成立之初,便已經持有了LVMH集團的股權。

它們直接或間接持有LVMH集團的股權,但是卻從不參與LVMH集團的運營和決策,就好似是非常純粹的投資公司,結果不知道系統運用了究竟怎樣的力量,讓這些投資公司的實際掌控人瞬間易主。

在查看完這些手續文書後,林謙面露些許思索之色。

當前他所掌控的這46家投資公司,全部都是離岸公司,根本不在國內監管的範圍之內。

而且這46家投資公司,分布在全球各地,歐洲、亞洲、美洲皆有分布,所以如果不是林謙自主暴露,林謙間接掌控著LVMH集團近31%的股權就不會被外人所知。

但不被外人所知,卻不代表不會有人知曉。

LVMH集團的高層,想必很快就會得到消息。

不過對此林謙並不擔心,LVMH集團的高層即便知道自己集團的股權突然被一個陌生人大量掌控,他們在震驚、慌亂以後,恐怕就是最先要將這個消息牢牢封鎖的人。

足足近31%的股權,當前LVMH集團的阿諾特家族究竟掌控LVMH集團股權有多少,林謙並不清楚,網上有傳聞是41%,也有傳聞是38%,反正應該是沒有超過50%。

在這種情況下,突然一個掌控了31%股權的人冒了出來,以LVMH集團這幾年在奢侈品界橫行無忌的性格,早就是許多人的眼中釘肉中刺了,若是有別有用心的人高價收購林謙手中LVMH集團的股權,那對於LVMH集團阿諾特家族的實際掌控權,必將受到猛烈沖擊。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封鎖消息,然後派人來接觸林謙,才是LVMH集團高層的最佳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