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禁止對社長做過分的事

三月的夕陽落在校道上,把兩人的影子拉長。

宋嘉木跑到她面前,張開手擋住她的去路。

“你幹嘛啦!”

雲疏淺用生氣的口吻說話,只是眉目裏的開心和小得意卻絲毫掩蓋不住,這討厭鬼還想釣魚呢,也不看看誰才是魚。

“這樣,咱們來做個交換,你告訴我你寫的是什麽書,然後我也告訴你我寫的是什麽書。”

“唔……”

雲疏淺也停下腳步,大眼睛滴溜溜地轉了轉。

“你確定?”她這樣問。

“……”

宋嘉木意識到了危險,連忙給這樣的交換施加附加條件:“不可以隱瞞,不可以逃跑,每人輪流交換一個字。”

“那你先說兩個字,我再考慮考慮。”雲疏淺也沒答應。

宋嘉木琢磨一下,還好自己的書名夠長,倒也不吃虧。

“《師妹……》,怎麽樣,夠有誠意了吧!”

“嗯嗯。”

雲疏淺忽然捂嘴笑起來:“光是聽這兩個字,就已經很羞恥了!師妹喔,宋嘉木同學,我懂了,我明白了,再見!”

說完化身小泥鰍,憑借個子矮的優勢,咻地一下從他的咯吱窩底下鉆了過去,嬌笑著跑開了。

吃了虧的宋嘉木哪肯罷休,追上去逮住她,撓她癢癢肉。

比起她動不動就掐著他腰間軟肉擰上幾圈,撓她癢癢肉這種懲罰可真是太紳士了。

雲疏淺笑得上氣不接下氣,不知為何,看到他吃癟的時候,她就心情舒暢。

即便被懲罰也沒關系。

傻瓜才跟他做書名交換,她知道他就是紙筆,寫的什麽書自然也知道,要是她也把書告訴他,豈不是就跟大聲說‘我就是宅呆啦’沒什麽兩樣。

大概是笑得太用力,她拍打他的小手也漸漸沒了多少力氣,俏臉通紅,呼吸跟心跳都不平靜。

鬧著鬧著,兩人都回過神來,一言不發地拉開了距離。

相互用余光偷偷瞄一下對方,也不知道各自在想什麽。

還是宋嘉木先打破了某種怪異的氛圍:“切,不說就算了,我也不是很想知道。”

“我想起了烏龜吃葡萄的故事。”

“難道狐狸跟兔子賽跑去了?”

“請不要把自己比喻成可愛聰明的狐狸。”

“難道烏龜不可愛?”

宋嘉木不服氣,明明烏龜也很可愛好嗎。

雲疏淺哼一聲,抱著懷裏的宣傳單繼續走。

可真是個討厭鬼,難道就不知道男女之間要避嫌麽,哪有這樣子撓人家女孩子癢癢肉的?

不過他似乎也只會對她這樣,畢竟從小到大,還真沒看過他有對別的女孩子這樣過分……

而偏偏,自己似乎覺得還挺正常的?

畢竟如果不是宋嘉木的話,她也完全接受不了有男生對自己這樣鬧……

再延伸開來想一想,假如她看見宋嘉木這樣‘欺負’別的女孩子,她心裏肯定會不舒服,究竟是什麽原因導致不舒服先不管,總之她必會跟李阿姨告狀。

“我決定了!”她冷不防地冒出這句話來。

“要告訴我書名了?”一旁的宋嘉木又精神起來。

“……你不要執著這種事情好不好?宋嘉木同學,你也不笨,請多把腦筋用在正確的地方!”

“我倒是覺得你有按照自己喜好定義別人的壞習慣。”

“難道我說的不對嗎?你要是多用功一點,成績起碼還能提高一大截吧?”

“雲疏淺,你說話越來越像我媽了……”

這也是宋嘉木與她不對付的地方,她總是莫名其妙地把自己當成他的什麽人,然後用某種教訓的語氣跟他說話,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倆有娃娃親呢。

雲疏淺沒有接他的話,繼續說著自己決定好的事:

“首先,光是成立社團還是不夠的,社團就要有社規,第一條就是禁止對社長做出過分的事。”

“……這是哪門子的社規,你確定要寫到社團綱領上去?”

“當然不會,這是專門給你定的,你自己知道就好了。”

宋嘉木欲言又止,止言又欲,請問社團霸淩,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嗎?

“第二條,為保證社員間的隱私,除社員主動告知作品外,任何人不得打探別人的作品。”

“……”

好吧,這一條還是挺正確的,尤其對招新這件事來說,否則可能有不少想要加入社團,但是卻礙於作品不方便透露的人望而卻步。

“我有問題。”

“作為普通社員,你暫時還沒有參與制訂社規的權力。”

“……我就想問問,第一條裏關於‘禁止對社長做出過分的事’,什麽樣的事才叫過分的事?”

“比如撓社長癢癢肉、頂撞社長。”

“那你不也掐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