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0章 難定之罪在能力(第2/2頁)

“回頭我就讓他們把東西捐了,只留一點夠生活。”杜辛激動地保證。

“那倒不必,交稅吧,洛南凡是開廠子的一律交稅,再看看有沒有其他問題,有問題就重罰一次。

如石老六家的事情,哪個親戚參與了,罰沒一半家財,小妾的哥哥?”

李易明白,不罰不行,必須讓別人看看。

“好,好,罰八成家財也行,再打我一頓杖子。”杜辛主動提高懲罰標準。

挨一頓打,養上兩三個月,事情就過去了。

“十年內凡與你有關系的人,不得擴張買賣,你也不能升官。

除非你能讓商洛的百姓整體收入翻十倍,從現在的收入開始翻,收入最少的人達到京兆府普通人家的程度。

現在京兆府普通人家一天一人二十五錢,兩樣你都做到了,十年之限可解。”

李易不願意換掉杜辛,這人自己能撈錢、懂享受、帶家屬們一起撈,百姓也管著。

若其不是縣令,而是個大商人,朝廷必須表彰。

把杜辛給殺了,或者弄走,洛南百姓的日子又變差。

百姓絕對不會因為杜辛撈錢被收拾而高興,他們會恨。

甚至會說,他撈錢就撈錢唄,石老六吃虧了,大不了咱們賠給石老六錢,管你李東主什麽事兒啊?

“石老六,你認為要不要把杜辛給殺了,或者流放了?”李易征詢受害人的意見。

“不能,我就是想讓他們別挖我家的礦,給我錢。杜明府還幫我賣核桃呢。”

石老六使勁搖頭,他此刻才反應過來,要出大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