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2章 人生一世莫道昨

彼剌喇幾個人實在是不曉得該如何計算了,秦離和副手倒是都明白。

多簡單點事情啊,東主舉例過更復雜的情況。

東主說的是幾百個公司相互參股,然後有什麽大唐內的和大唐外的。

再包含什麽應該交的稅與研發成本的免稅,別國的關稅和成本支出的抵稅。

東主弄出來的模型和規則還在那裏放著呢,說誰要是能把這個弄明白,立即給予尚書級別。

自己研究過一下,後來放棄了,還是覺得訓練和學習外語、繪制地圖比較適合自己。

那個什麽幾百個各地區不同稅收模式和相互之間的免稅、低稅的關稅以及相關的政策,感覺不是人學的。

東主說這個要由賬房來管,可天下真的有哪個賬房能玩明白?

什麽母公司、子公司、孫公司。

孫公司可以對另的母公司、子公司、孫公司進行入股。

然後子公司又對其他的公司的一套公司入股,同時自己的孫公司被別的公司的各種公司入股,自己的子公司和母公被更多的……

秦離兩個人看彼剌喇等人那種表情的時候,一點都不高興。

他們會,因為這個簡單。

同時他們也知道對方跟自己面對東主的時候一樣,茫然。

據說畢構還想學,證明他有多厲害。

真擔心他的身體,這是人學的知識?

“秦離兄弟,你說的這些,你們東主熟練?”彼剌喇可糾結了,什麽跟什麽呀?

“東主喜歡出一些律法和財務方面的題,掛在那裏,都是成套的。

比如說你拐賣了一個孩子,十歲以下的孩子,這個時候你的罪就很大。

然後在路上的時候你遇到了其他幾個被壞人追著殺害的孩子。

你過去把壞人全給打死了,在這個過程中呢,和你說好一起願意把自己賣了的孩子跑了。

孩子跑了之後突然反應過來,不想配合你了,就求救。

孩子求救的人其實跟你剛才幹掉的人是一夥兒的,那些人過來把你抓住送去官府。

問,官府對你應該怎麽判?對那個孩子應該怎麽判?對被孩子找來的你殺的殺戮孩子的同夥怎麽判?”

這就是東主喜歡出的題,連著的,不是單獨某一個案子。

你判的時候要考慮的事情太多了,功和罪要分開,然後還有口供。

比如說拐賣孩子的人說他沒拐賣,他就是帶孩子出來玩兒。

整個案子,在證據不充分的情況下,要多糾結就有多糾結。

當然,打死壞人這個情況不用糾結,不存在什麽防衛過當的說法。

就跟小偷在偷東西的時候被打死一樣,官府不可能判打人的防衛過當。

官府之會詢問知情的百姓,各自的口供是否相差不大。

若都說那個是小偷,然後大家打他,打死了,那就打死了吧,沒什麽可說的。

官府能為了一個小偷的死,而把一大群百姓給關起來嗎?

李易那個時候可以,大唐不行。

敢關百姓,知道百姓背後有多大的家族嗎?

百姓被關,種不了田,要不要繼續交租子?

參與打人的百姓家中有老母需要照顧,若你關的時候,老母死了,或者孩子餓死了,當地的鄰居和家族去州府告你,你能不能承受得住?

這裏面涉及到的問題太多了,從來不是你拿著大唐的律法說怎樣就怎樣。

別說是大唐,換成李易那個時候,一個人因為被壓迫而殺人,法院判死刑,整個縣好幾萬人聯名去保,這人就絕對死不了。

沒有一個法官還敢往死裏判的,他會哆嗦。

比如李易那個時候的江西豐城,一群百姓把縣政府都攻陷了,警察吊死,縣官活埋。

最後是什麽結果?取消農民負擔了,敢抓誰?是要官逼民反嗎?

李易就把這種‘為難’人的東西擺出來,告訴大家,遇到此類事情怎麽辦。

……

“出海以後啊,一定要注意別隨意殺人,咱們是仁義之師。

別人的內部矛盾,咱們不要管,只要他們不主動進攻咱們,咱們就不殺人。

比如說一個地方,有兩個相互敵對的部落。

咱們跟他們說清楚,就是換東西,接觸的時候就告訴他們,別限制我跟誰換什麽東西。”

李易在跟李隆基、李成器和其他一幫人說情況。

他知道人家土著不需要你當法官,你表明你自己中立就可以了。

可是白化病的人會中立?他們的中立是表演。

所以麥哲倫死了,之後李易那個時候還有教授也死了。

死的原因都是一樣的,覺得自己牛逼,非要插手人家部落事情。

也就是說,白化病皮膚的人從古到今,一直沒改這個東西,臭毛病,慣的,一旦給他們占了優勢,他們就想著別人都聽他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