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0章 不收利息才正常(第2/2頁)

這個錢比較害民,朝廷把錢拿出來,扔給州府,要求州府每個月拿出來一定的利息。

最高的時候一年的利息等於本錢,翻倍。

州府只能安排人去放高利貸,實在不行,就強迫別人借。

不過一般情況是百姓借,因為別人的利息更高。

百姓吃不上飯了,借幾錢吃兩天,等月底想辦法還。

通常利息為二點七厘,按照天來計算。

一分利為百分之一,一厘千分之一,日息千分之二點七,一個月算三十天,百分之八。

借一百錢,連本帶息還一百零八。

一年下來還一百九十六錢,如當月沒還上,計復利。

借一年,復利下來,需要還二點五一八倍,二百五十二錢。

還不上,就要拿東西了,或者抓進大牢。

目前的公廨本錢的利息,一年百分之八,不算復利,按照年來計算。

百姓們願意借,州府被下令要求不得私自提高利息,更不可以一次給一戶人放貸很多錢。

李豐沒有公廨本錢,他不想把好事兒給辦成官府讓百姓借貸的行為。

現在不屬於借貸,就是借,沒利息。

“李明府,你不收息,你回去怎麽跟李東主交代?”百姓裏面又有人問。

“是東主告訴不準收利息,我家東主一天賺幾千緡的錢,不差這點兒。”李豐炫富,替李易炫富。

百姓們瞪大眼睛,考慮幾千緡是多少錢。

一緡一千錢,一千緡……咋這麽多呢?十緡是一萬錢,一百緡……

“看樣子大家都選擇第二個,我叫來人談價錢,到時候大家把牲畜和家禽領回家。”

李豐從百姓的表情上看出來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