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1章 民生潺潺若涓流

“大父,看我捉到一只刺猬。”下泉村小娃一手拎著個刺猬,一手挑燈籠找到爺爺。

刺猬會偷瓜吃,還不盯著一個吃,咬壞了,吃兩口,覺得鉆進去費勁,再找別的咬。

下泉村的人口少,無法看護好所有的地。

他們按照李易提供的辦法,在地外面種上幾道荊棘,又把水引出去,在外面的位置上弄成小水潭。

如此一來,野生動物有水喝,就不冒著被長出來的荊棘劃破皮毛的風險沖進來。

獾子和刺猬由於個頭小,荊棘攔不住。

村子裏還是按照李易教的辦法處理,養狗,養一群狗。

去別的村子要,狗這個東西不值錢,有的人家狗下一窩崽子,養不起,就找個地方刨坑埋了。

能將就養的就養著,養大了勒死吃肉。

他們養狗可不是叫兒子、寶貝兒什麽的,更不可能允許狗進屋子。

連個狗窩都沒有,冬天的時候弄些幹草扔院子角落,狗就到那裏窩著。

狗多的時候,狗自己會擠在一起取暖。

狗不可能吃到肉,想吃的話,自己去抓耗子等小動物。

主人家買了肉,有搭的骨頭,等把骨頭燉沒有了味道,會賞給狗吃。

狗會很高興,認為主人對自己好,而且啃骨頭磨牙很有意思。

要是放餿了的飯菜燉一燉給狗吃,狗就跟過年一樣。

大家都這樣養狗,沒人把狗當成好東西,除了獵人養的獵犬。

村子裏要了好幾十只,買陳年的米和麥子,被蟲子蛀了的都行,加上地裏的爛菜葉子,煮一大鍋,喂狗。

這樣狗就很知足了,尤其是四五個月大時帶回來的狗。

它們在原來的家裏,有時還要用爪子刨地找地裏的蚯蚓、土螺什麽的吃。

偶爾也吃路邊的草,要是那種帶麻籽的麻,吃著就飽了。

現在居然給做飯吃,比以前的主人好。

一群狗就這樣扔在外面地裏,它們會鬥爭,選出頭領,然後跑來跑去。

晚上一有什麽動靜,跑過去找能不能吃,叫喚。

為了讓狗別總聚集在一起,盡量分散到地的各個位置,村子裏的人用木頭和草給蓋了狗窩。

每天巡視的時候拿著鏟子,把狗糞埋掉。

狗這點就比不上貓,貓自己會刨坑,方便完了埋好。

除非是經過特殊訓練的狗,不然走到哪就排泄到哪。

小娃兒就是聽到了狗叫聲,提燈籠過去看,發現幾條狗圍著一只刺猬,用爪子小心地撥來撥去,似乎想吃。

小娃兒拎著拿回來,狗搖著尾巴討好,轉身又去找其他能吃的東西。

西瓜在旁邊長著,狗不吃,吃就挨打,使勁打,上腳踢,一踢就叫喚,都不敢躲。

幾次之後,狗就知道這個不能碰。

但是主人吃完西瓜給的西瓜皮可以啃一啃,由於種瓜,瓜多,村民吃完,一部分瓜皮內部當菜吃,其他的都給狗。

像茄子、黃瓜,不管怎麽放著狗,狗都不碰。

廁所裏要是有蛆爬出來,狗就算有好吃的了,還要跟雞爭。

雞,狗其實能吃,還是不敢。

“村子裏要買一口豬,自己養的還小,買來的少燉兩次,給狗吃點帶肉的骨頭。”

老漢接過刺猬,刺猬收集了不少,等湊夠一百只,殺掉吃肉,這樣村子裏的人都能吃一頓好的。

皮處理一下,送去李家莊子,做藥。

刺猬肉燉的湯,放點生蟲子的谷子,加菜葉子,喂狗,狗算是享福嘍!

“大父,狼抓到了嗎?我不敢出去了,狼會把我咬死吃掉。”小娃兒咽了下口水,他想吃燉的豬肉。

“跟縣裏說了,縣裏要派人,唉!前幾天送瓜的時候,告訴他們帶個信,等到了長安,應該能行。”

老漢對縣裏是一點不指望,這個窮地方,衙役怎麽可能去抓狼。

設套都套不到,狼精著呢。

唯一能指望的只有李家莊子,跟他們說說,看怎麽辦?要不是狗多,家中的娃兒就被叼走了。

老漢憂心,鄰居家的五胖兒,七歲。

放羊的時候遇到了狼群,八九只呢,狼又要吃羊,又要吃孩子。

多虧養了一群狗,四十多條狗沖過去,才把狼群給逼退。

狗少了咬不過狼,有的厲害的狼咬狗,其他的狗不敢上前。

能護人的狗不一樣,救了一回五胖兒,養到死也不能殺。

所以村裏才琢磨著買口豬,多留點肉和脆骨給狗吃。

面對狼群護主的狗和其他狗,不能一個待遇。

……

天亮了,農歷六月十六。

下泉村的人來了,他們走黃河。

在陸地上到烏水,然後進無水,再入黃河,過來後船只進漕渠,轉灞水,抵達。

送來一堆刺猬皮,西瓜直接就放到外面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