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Chapter34(第2/3頁)

盡管有的時候,她也會被他嚇一跳,下意識感到一陣懼怕,但這種懼怕除了激起她的鬥志,使她打起精神,更為努力地對付他,不會給她帶去任何消極的影響。

波斯人認為他是魔鬼,蘭斯認為他是幽靈,街上碰到的作家認為他是沼澤地的一個傳說,雖然拿他寫了不少故事,卻告誡人們不要對他抱有幻想。

只有她因為生性樂觀,不拘禮節——不管遇到多大的煩惱,都能無所謂地拋到腦後,不管前一晚多麽疲憊,第二天都能精神煥發——毫不介意他的冷漠與敏感,也不介意他的神出鬼沒,更不介意他那狂烈到令人戰栗的激情。

他身上一切不平常的特質,她都能用平常的眼光去看待。

當他冷不丁出現在她的面前時,她最在意的也是,他居然還敢出現在她的面前,而不是他為什麽進她的臥室如入無人之境。

她對自己的內心世界一無所知。埃裏克在感情上愚鈍,她也沒好到哪兒去。她是另一種愚鈍,這種愚鈍使她得以維持鮮活的個性,不被煩惱纏身。

直到現在,她都還以為他們之間最大的問題,是埃裏克不開竅。

她腦子裏反復琢磨的,也是怎麽讓他為那天的不告而別低頭認錯。至於別的問題,譬如相貌、品行等,她竟一點也沒有想過。

唉,她實在不善琢磨這些事,還是明天再想吧。她現在困得連眼睛都睜不開,只想撲到床上好好睡一覺。

這時,她想起了那天他炙熱如火爐的體溫——用來抱著睡覺再合適不過了,也想起了一覺睡醒後,看到他的名字,內心湧起的那種莫名的安心感。

她非常需要這種感覺,就像一只困倦的小貓,需要一個松軟的貓窩。

·

埃裏克不知道莉齊正在琢磨怎麽抱著他睡覺。他閉了閉眼,喉結劇烈地滑動著,頭腦微微眩暈。

原來一切都是他的錯覺,她並不喜歡他。

她對他微笑,對他撒嬌,對他眨眼睫毛,誤以為他受傷時嚎啕大哭,都不是因為喜歡,而是因為她性格如此。

她對誰都這樣,毫不吝惜自己兩個甜美的酒靨,哪怕對方只是一個沒有半點可取之處的三流作家。

看到那一幕時,他整個人險些被狂暴的妒火吞沒。

不知是否知道她有可能喜歡他的緣故,他的嫉妒心比以前強了好幾倍,完全無法忍受她和其他男人調情說笑,幾乎是用盡了全身的力量,才沒有立刻勒死那個作家。

是的,他不認為殺人有罪。

他沒有動手,僅僅是因為不想讓她感到害怕,繼而遠離他。

他的理智恢復得很快,直到遇見蘭斯,頭腦都還算冷靜。

毫無疑問,蘭斯是個蠢貨,居然以為僅憑婚姻,就能得到她。

這個蠢貨知道她有魅力,卻不知道她的魅力來自何處,還想把她禁錮在凡庸的道德牢籠中。

這種人,永遠不可能博得她的歡心。不足為懼。

但蘭斯有一句話是對的。

也許會有女人嫁給長得像魔鬼的男人,卻絕對不會嫁給真正的魔鬼。

而他,長得像魔鬼,內心也住著魔鬼。

他已經不記得手底下有過多少亡魂。的確,他不是天生的劊子手,最初用繩索套住另一個人的脖頸,是為了活命。在你死我活的角鬥場上,他無暇先與良心來一場搏鬥,只能遵循本能選擇活著。

但如果是一個品格高尚的人,肯定寧願去死,也不願助紂為虐,讓上位者觀賞這種以人命取樂的遊戲。

可直到他展現出超凡的建築天賦之前,都這樣活著。

漸漸地,他習慣了以殺為生。

他的手是全身上下最完美的部位,蒼白、瘦削、骨節分明,手背上淡藍色的靜脈紋微微凸起,但同時,也是他全身上下最醜惡的部位之一,沾滿了肮臟的血汙。

他知道怎麽用這雙手揉弦、運弓,在小提琴上演奏出純凈而優美的樂聲,也知道怎麽用它冷靜利落地殺戮,而保證衣冠整齊,皮鞋潔凈。

回望他的過去,是如此陰暗,如此壓抑。

黑暗,鮮血,累累屍骨。

混亂,決鬥,臊臭熏天。

這樣的他,居然妄想得到她的喜歡。

假如這一切發生在昨天,他會決心放棄她,無聲無息地離開她。

但現在,他已經提前品嘗到了狂喜的滋味——被人喜歡的滋味是多麽美妙,即使知道那是假的,即使已經聽見她說他惡心,他也要牢牢攥在手中,低頭嗅聞那虛假而甜美的芬芳。

想要他放過她,只有一個可能,那就是他已經被埋入墳墓。

想到這裏,埃裏克擡起頭,第一次用沉重得幾近實質的目光,掠奪性十足地望向她。

他看出了她的瑟縮。他不由微微眯起眼睛,一只手不容反抗地摟住她的腰,另一只手用馬鞭輕拍了拍她的臉頰,警告她別想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