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第2/3頁)

見陳主任還沒聽懂,知道他年紀大了,不太習慣現在網絡上拉踩碰瓷那一套,索性把這其中的道理跟他解釋了一下。

其實道理很簡單,官司要是贏了,那就是錘死了國際頂級奢侈品牌抄襲了他們郎山土繡!

這說明啥?

這說明他們郎山土繡的美,已經完全征服了西方的頂奢設計師,甚至不惜厚著臉皮抄襲,也要把郎山土繡用到他們的高定服裝上面去。

那他們郎山土繡的档次和逼格,不就一下子跟個竄天猴似的,躥上天去、和太陽肩並肩啦?

即便是官司打輸了,江小滿仔細想過,搞不好對他們郎山土繡未來的發展還更有好處呢。

眾所周知,網友們最偏心的就是“美強慘”的設定了。

再說了,是個腦正常的,但凡是學過歷史,對比一下華夏和泡菜國的歷史,再翻一翻郎山縣志,就知道他們郎山的祭巫文化最早能追溯到三千多年前,那會兒泡菜國還不知道在那兒吃土呢。

一個是歷史悠久的華夏非物質文化遺產。

另一個是國際上臭名昭著的文化竊賊。

可偏偏偷東西的賊卻勝訴了。

江小滿已經可以想象得到,一旦他們敗訴的消息傳到網上,華夏網友對泡菜國的文化竊賊有多憤怒,對他們郎山土繡就有多憐惜……

他已經和金總商量好了,他這邊做好兩手準備,負責請人撰寫郎山土繡文化科普貼,再雇水軍全網轉發,把勢頭給躁起來!

金雁那邊也在暗中積極備貨,到時候不管官司是輸還是贏,反正賺到錢的肯定是他們就是了。

至於郎山土繡會不會因此徹底得罪赫拉集團,錯失了走向國際頂奢時尚舞台的機會?

講真,事到如今,江小滿已經基本放棄這個打算了。

他從來就是一個非常現實的人。

別人手裏的蛋糕再香甜,不屬於自己,他也不會去惦記著,像一些心態極端的人那樣,非要把別人的蛋糕搶過來,又或者是幹脆打翻別人的蛋糕,誰也別想吃……那樣就沒意思了。

艾德蒙遲遲沒有給他們回信息,應該是他那邊跟集團交涉失敗,赫拉那邊依舊維持了西方高奢品牌對亞洲人的傲慢,決定舍棄他們,保護自己的設計師了。

哪怕那個所謂的設計師,只是一個卑鄙無恥的小偷。

既然如此,那就索性撕破臉皮鬧一場咯~

當今的世界,已經不再是西方奢侈品牌把持主流市場的時代了。

華夏沒有西方高奢品牌,還能穿自己造的新疆棉,實在不行,他們郎山土繡也不錯呀~

可西方高奢品牌要是失去了華夏這個龐大的市場……

噗~也不知道這幫傲慢的設計師,年底面對慘淡的業績,還有急速下滑的亞洲市場份額,該怎麽跟股東們解釋呢?

人家怎麽解釋,江小滿管不著,眼下他要做的,就是召集人手,趕緊把要發到網上的安利貼給寫出來。

這就是專業性太強的麻煩之處了。

要是換成一般的罵貼,只要花得起錢,分分鐘能罵上熱搜。

可郎山的祭巫文化和土繡文化,不是郎山本地人,就算拿到了資料,也根本不了解那些繁復的圖案和不同組合所代表的寓意,要寫安利帖,就只能找本地人,而且,最好還是文化系統內部的人。

“嘿嘿~陳主任您就別跟我客氣啦,我早就知道了,這幾年縣裏對民間非遺文化的挖掘特別重視,除了您這個非遺中心之外,咱們縣各鄉鎮的文化站也都在做這個事情。”

“能進文化站的,那都是有文化的筆杆子,平時寫慣了材料的,寫個本地文化分析帖子,那不是順手的事兒嗎?”

“再說了,我也不會讓老師們白忙活一場啊,我這邊有稿費預算的,千字200元,您看成嗎?”

這個稿費他特意找報社的人打聽過的,報社那邊現在投稿都不按字數給錢了,不管字數多少,一篇50~100元,他給的這個稿費標準,算下來已經是翻倍的了。

“你呀~行了,這事兒也算是咱們縣裏的一件大事,哪用得著你拿錢出稿費?”

陳主任嘆息一聲,讓江小滿先回去等消息。

各鄉鎮確實都有文化站,也都是能寫會畫的筆杆子,搞基層宣傳的一把好手,可要把這些人都集中到縣裏,給他們郎山文化寫安利帖,也不是他一句話就能搞定的。

最起碼,得先請示一下文化局的領導,然後以局裏的名義發個通知,把大家召集到縣裏開個會,傳達一下這件事情對他們郎山文化的重大意義,還有領導對這件事情的態度,這些都解釋清楚了,才好方便安排人家做事情啊!

陳主任願意幫忙,江小滿就放心多了。

難得來一趟縣裏,江小滿開車去了一趟縣裏的農批市場,這個季節的螃蟹正是最好吃的時候,就是太貴了,平均一只都要十幾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