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第3/3頁)

無禮叫囂氣壞樂原君,認定他生病是張欽家的高樓所致,向床前那真正害他患病的“奸詐鬼”傾訴不滿。

“小王在朝鮮時就常聽人說起這張欽的惡名,他時常趁中朝兩國邊境互市時派兵搶劫,擄走財貨,逼商人們出錢贖買。我方官員前去辯理反遭其羞辱。如今看連他手下的刁奴都這般驕狂,更不用說他本人是何德性。”

柳竹秋裝出無可奈何的表情苦嘆:“莫說貴邦了,我遼東百姓受到的蹂、躪更為慘毒。張欽每到冬季雪深丈余,人煙稀少時便命家奴帶兵數百去遼陽一帶打劫那些家有百金以上的民戶,搜刮到的銀子不下數十萬。遼陽城內原有四五十戶巨富人家,都在幾年內被他搞得傾家蕩產,或死或逃。人情洶洶,無敢寧居啊。”

樂原君捶床怒嗔:“此賊實可殺,若能得便,我必擊之。”

感受到他發自內心的怨恨,柳竹秋悄悄瞟一眼權厚宰。

權厚宰會意點頭,等柳竹秋辭去,照約定的向樂原君透露訊息。

第二天樂原君邀請柳竹秋見面,他病況已大好,在會客廳整裝接待她,屏退余人只留權厚宰作陪。

柳竹秋知道權厚宰得手了,果聽樂原君主動提起翁子壯夥同張欽制造冒功殺人案,她佯做驚詫道:“小生曾聽人說起此案,但那告狀者汪蓉被判處誣告,人們都以為所謂的冒功殺人是謠傳。”

樂原君指著權厚宰說:“致遠③當日就在那個互市,此事乃他親眼所見,若需其他人證,小王亦可傳召那些已回國的目擊者來京。”

他恨透張欽,想借此案置其於死地,殊不知中了柳竹秋的借力打力之計。

她按住喜色替樂原君謀劃:“打官司需要原告,殿下身份特殊,不宜親涉其中,若信得過小生,小生願代殿下去尋找此案的苦主,由他們出面告狀,到時再讓權兄和其他親歷者到堂作證。”

樂原君也是這個意思,還承諾明日就派人去應昌挖取死難者的遺骸,運來北京供有司勘驗。

有他撐腰,權厚宰膽子也壯大了,還盼著朝廷早日審案,好借此揚名立萬。

人證物證都有著落了,這狀卻難告。

本案性質嚴重,須在刑部首告,再經皇帝批準方可審理。

上書的途徑被閹黨把持,按常規步驟奏疏到不了慶德帝手裏,只會白白打草驚蛇。

她和汪蓉非親非故,不能替他出頭,婷婷和汪家母子難經風浪,因此敲登聞鼓這條路也走不通。

柳竹秋尋思這回該找誰牽線搭橋,可巧太子召喚她去領官服,她便帶著一點小心機去了。

衣冠制規定七品文官著青色圓領袍,胸前補子繡鸂鶒紋樣和象征江山永固的“江崖海水紋”。

官服由官員個人置辦,受財力影響同品階的官,官服也有精美粗陋之分。

朱昀曦為柳竹秋訂制官服,材質做工自然都是最好的,衣料使用進貢的蘇州雲錦,刺繡加了大量金銀孔雀線,革帶鑲嵌名貴金玉,非常富麗奢華。

柳竹秋試穿很合身,半喜半憂地對朱昀曦說:“殿下,這官服太華麗了,穿著像個貪官。而且七品官穿成這樣也過於招搖了。”

朱昀曦做這套官服只為哄她開心,沒想讓她正式穿出去,笑噱:“你還自稱有大志向,這身行頭就架不住了,那以後讓你穿大紅袍戴八梁冠,你豈不連路都走不動?”

本朝規定凡大祀、正旦、冬至等重大朝會時官員都須穿赤羅朝服,戴梁冠。冠上的豎梁依地位決定數量多寡,八梁冠是王公才能佩戴的。

他知道柳竹秋愛聽這些話,看她露出歡眉笑眼,心裏想的卻是她冊封貴妃時穿緋紅大衫,披霞帔戴鳳冠的形象。

那天吩咐陳維遠替她做官服時,他授意他秘密打造一頂十二龍鳳的鳳冠。

陳維遠提醒說這樣的規格已超過了許太後的鳳冠,他簡單回復:“是為將來準備的。”

不能直接封柳竹秋為後,他便要給她超越皇後的待遇,讓她盡享榮耀,做世間最尊貴的女人。

作者有話說:

從沒有一篇文像這篇這樣讓我越寫越興奮,愛死秋姐帶我乘風破浪的感覺了。

①靖難之役,又稱靖難之變,是建文元年(1399年)到建文四年(1402年)明朝統治階級內部因皇帝削藩引發的爭奪帝位的戰爭。

②縫窮,北方方言,意思是舊時指貧苦婦女以代人縫補衣服謀生。

③致遠:權厚宰的表字。感謝在2022-05-02 09:42:29~2022-05-03 09:08:43期間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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