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午時太子留她陪同用膳。

朱昀曦喜吃魚蝦水產, 今天的肴饈裏也有蒸魚、魚酢和炸蝦。

柳竹秋見點心裏有一道糖蒸槐花,配的澆頭是蜂蜜。

她聞了聞發現是荊條蜜,忙警示朱昀曦:“殿下吃了魚蝦, 不可再食荊條蜜。”

並解釋說某縣曾有位農婦給在田地勞作的丈夫送魚湯, 路過盛開的紫荊花林時荊花的花粉落到魚湯裏, 丈夫食用後便中毒身亡。婆家人狀告農婦毒殺親夫, 若非審案官明察秋毫,幾乎釀成冤案。

人們由此發現荊花與魚蝦同食會產生毒性,如果要用荊花入藥,服藥的前後五天都不能吃水產。

“荊條蜜是蜜蜂采集荊花粉釀造的,藥性是比花粉弱很多, 但也不宜與魚蝦同食。這事常人不曉, 我有位朋友是那農婦的同鄉,偶然聽他提起才知道的。”

朱昀曦笑誇她見多識廣, 也沒責罰制膳的廚子, 事後問陳維遠:“孤記得以前東宮制膳都用荔枝蜜和棗花蜜,近來為何換成了荊條蜜?你去禦膳房問問緣故。”

陳維遠回稟:“年初皇後娘娘說殿下春秋時易犯咳嗽,荊條蜜最能潤燥解毒,散寒清目,是以命東宮禦廚改用此蜜。”

朱昀曦沒說什麽, 悄悄吩咐雲杉:“你去找條大狗,每天用荊條蜜拌魚肉喂它, 別讓人瞧見, 更不許告訴旁人是孤叫你這麽做的。”

這半年發生在他身上的一連串事故已激起他的警覺, 稍微用腦將事件串聯分析也會看出些端倪。

利用文安縣謠言毀他的清譽。

指使東宮旗手和小豎下毒暗害他。

趁他遊獵時公然派殺手行刺。

以上事件他還相信是安西王逆黨所為, 但應照最近的幾起發現顯然就沒那麽簡單了。

皇後暗中派宮女監視太子妃, 還讓池選侍通風報信。潁川王訐以為直, 明裏暗裏給他使絆子。再加上眼前的荊條蜜……

朱昀曦越想越寒心膽顫,惟願是他過於敏感才導致風聲鶴唳。

然而僥幸都被一個巨大的包袱阻擋,其中裝著寧嬤嬤的死和兒時曾風聞的宮廷流言,構成他一直不敢去觸碰的心結。

炎夏來臨,烈日常駐青空,間或暴雨傾盆,雷電大作,人的心情也在悶熱中忽明忽暗。

這日柳竹秋在張府教書,適逢張選志回家,留飯款待她,席間說:“先生似乎與刑部的蕭其臻交情不錯,可知他近日出事了?”

柳竹秋是有好些時日沒聽到蕭其臻的消息,忙問情形,得知他在復查案件時出了差錯。

山東省的農村地區流行娶童養媳,兒子四五歲時家裏便從窮苦人家討買一個十五六歲的女孩回來做兒媳婦,頭幾年當成奴婢使用,既能照顧小丈夫,還能幫家裏幹活兒,一舉多得相當實惠。

等到小兒長大,這媳婦已年老珠黃,大多為丈夫所厭嫌,下半生都在孤寒中度過。

昌樂縣有一烏姓女子年方十六,被父母賣給一戶姓申的人家做童養媳。

這烏氏在家時與鄰舍一個叫牛大柱的男子私定終生,新婚之夜牛大柱潛入洞房與烏氏私會,早起被申家人發現。

烏氏便與牛大柱聯手劫持了申家小兒,躲在新房裏拒不開門,就這樣對峙了一天一夜。

申家情急報官,縣令到場威脅也不管用,便將烏氏的父母抓來,就在新房外杖責他們,逼迫烏氏放人。

烏氏眼見父母受刑仍無動於衷,最後還是捕頭帶人悄悄到屋後挖開墻角,猝然攻入屋內救下人質,逮捕了兩名兇犯。

縣令審得這對男女早有奸情後,先按和奸罪各打了一百杖。又按忤逆罪判處烏氏絞刑,理由是她害父母身受酷刑還視而不見,就是喪盡天良的逆子。

他的上司們復審後都贊同這樣的判法,上報給刑部審核。

蕭其臻負責審核,看完案情報告不認同判決結果,批復:“縣令為制服烏氏命人杖打其父母,此舉並非出自烏氏本意,不應以忤逆罪論處。絞刑量刑太過,改判通奸罪,由夫家發賣即可。”

他之前接觸過多起各地因買賣童養媳造成的悲劇性案件,能理解烏氏的苦衷,堅持讓昌樂縣令改判。

案件被刑部駁回意味著當事官員與負責督查的上司都要擔責受罰。

昌樂縣令不服,向刑部上告,指控蕭其臻徇私枉法,並取得了山東青州知府、山東按察使和巡撫的一致支持。

唐振奇一黨正記恨蕭其臻,將其停職查辦,昨天已逮入錦衣衛獄。

柳竹秋大驚,立即辭別張選志趕去張魯生家,懇求他在牢裏照應蕭其臻。

張魯生以為溫霄寒和蕭其臻都與柳竹秋有染,正該樂見情敵遭難,不懂他為何要熱心搭救。

柳竹秋被迫撒謊:“實不相瞞,小弟正是受柳大小姐請托才來的。”

張魯生愈發驚異:“兩條狗在同一個槽裏吃食,不打架已算好得了,還能逼它們友善互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