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余有聲的親友熟人裏沒有叫黃國紀的, 朱昀曦不得已將投毒案密奏慶德帝,強調自己已查出投毒者,東宮其他侍從都是無辜且忠誠的。

慶德帝本擬大肆搜捕黃國紀, 又顧慮打草驚蛇使得此人也被滅口, 案件將失去方向, 便按下投毒一事, 授命東廠接手余有聲家的滅門案,在全國秘密搜捕黃國紀。

蕭其臻在與柳竹秋會面的當晚將許應元接到縣衙安置,兩天後領著他去永定河邊找到當日的埋屍地,起出那具女屍。

屍體已腐爛,面目無法辨認, 身上衣飾還完好。仵作檢驗, 發現屍表無明顯傷痕,應是溺水而亡, 右手握拳, 指縫裏藏著一小片臟褐色的布條。

蕭其臻看了那布條,認出是僧人常穿的壞色衣①,推斷女子並非正常死亡,死因定與和尚有關。

近幾個月宛平縣境內並無來報婦女失蹤的,這女子的身份還有待追查。他命人剝下女屍的衣物飾品, 存档為證,掏錢為其購買了壽衣棺材, 裝殮後送到附近的義莊寄放。

有了證據就該提審那毛國沛了。

蕭其臻次日命人傳他到堂, 毛國沛不知自己身犯何事, 丈二金剛摸不著頭, 到了公堂還準備跟縣太爺套近乎。

蕭其臻不理會, 直接問:“你認識文安縣的許應元嗎?”

柳竹秋所料不錯, 毛國沛已受到蔡進寶威脅,聽到許應元的名字臉色陡變,忙不叠搖頭:“不認識。”

“當真不認識?”

“晚生家住永清,距離文安上百裏遠,雖說是有幾個親朋在那邊,但從沒有叫這個名的。”

他狡辯未完,蕭其臻遽然拍響驚堂木,指面厲喝:“大膽毛國沛!你夥同他人殺害良民,如今人證物證俱齊,還不從實招來!”

毛國沛失驚,喊冤聲裏半是迷惑。

蕭其臻說:“今年六月初三你帶著隨從在永定河邊殺死一人,事後將屍體埋在南岸的樹林裏,本官已帶人挖出屍體,還在那坑洞裏找到一把寫有你名字的扇子,你還有何話可說!”

毛國沛和許應元要好時曾贈送他一把親筆題寫的折扇,他不知這是蕭其臻設的計,以為許應元當時疏忽大意將扇子遺失在了屍體旁,驚呼:“大人明鑒,那女人真不是我殺的啊!”

蕭其臻冷笑:“本官還未說死者是男是女,你怎就知道是女子?還敢說人不是你殺的!”

毛國沛嚇得跪地哭喪,原原本本供訴發現女屍的經過,指天發誓自己沒殺人。

蕭其臻放緩語調,誘導:“你說你沒殺人,那誰能為你作證?”

“那天跟晚生出遊的小廝都親眼看見了,他們都可作證!”

“哼,他們是你的奴仆,自然聽命於你,豈可當做證人!你再不招供,本官就去申報學政大人,先革除你的功名,再大刑伺候!”

說罷命人搬上刑具展示。

嬌生慣養的少爺如何經得起嚇唬,目睹那一件件飽吸人血的夾棍、拶指、皮鞭、竹簽,毛國沛心膽俱裂,再顧不得別的,高聲叫喚:“還有一人可為晚生作證!”

“誰?”

“許應元!那天他也在場!”

“你剛剛不是說不認識他?”

“晚生受人脅迫,不敢吐露關於他的消息,求大人恕罪!”

蕭其臻傳許應元上堂,讓毛國沛辨認。毛國沛見他半張臉被燒得面目全非,眼睛也瞎了一只。聽聲辨語又確是許應元,心驚道:“許兄,你怎的變成這副模樣了?”

許應元哭告:“小人遭歹徒陷害,家破人亡,自己也慘受荼毒,好容易逃出性命找到蕭大人替我伸冤,還求毛相公為我作證!”

毛國沛已知曉許應元嶽父家的冤案,但不知道蔡進寶也對許應元下了毒手,目睹慘狀,惻隱之心萌動,與之相對垂淚。

“不想許兄遭遇如此淒慘,我若再裝聾作啞還有天理嗎?”

蕭其臻見他良心發現,命他細述與許應元的交往經歷,以及許應元離家期間在毛家暫住的情形,命書吏一一記錄再由證人簽字畫押。

取得毛國沛的證詞後,蕭其臻將許應元的冤案寫成卷宗呈報北直隸按察使。

臬台②聞報,親自審問了相關人等,確定情況屬實,又將此案上報巡撫。

巡撫按例復審,這次傳喚了許應元的親戚鄰居前來指認,撫台③親自出面,那些人不敢回避撒謊,都證實了許應元的身份。巡撫整理好案卷資料再報給刑部。

北直隸省的官僚系統與中央朝廷比鄰,流程走得快,不出十日刑部發文逮捕蔡進寶入京,派官員審理這起冤獄。

一切進展順利,到了審案那天,嫌犯證人都被帶上公堂,主審官先依律驗明正身,原告卻在眾目睽睽下翻供,否認自己是許應元。

案件經過層層審理才來到刑部,各級地方官都曾審問過許應元,得到的供詞始終如一,他在這最後關頭反復,登時讓在場官員亂了陣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