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我要簽契1

在招人這個事兒上, 老韓頭動作都相當的快,這邊剛說了要招人,一個轉頭, 人員就基本配置齊全了。

說來,老韓頭因為出身, 自己又折了孩子,所以這些年時不時的總會攢點吃的東西送到慈幼局去, 對於那裏的孩子自然熟悉的很。家裏要添人,即使買人也只是簽雇工契, 這樣的好事兒那自是辦的越快越好啊, 早上一日, 都能讓孩子多一日的飽飯。所以他這裏和包三兒說好,那裏放下剛采買來的東西就出發了。

等著到了慈幼局,人還沒進去呢, 就見一個半大的小子從邊上的巷道拖著一條腿走來,他眉頭微微一皺, 轉身就過去拉住了那孩子。

“小七?你的腿,這是怎麽了?”

“韓爺爺, 你來啦。”

瘦的幾乎皮包骨的孩子滿身的灰塵, 擡眼看向老韓頭的時候, 那笑容卻大的像是一朵花一般, 如果不是額頭還隱隱有些紅腫的話,或許這笑會更讓人歡喜些。

見著孩子身上的痕跡,老韓頭眉頭皺的越發的深了, 上下打量了幾眼, 蹲下身子, 又小心的掀開補丁疊著補丁的褲子, 看了看那被拖著的腿。

冷的已經有些發青的腿上烏青不怎麽顯眼,可劃傷的血痕卻刺眼的很。不用這個叫小七的孩子多說什麽,曾經也經歷過這些的老韓頭就明白這孩子遭遇了什麽。左不過是被人欺負了唄,慈幼局的孩子走出去被欺負幾乎是常有的事兒,若是偶爾餓的受不住了去乞討,還有可能和那些真正的乞兒為了一星半點的吃食打架。

“可是院子裏糧食又不夠吃了?”

聽到老韓頭這麽問,那孩子的笑沒了,眼睛裏的光也黯淡了下來,抿了一下嘴,輕聲說到:

“春妮病了,我想給她買塊姜,煮點姜湯。”

春妮啊,難怪這孩子這麽冷的天還出來拼命,那是他妹妹,唯一的親人了,怎麽可能不拼。

老韓頭微微點了點頭,想了想自己這次來的目的,再想想春妮6歲的年紀,稍稍遲疑了一下,終是不忍心的輕聲問了起來。

“小七啊,我那東家家裏要雇給姑娘哥兒招伴當丫頭,不是死契,就是雇工契,簽十年,這個活兒你想不想做?若是願意,那我就算你們兄妹兩個一份,雖然春妮年歲小點,不過我去說個情,應當也能成。若是不想簽契,鋪子裏要招兩個收拾碗筷的小廝,這個也能算你一份,只是這活計吃管吃喝,能給身體面衣裳,錢就不能有了。你想想,要哪個?”

雇工契?十年雇工?

小七愣了一下,這年頭雇工的不是沒有,可用這樣的條件找小孩兒幾乎沒有,手頭不寬裕又要用人的,多是找仆婦這樣的來雇,哪有找幹不了多少活兒的小孩的?半大小子吃窮老子可不是空話。真有錢不怕這點的,直接買人豈不是更方便容易?還用的安心。

所以小七忍不住疑惑的問:

“這,真的肯要我這樣的小孩?韓爺爺,從才十一歲。”

“我家裏的兩個哥兒也不大,大的才13,小的6歲,伴當小子自然要找十歲上下的。至於鋪子裏,收個碗筷罷了,難不成你這樣的就做不了了?”

聽著這孩子自己說自己小孩,老韓頭忍不住就失笑了起來,說話間還拍了拍小七的腦袋,這份親昵讓那孩子一下也跟著笑了。

是了,是韓爺爺的主家哦,早就聽說了,那是個好人家。怕是起了善心,想多關照關照他們這樣的孩子,這才定了這麽個年歲。

不過,人家善心,那他也不能太過分,所以小七遲疑了一下,小心的問:

“春妮病著呢,這樣……再沒有雇工雇病人的道理。韓爺爺,沒得讓你為難,給主家添麻煩。只是……我若是跟你去了,有了來錢的活計,院子裏怕是未必肯繼續留她。要不你問問,我做簽契的小廝不要工錢,只要能帶著春妮一起成不成?只要給個住的地方,給口飯吃就行,成不成?”

都過成這樣了,還想著不給別人添麻煩,這孩子怎麽這麽讓人心疼呢。

心生憐惜的老韓頭難得大膽了一把,拍著胸脯打下了保證:

“不就是要帶著春妮嘛,怎麽不成了。大不了你們兄妹跟我和你春奶奶一起住就是了,春妮病好了還能幫著燒火呢,也不算白吃飯。”

往日三爺日子也緊張,還有賣出去的房子要收回來,所以即使他有心想幫著這些孩子幾分,也不能太過嘍,到底要先顧著包家。可如今呢?只看這一陣子的事兒就知道,包家,那是要紅火起來了!那既然這樣,只要不過分,想來自己這老家夥這點臉面還是有的。

老韓頭這一派說辭說的相當堅定輕松,看慣了人眼色的小七小心分辨了一二,知道所言不假,立馬就高興起來,小聲呢喃著:

“對對對,只要春妮病好了,一定不會白吃飯的,既然這樣,那這事兒就是能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