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第2/5頁)

羅志學只得又硬著頭皮賠笑道,“是有這麽回事,娘娘好記性。”

燕姝笑了笑,又道,“也不是我記性好,主要是我對你的印象特別深刻。我還記得你當初要入京趕考時沒有盤纏,還是我爹借了你二十兩銀子,當時你激動的跟我爹說,等你高中一定要報答我們,還要給我們回贈豪舍千金之類的。”

這話一出,羅志學臉紅似滴血,尷尬至極。

但與此同時,也有點懷疑——

他當初好像沒說過什麽豪舍千金……

然而此時他又豈能反駁,只得又陪笑著點頭道,“是,是有這麽回事……”

眾人看在眼中,卻都紛紛暗自咂摸起來——

看他的神色怎麽有點底氣不足的意思?

難道後來沒還錢?

果然,緊接著便聽燕姝又道,“不過後來就再沒見到你了,聽說你去了隔壁濟河縣當縣令,有一回我舅舅從外地運糧食,不知怎麽被扣在了你們濟河,我爹去找你也沒能見著你人。聽說你那個時候很忙,果然是為朝廷鞠躬盡瘁之才,否則,今日怎麽會這裏遇見呢?”

這話一出,眾人又紛紛咂摸其中暗意——

這聽起來,似乎是一個忘恩負義翻臉不認人的故事啊。

而羅志學已經將要尷尬死。

他只能道,“臣慚愧,時隔多年,竟忘了當時是怎麽回事了……大約是臣當時不在濟河,所以沒能同忠義伯見上面。”

然而君王已經抓住了重點,立時看向忠義伯李懷志,問道,“糧食被扣是何緣故?”

說實話,李懷志今日原不想搭理此人,但君王問起,只能忙起身道,“回陛下,當年臣的妻弟從外地運送糧食回安德家中,大約外地辦路引的官差一時粗心,將粟寫成了栗字,而臣的妻弟也是學識淺薄,一時並未注意。走至濟河時,當地的衙役便以其的路引與貨物不相符為名,將臣的妻弟與糧食一起扣下了,說要罰金二十兩銀子。”

“臣的嶽丈及拙荊心急如焚,臣便連夜趕去了濟河,原以為此事只是誤會一場,想找羅大人說明情況,但羅大人正忙,臣在那裏待了兩天也沒能見著人。”

話到此,眾人已是十分關心,就連太後也忍不住開口問道,“那後來是怎麽辦的?”

李懷志垂首道,“說來不怕太後見笑,臣當時所帶的盤纏也不多,只好將身上值錢的物件典當了一些,又找當地的同鄉東拼西湊,湊足了二十兩銀子交了罰金,將妻弟及糧食贖了出來。”

太後聞言嘆道,“這也確實可憐了些,那官差寫錯了一個字,竟叫你們扣了二十兩銀子。”

話音落下,眾人皆都跟著點頭,心道忠義伯一家子未免也太虧了些。

卻見君王問羅志學,“當年二十兩銀子,夠一個普通百姓家庭支撐多久?”

此時眾目睽睽,羅志學可不敢說瞎話,只能老老實實道,“回稟陛下,二十兩銀子可以叫一個普通六口之家支撐一年。”

話音落下,坐在燕姝身旁的忠義伯夫人朱氏在心裏忍不住反駁——

一年二十兩銀子,這都是闊綽家庭的花銷了,像她攤上那麽個冤種夫君,常常節衣縮食幫助別人,有時一年才花個十五六兩。

正在此時,卻見君王又同那姓羅的道,“官吏寫錯了字,官府卻以此來為難百姓,一下就要罰去一年甚至兩年的花銷?此事合理嗎?”

話音落下,在場不少官員也都在心裏嘖嘖——

的確,這濟河縣府不光無賴還狠,這是指著剝百姓的皮肉發財啊!

羅志學登時跪地道,“陛下息怒,此項律例乃當年州府所制定,臣也曾向上級諫言,無奈人微言輕。再者,當時也確有一些小衙役不通人情,借勢欺人,臣發現後都會嚴厲制裁,卻也難免總有顧及不到之處。”

當然,眾人也都明白,此事已經過去了十幾年,便是君王想追溯也並沒有那麽好辦。

但是……眼下還有事等著這羅志學,他還欠人家忠義伯府的錢還沒還呢!

正如此想著,卻見羅志學立時同忠義伯李懷志鞠了個躬,一臉羞愧道,“請伯爺受在下一拜。在下實在愧對伯爺!當年因為公事繁忙,原本一直想去找您還錢,卻一直沒能成行,後來因著職務變動,離鄉越來越遠,也一直無法登門……總之這都是在下的不對,今日在下一定把當年所欠銀兩全數奉還,並另備厚禮像伯爺致謝,還望伯爺不要嫌棄。”

這般說辭,仿佛他真是因為不得已才忘了還錢一般,但現場眾人已無人相信。

——人家李家在老家幾十年如一日又沒有變地方,他想還錢還還不出去了?

笑話!

燕姝也在心裏哼,十幾年前的二十兩能跟現在比嗎?當年接連損失了四十兩銀子,他們一家吃了多少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