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這件事情讓曹文秀有些為難。

因為唐麗芳不是什麽好惹的人, 她並不想蹚這趟渾水,與對方為敵。

可是不答應的話……

眼前這兩個男人看上去有權有勢,好像也不是她能夠隨便得罪的。萬一惹惱了他們,一怒之下把火氣撒在她的頭上, 那不是見鬼了嗎?

曹文秀內心糾結不已。楊永義已死, 與那個男人有關的所有事情都成了過往, 她並不想被牽扯其中, 只想跟現任丈夫平平淡淡地過日子。

這倆人怎麽就找上她了呢!

“曹大姐。”陳鋒看出了曹文秀的猶豫, 在威逼和利誘之間來回權衡了下,他選擇了後者, 繼續心平氣和地說道:“放心, 我們不會讓你白跑一趟的,只要你肯出面作證, 金錢上的報酬, 絕對少不了。”

“這……”一聽到錢這個字眼,曹文秀立馬就動搖了。

她緊抿著嘴唇,見樓道有人上來,隨即退到一邊說:“要不你們先進來, 慢慢聊吧。”

陳鋒點點頭,和杜明生一起進了屋。

看到裏面比林家還要更簡陋的家居陳設,他知道自己選對了處理方式,像這樣的家庭, 根本沒法拒絕金錢誘惑。

曹文秀讓他們先在沙發上坐,然後自己去廚房泡了兩杯茶端來。

杜明生只看了一眼,並未端杯, 直接向她詳細了解起十五年前發生的事情。

大致了解清楚後, 陳鋒詢問:“那當初楊永義向林大偉夫婦收錢的時候, 有沒有留下過什麽字據?”

“留了,有一張收據。”曹文秀說:“上面有林大偉和唐麗芳按下的手印,如果你們需要,我可以去給找出來。”

其實這張字據,當初楊永義死後,她本打算給燒掉的。

誰知在燒之前,碰巧因為一些瑣事跟唐麗芳起了些矛盾,就又給留下了。想著哪天她再不講道理地找茬,就拿這個威脅她,對方總會有幾分忌憚。

曹文秀來到房間,打開床邊木制的裝衣箱,從最底部翻出一個錢包。

拉開拉鏈,裏面有個白色的小塑料袋,塑料袋裏裝的,正是那張已經泛黃的收據。

她拿出去,交上到陳鋒手上。

拿到比人證更有力的物證後,陳鋒和杜明生立馬帶著曹文秀一起去派出所報了警,要求警方重新審理陸晚晚被拐案件。

接手的還是張警官。

上次匆匆結案,是因為在警方沒有掌握到半點人販子個人信息的情況下,唐麗芳一口咬定林招娣是被人扔在路邊,讓她撿到的,死活不肯承認自己買賣兒童。

而陸家那邊,看在孩子的面子上,也表示不想跟她計較,他們就把人給放回去了。

如今兩個多月過去。

既然陸家人手上已經掌握了證據,並要求重新審理這個案件,那他們當然得重視起來。

張警官認真看了看收據,又對曹文秀進行簡單的詢問後,就派人去找林大偉和唐麗芳夫妻倆了。

今天兩人都在家。

聽到敲門聲,唐麗芳走過去打開門一看,見門口居然站著幾位民警,表情頓時僵在了臉上。

“警……警察同志。”唐麗芳有幾分不安地問:“有什麽事嗎?”

為首的民警上次來過他們家,朝屋裏看了兩眼,詢問道:“唐麗芳是吧,林大偉在不在家?”

唐麗芳下意識地點頭。

這時林大偉剛好從衛生間出來,徑直往門口走,“誰啊?誰找我?”看到站在外面的人,一愣,“喲,是警察同志啊。”

按照規定,民警們先向夫妻倆出示了證件,接著向他們說明,要把兩人帶去派出所的原因。

唐麗芳聽完臉都嚇綠了。

關於買孩子一事,她本以為讓林招娣回到親生父母身邊,這事兒就徹底過去了。結果萬萬沒想到,都這個時候了,陸家人居然要讓他們負法律責任。

唐麗芳當場不幹了。

她陰沉著臉,心裏又氣又怕,猶如潑婦般沖民警們大聲嚷嚷道:“不是說過了嘛,林招娣是我從外面抱回來的,不是花錢買的!沒有做過的事情,憑什麽要讓我負法律責任?我是不會跟你們去的!”

“就是啊警察同志。”林大偉也有些害怕,不過語言上的氣勢要弱很多,“凡是都要講究個證據,他們有什麽證據證明我們買孩子了?”

這一刻,他是很自信沒人能拿出證據的。

原因很簡單,人販子楊永義已經死了,就算陸家人通過層層途徑找到了曹文秀,也沒什麽用。

畢竟曹文秀不是當事人,他們完全可以認為,是陸家花錢買通了那個女人。

“你說的沒錯。”為首的民警平靜地說:“無論什麽事情,都要講究證據,我們警方辦案更是如此。所以如果真沒犯法的話,別人拿不出證據,你們也沒什麽可擔心的。”

唐麗芳到底還是心虛了,“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