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2/3頁)

唐麗芳恨恨地看向招娣,從口袋裏掏出一張紙幣扔過去。

“還不去樓下藥店給你弟弟買點藥回來搽一下。”

招娣撿起唐麗芳扔在地上的二十塊錢,滿心郁悶地出了門,去藥店買完藥回來,上樓的時候才發現腳上的鞋子又開膠了。

這雙鞋……算起來已經穿有大半年時間了吧。

不是買的,是她在垃圾桶裏撿的。

至於為什麽要撿,很簡單,她只是想穿雙女款鞋,在班上顯得沒那麽另類罷了。

吃飯的時候,招娣無數次偷偷看向自己腳上的鞋,一番掙紮過後,終於支吾著開了口。

“媽……”她咬著筷子說:“我想……買雙鞋。”

唐麗芳往兒子碗裏夾了個雞翅,冷漠道:“買什麽鞋,你沒鞋穿?”

招娣:“腳上這雙開膠了。”

“開膠了你不會用膠水粘一下?再說你弟弟上星期不是又給了你一雙嗎?”

“他的是男款鞋,我……”

“行了,鞋子的事先放一放。”林大偉停下筷子,打斷招娣說:“我和你媽有件更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談談。”

在這重男輕女的環境下長大,招娣早就練就了察言觀色的本領,一看父母的神情就能意識到,要跟她談的估計不是什麽好事。

果不其然,林大偉說:“你媽身體不好,不能幹重活,家裏的所有開銷全都靠我一個人撐著,壓力太大了。所以我們商量了一下,決定只供你讀完這學期,然後你去找個班上。”

這話如同一道驚雷,劈得招娣好半天回不過神來。

太突然了。

她不是成績不好,相反每次考試,還都是年級前三。所以為什麽壓力大要讓她輟學,而不是次次考試都是年級倒數的林寶?

只因為兒子是家裏的頂梁柱嗎?

即使這根柱子早就被蟲給蛀空了,隨時都有坍塌的風險。

“爸……我……我不買鞋了。”此刻招娣心裏的恐慌,是前所未有的。

她深深知道,像她這種家庭出生的孩子,讀出是唯一的出路。

現在把這條路都給她堵上了,那她接下來的人生該怎麽辦?

“不買鞋你也得出去賺錢貼補家用。”林寶一邊啃著雞腿,一邊趾高氣昂地說:“女生遲早得嫁人生孩子,讀那麽多書有什麽用?爸媽養你這麽多年,到你該回報這個家的時候了。”

“你弟弟說的對,女孩子早晚得嫁人,念再多書都是白念。”林大偉的態度不容反抗,“這件事情,就這麽決定了。”

招娣頹喪地回到房間在床上躺下,連澡都沒有心情去洗。

憋了許久,眼淚終於再也憋不住,像斷了線的珍珠,開始大顆大顆地往下掉落。

她不懂父母為什麽可以重男輕女到這種地步。

從小到大,她幾乎沒有買過一件新衣服,一雙新鞋子,穿的全都是弟弟不要的舊衣服舊鞋。

一些調皮搗蛋的男生喜歡叫她假小子,嘲笑她爹不疼娘不愛。雖然招娣表面裝作不在意,但心裏別提有多難過了。

後來上了學,才開始不再穿弟弟的舊衣服,而是三百六十五天都穿著校服。

她經常會想,只要自己好好學習,聽話懂事一點,總有一天父母會意識到,他們虧待了自己。

直到今天,他們毅然決然地選擇了讓成績倒數的林寶繼續念書,名列前茅的她卻要輟學出去打工……

呵呵。

招娣不得不懷疑,她到底是不是親生的?

否則,他們怎麽就能區別對待到這個程度呢?

不知道過了多久,招娣覺得眼皮越來越沉重,慢慢地睡了過去。

她做了個很奇怪的夢,夢見自己生活的世界居然是本小說。

這本小說的名字叫做《偏偏寵愛》。

男主江墨凡是個豪門貴公子,女主盛瑜則是個三線小明星,裏面還有個對男主愛得死去活來的惡毒女配,叫做陸晚晚。

女配從小被人拐賣,生活艱苦,經常遭人羞辱。後來終於回歸豪門,過上了高高在上,錦衣玉食的生活,性格卻越發囂張跋扈。

不僅對男主死纏爛打,還處處打壓女主,惹上了人命官司,最終落得個淒慘的下場。

很不巧的是,招娣就是這個從小被人拐賣的惡毒女配。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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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十八線女星溫穎遭渣男設計後慘死,死後才知道自己原來生活在一本書裏,是個只在娛樂新聞中出現過一次的炮灰。

幸運獲得重生,溫穎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甩掉渣男,努力奮鬥事業,擺脫炮灰命運。

豈料某天晚上,居然在小區裏撿到個五歲大的小男孩兒。

小可憐抱著她的大腿,哭得上氣不接下氣:“嗚嗚嗚母後,孩兒終於找到你了。”

溫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