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3章 可能要發財了!(第2/2頁)

“不過注意啊,你發Letter前,我建議你最好先去申請發明專利。雖然算法這塊我不太懂,但我記得算法應該屬於方法類,是可以申請發明專利的。”

“因為發明專利注重新穎性,如果先發了Letter,在專利實質審查中會被判喪失新穎性,專利就會被駁回,但是反過來先申請發明專利則不會影響你發Letter。”

“還有一點,因為發明專利從申請到最終授權往往需要經歷很長一段時間,沒個兩、三年一般搞不定。申請發明專利後,你要是能在短時間內把第一篇article發出來,就有充足的證據表明你的專利已自主實施了轉化。”

“你拿著這篇article可以向知識產權局申請發明專利優先審查,這樣原先2-3年的審查可能1年就搞定了。另外,發第一篇article的時候還可以考慮不把程序代碼放到article裏面,而是單獨拿出來申請軟件著作權。”

“軟件著作權審批大約需要2個月的時間,這段時間裏你還可以在現實場景裏開展應用並搜集相關的數據。正常情況下,如果應用效果好,發第二篇ariticle也是完全沒有問題的。第二篇article正好可以用來為你的軟件著作權打廣告。”

聽了這番話,寧為只覺得茅塞頓開,整個人都頓悟了。

說白了,這就是把他準備用一篇論文完成的東西,分解成三篇論文,而且還非常合情合理。

就像連招一樣,層層鋪墊,最後不僅收獲1篇Letter、2篇article,還額外得到1個專利和1個軟著,此外還節約了專利審查的時間並給自己的軟著打了廣告。

難怪有些人做研究非常簡單,有些人做研究卻愁到頭禿……人家是幹一份活拿三份好處,你是幹三份活拿一份好處。

有如此明晰的方案,他之前哪裏還需要糾結怎麽多發SCI?

三篇啊!

如果這能成的話……

寧為覺得自己可能要發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