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第2/2頁)

沈昱若有所思。

顏楚音嗤笑一聲:“啞女既然心懷怨恨,哪怕她跳河以後有幸活下來,肯定也會一碗藥把肚子裏的孩子藥沒了。這就是不修福德的下場!他們活該!”

錢家那邊應該還藏著一些和第三子有關的消息,比如他的來歷。

但如今大公主正懷著。錢家將第三子和野心藏了那麽多年,皇上也不爭這一時半刻的。等到大公主安安穩穩地生下了孩子,就是錢家付出代價的時候!

不提這些,顏楚音又說:“我估摸著這兩日就能收到杜明的信了。”

年前知道沈昱的生母是東得省鄂安縣人,顏楚音就有心要幫沈昱盡孝。但冬日裏行路難,而沈昱又要忙著三月裏的會試,沈昱本人是走不開的。正好顏楚音手裏有個打探消息的好手,是初代平國公身邊的親兵的後代,名叫杜明。顏楚音挺倚重杜明的,思來想去又征得了沈昱的同意,他就把杜明派出去了。

話這麽說著,果然第二日就收到了杜明的信。

顏楚音又跑了一趟丞相府,把信交給沈昱,讓沈昱親自拆著看。

杜明不愧是查探消息的好手,因為只知道沈母是東得省鄂安縣人,具體什麽村的根本不知道,而一個縣下面好多個村子呢,他愣是把情況梳理明白了。

當年東得省發生地動,因為生了疫病,鄂安整個縣的人都在拼命地往外地跑,而在他們逃亡的時候,賣女兒的情況並不罕見。官府雖然禁止買賣流民,可是禁不了民間買賣童養媳啊!因為這種情況嚴格來說算是嫁娶,不算買賣。

幾乎每個村裏都有那麽幾戶人家是賣過女兒的。

好在後來朝廷在安排救災的時候,種種工作還算到位,所有逃亡的人陸陸續續都回了原籍,一個個也都重新登記了名冊,因此找人的難度降低了很多。

杜明先找上了衙門,拿出平國公府的印章,衙門那邊都是願意配合的。

先找出災前的人口冊子,再找出災後第一年的人口冊子,兩者進行比對。看看哪幾家少了十歲左右的女兒。只要是少了的,全都記下來。這年頭,家裏添丁添口是可以按照人口免一定稅的,而衙門那邊卻很看重稅收,因為稅收是政績。兩邊這麽互相抗衡著,人口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這個出不了錯。

拿到名單,杜明再進行第二步篩查。

這年頭大家逃災的時候,往往都是一個村莊、一個宗族,所有人一起逃。不可能一家一戶單獨逃。因為獨自逃難肯定只有一個死字,路上不僅有賊寇,還有狼和野豬等等的兇獸,唯有大家一起逃,勉勉強強還可能掙出一條活路。

而大家一起逃,肯定會有逃亡路線吧,這幾個村子主要是往這個方向去,那幾個村子主要是往那個方向去……沈家人當初在沈家莊附近不遠的地方從沈母的家人手中把她買下了,可以肯定沈母一家當年肯定是往沈家莊那邊逃的。沈家莊離鄂安有些遠了,想必他們當時已經逃了很久,手裏確實沒有糧食了。

這一下又把很多人家排除掉了。

最後杜明手裏只有五六個村子、二三十戶人家需要核查。

到了這時,杜明不敢掉以輕心,索性就一家一家地查了過去,果然就找到了沈母的娘家。沈母的親生父母已經全都不在了,如今當家的是沈母的哥哥。

哥哥手裏還有一張沒去衙門做過登記的賣身契。這種賣身契,官府那邊是不認的,但老百姓大都不懂法,他們認。賣身契上清清楚楚地寫著,沈家用多少多少糧食買了沈母做童養媳,從此以後,沈母此人就歸沈家所有,吳家(沈母的娘家姓氏是吳)不得將她領回去。契書上面按了沈家人和吳家人的手印。

杜明隨信把賣身契寄了過來。

他還說,吳家那邊從血緣上來說算是沈昱表弟的一個四五歲的孩子(沈母的弟弟所生),從外貌上來說,和沈昱稍微有點像。像得不多,但確實能夠看出幾分相似。據村裏的老人說,這個孩子長得像他太爺爺。太爺爺年輕時生得可俊俏了,方圓十裏好多姑娘想要嫁的,雖然去世多年,但至今仍是個傳說。

巧了啊,吳家大姑娘(也就是沈母)當年也長得有點像這個祖宗。

如此,應該是沒有找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