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顏楚音這幾日心裏都不痛快。格外不痛快!

那兩個騙子牽扯出的偽造戶籍的案子, 最終交到了他手裏。皇上有意歷練他,找了個年輕的小官給顏楚音當副手。那小官心裏十分清楚,皇上選他的目的是想要他帶一帶新樂侯, 幫著新樂侯熟悉官場上的事務,只要用心當好這個“保姆”, 真把新樂侯帶出來了,日後的前程肯定不會差, 因此十分盡心盡力。

這案子倒也好查, 因為管理戶籍的官員是誰、負責審核蓋章的人是誰、謄抄戶籍紙的人是誰等等都是能在衙門的日志裏查得到的, 完全可以精準拿人。

等拿了人、撬了他們的嘴,就發現這種偽造戶籍的情況早已有之。

本朝有一條法律, 是太/祖那時候定下的, 不準買賣流民。所謂流民, 指的是因家鄉受災而流亡外地的人。他們流亡的時候, 為生活所迫, 往往不得不賣兒賣女, 用人命換幾口粗糧。但太/祖說了, 這是違法的!正常的人口買賣不違法, 但是如果有人明知道某地方受災了,那地的人水深火熱, 故意跑去那地行買賣人口之事,用極低的價格買下流民, 這種行為就是違法的。違者斬立決。

這裏說句題外話,沈昱的生母也是流民, 她當年是被“賣”到沈家做童養媳的。但這種“買賣”是沒有經過衙門正式簽訂契約的民間自發行為, 沈母沒有簽下賣身契, 因此不算違法。像沈母的這一種情況, 完全可以說是她夫家用了些許糧食從她娘家人手裏聘了她。後來沈母在沈家正式落籍,落的也是“妻籍”。

按照太/祖的設想,本朝已經在各地設了慈孤院,當某地方受災,流民可以一邊等官府放糧,一邊去慈孤院外頭挨一挨,日子再艱難,但總還能過下去。

但就是有那麽一些人喜歡趁火打劫,只因為買賣流民是一門無本生意,一口糧食就能換來一個人,倒手賣出去最起碼能換得十幾兩銀子!很多老百姓不懂朝廷政策啊,見自己的村子被水淹了,有人一慫恿,就把家裏的孩子賣了。

而這些被賣的孩子,女孩多被賣去了妓院那種地方,男孩的去處也不見得就比妓院好。太/祖知道這事後,當時是下了狠勁去懲治的,殺了好幾個典型。

萬萬沒想到,才過去幾十年,這事竟然又死灰復燃了!

偽造戶籍就是為了給買賣流民行方便。

比如說,某小女孩的籍貫明明是甲地,甲地受災了,這小女孩被家裏人賣給了黑心人。賣身契上需要寫清楚被賣者的來歷,但因為那條不能買賣流民的律法在,如果賣身契上寫了這小女孩是甲地人,某年某月某日被賣,那她只能砸在黑心人手裏,再也賣不出去了,因為沒有人敢買!於是呢,黑心人就去賄賂衙門裏的人,找一個乙地的戶籍,移花接木安到小姑娘頭上,賣身契上就寫這小姑娘是乙地人,這樣黑心人在找買家時,就能順順利利地把她賣出去了。

當買家從黑心人手裏買走小姑娘時,他們其實什麽都不知道。因為賣身契這種東西是需要在衙門備案的,誰能想到蓋了衙門公章的賣身契會是假的呢?

拿了賣身契,買家自然就認為自己的買賣是合法的了。

黑心人偽造戶籍主要是為了把手裏的流民“合法”賣出去。這種偽造是經不起查探的,但黑心人只是為了謀錢,又不像那些陰溝裏的老鼠似的為了幹成什麽“大事”,他們偽造到這種程度也就夠用了。這群黑心人為了防止泄密,會專門去受災地挑一些年紀很小的孩子,在一個院子裏關上兩三年,小孩子漸漸就記不清楚自己的家鄉到底在哪裏了,之後偽造戶籍補了賣身契以後,又專門把孩子賣去妓院那種地方。都知道妓院是最擅長調/教人的,孩子們根本逃不了。

誰會去關心一個□□到底是甲地人,還是乙地人?沒有誰!

這次要不是因為那對騙子,這條血腥的利益鏈還不會曝光!

那對騙子在幾年前認識了一個叫“瘸三”的人,他們救過瘸三,那份“真實”的假戶籍就是瘸三的回報。瘸三名義上是個老實本分的行商,其實專往受災地跑,去受災地挑選孩童。而瘸三只是買賣流民這條無比血腥的利益鏈上最底層的小嘍啰而已,這種無本生意如此賺錢,順著利益鏈網上查,肯定還有大魚!

查到這份真相後,顏楚音氣得不行!為了錢,有些人簡直連畜生都不如!

那些幫著偽造戶籍的小吏,他們幫忙偽造一份賣身契就能拿到一份錢,然後用那些錢吃香的喝辣的,帶著家裏人過上好日子。他們能不知道這錢裏頭藏著多少血腥嗎!那些孩子們,本來只要等一等,等到官府放糧,或者跑去慈孤院要一碗薄粥,掙紮著也就熬過天災了,長大後還能過著平凡人的平凡日子。結果呢?他們小小年紀就被賣去了妓院!身子還沒有長成就要對著別人賣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