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三章 三班衙役(第2/2頁)

“既如此,那我們就繼續說吧。”

內閣首輔魏廣微隨後道:“陛下,本朝巡捕之務,乃太祖欽定,承襲前元舊制,並且加以改動。”

“現下各地州府以捕快為主。捕役,捕拿盜,匪之官役也;而快手,動手擒賊之官役也,合稱為捕快。”

“……”

朱由校一面聽著,加上後世對現在情況的一些了解,也就是全然都明白這時候的警察機構到底如何運作了。

捕快,實際上屬於衙役,而衙役,是不算正式官府人員的。

也就是說,現在大明各地負責維持秩序的“警察”,除卻一些領頭的“警長”以外,其余人都是官府的臨時工。

現在地方官府的組成,除了掌管政務和刑案正印官外,偶爾有雜佐,再就是六房書吏和三班衙役。

三班衙役,第一是皂班,給縣官老爺站班和充當儀仗隊的,審案時也能兼任行刑手和幫同嚇唬人犯。

其次稱快班,就是方才說的捕快,這群人的職權類似於後世的警察,一般有拿賊、破案和催租稅。

第三是壯班,屬於臨時召集的民工,危機狀況時協助守城,因而地方上又設有專門統領民壯的民壯官。

顯然,對於地方州、府、縣的治理而言,捕快的地位很重要。

但是,捕快卻是賤民身份,三班衙役,除了臨時征募的那些壯班之外,都是賤民。

捕快每天的工資只有三文錢,還不是官府的正式工,隨時都可能被直接裁撤,也就根本不敢認真辦什麽案子去得罪人。

其每天拿到手的薪資,也就相當於出去普普通通吃一頓飯,還不敢說是吃什麽好的,可以說完全不夠日常開銷。

如此低下的待遇,再加上衙役屬“賤籍”,社會地位墊底,也就不會有什麽人去想當“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