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章 新鹽法落實(第2/2頁)

數息之間,他心中已經是經過了無數次的抉擇。

不一會兒,李養正站出來說道:

“回陛下,依新鹽法,替朝廷管理鹽場之人私囤官鹽、勾結地方官員,當誅九族!”

“至於登州知府呂大器,貪贓枉法,已經罪不可恕。”

“其後更是擅改官府告文,影響惡劣,間接促成了青州府民變,依大明律,該當籍沒全部家產,滿門抄斬,以儆效尤!”

聽了這些,朱由校很滿意。

李養正依大明律治理地方貪官,可以說是處置公允,沒有什麽包庇之心了。

更主要的是,這次對於李鱔、唐萬豐這些地方豪強的處置,李養正所言是依朝廷新鹽法,而非是舊有沿襲下來的天中法。

這個實施措施一旦下去,屬於是借機鞏固了新鹽法的地位,給了其余的地方官府、有司一個明確信號。

即新鹽法不是所謂的試推行階段,而是在地方上真實有效的新律法,地方官府、有司,可以依照此法懲辦罪行。

朱由校想了想,猶豫道:

“誅殺九族,會不會處置過重了?”

李養正一愣,馬上就明白了什麽,當即叩拜:

“啟奏陛下,新鹽法為朝廷整頓鹽政之根本,既然已經落實,地方官府就要遵行其中的每一條。”

“如果連朝廷都不依新鹽法辦理鹽政,地方官府又如何敢遵行?”

朱由校若有所思,笑道:

“刑部尚書此言有理,不愧是國之棟梁,諸卿可還有什麽建議,首輔?”

李養正連忙站了回去,似乎這大殿上的金色磚石十分燙腳。

魏廣微也慢吞吞站了出來,說道:“回陛下,老臣以為刑部尚書此言確是忠貞之言,新鹽法既已推行,朝廷就該照此辦理。”

朱由校微微一笑,起身道:

“既然如此,諸卿回去各自行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