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明蒙會盟(第2/2頁)

“這樣的賞銀,我大明可以說已經給的很是豐厚了。”

“可汗,你可滿意?”

林丹巴圖爾沉默半晌,覺得也差不多就是這樣了,相比於自己的察哈爾,大明的狀況實際上並沒有多危急。

一句話,朱由校耗得起而自己耗不起。

沒有賞銀,每年過冬之前,林丹巴圖爾都要糾集諸部來一次南下,損人也不怎麽利己,說白了只是為了過冬。

他想了一會兒,卻是道:

“舉兵殺奴之事,事權需得在我,我察哈爾部,不能聽大明之令行事,這是會盟,不是稱臣!”

“除此之外,大明皇帝也要承認我林丹巴圖爾在草原上可汗的地位!”

林丹巴圖爾的野心很大,自然不甘屈居於大明之下。

馮銓來察漢浩特之前,就已經知道天啟皇帝對這次“會盟”的最低要求,這些所謂什麽會盟還是稱臣的名份對大明而言,屁用沒有。

現在大明需要的,只是提供給察哈爾部必要的幫助,讓他們和女真人鬥,把南下到大同打草谷那股勁頭,用在賺取賞銀上。

至於林丹巴圖爾擔心的所謂大明皇帝指揮他們作戰,朱由校壓根就沒想到這層,也不稀罕指揮這幫“蒙古鐵騎”。

朕自己指揮自己的勇衛營,忠心耿耿戰鬥力也不錯,它不香嗎?

所以當林丹巴圖爾提出這些面子上要求時,馮銓面上一副為難,心裏卻是冷笑連連,很快就答應了。

最後達成協議如下:

察哈爾部以黃金家族後裔自居,代表整個蒙古帝國,同大明帝國於天啟二年年底正式簽訂盟約。

大明每年賞定銀五千兩,資助察哈爾部過冬所需,林丹巴圖爾可用女真人的人頭,賺取額外賞銀。

除此之外,凡尊奉察哈爾部為共主的蒙古諸部,皆視作與大明結盟,有義務協助熊廷弼及孫承宗,守衛、收復遼沈、廣寧一帶。

經過反復協商,最後五千兩賞銀,定於每年的七月十日,在廣寧團山、正安堡等十幾處發放。

與大明簽訂會盟後,林丹巴圖爾亦正式對努爾哈赤去年的侮辱書信做出回應,稱大蒙古帝國已經與大明帝國結盟。

他以“四十萬蒙古國之主巴圖魯成吉思汗”自居,稱努爾哈赤為“水濱三萬女真之主”,警告金兵不得進犯遼沈、廣寧一帶。

否則,必遣蒙古鐵騎四十萬,踏破建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