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5章

當初程敬微也曾說過,這些人回來就驅逐,只不過當時駱時行覺得真回來了自然也要留下的,畢竟交州城缺人。

但他又不想功虧一簣,這一次若是讓那些男人將財產奪走,只怕未來十年之內都沒有小娘子有勇氣邁出一步。

與此同時手段還不能過激,他思前想後最後說道:“派人去貼個告示,就說之前州府所有戶籍資料全部被毀,所以原本的戶籍已經不存在,回來的人想要重新落戶就需要去看最新政策。”

而所謂的最新政策則是想要落戶,要連續三年交稅才行。

如今這個時代,人人都是納稅人,後世好歹還有個起征點,而現在則是沒有的,都要收稅。

這個是防止州城人口過多,哪怕現在還不至於,可那也是遲早的事情。

而如今州城這裏對就家庭財產糾紛的處理一般都是判定歸戶主的。

那些男人連戶籍都沒有,你說錢財都是你的誰信啊。

當然他們還可以說自己是誰誰誰的父親或者丈夫,後者比較好辦,只要小娘子不認,那麽這份婚姻就算無效,有本事你把婚書找出來,就算能夠找出婚書,那也要遵守規定,現在的刺史府只認當初留在交州城的百姓。

想要落戶交三年稅吧,在這三年之中,財產還是小娘子的,丈夫算是倒插門,如果小娘子想要和離那也很簡單,都不用牽扯財產。

只是前者不太好辦,駱時行很想說既然那些父母不認子女,那麽子女也不用認他們了。

然而他不敢說,怕被噴。

這個時代對於孝道的講究比後世還可怕,父母對待子女不好,子女如果想要反抗那就是不道,但凡被扣上這個帽子,父母,尤其是做父親的殺了孩子都不用償命。

簡單來說就是這個年代妻兒都是屬於男人的所有物,他們的想法是不被看重的。

駱時行要是敢放話讓子女不認父母,只怕大佬們要挨個上門教育他。

算了算了,想想別的辦法。

他想了半天最後才決定,財產登記在誰的名下,就是屬於誰的,哪怕父母子女也只有繼承權而沒有使用權。

甚至就算提出這一條之後,李遊道都皺眉說道:“這樣……若是做子女的不奉養父母又如何是好?”

駱時行一臉詫異:“做父母的難道沒有自己的財產嗎,他們可以選擇不把財產給子女啊,更何況哪怕沒有這一條,做子女的就一定會奉養父母了嗎?”

“子女不奉養自然是可告官的。”

駱時行歪頭問道:“可是如果做父母的虐待子女呢?他們對子女的身心造成了傷害,回頭還想要子女奉養?”

李遊道一臉的理所當然:“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父母總歸都是為子女好的。”

駱時行沒說話,只是說道:“嶺南跟中原不同,你這裏告訴他們父母可以告官,轉頭子女就能將父母殺害你信不信?”

別說什麽官府能查案,時下的破案率多少心裏都沒數嗎?更何況若是子女就報個父母失蹤或者投奔親戚家,誰知道真相啊?

李遊道張了張嘴,想到了嶺南彪悍的民風頓時熄火,最後也只好說道:“但如此也太過……太過自私一些。”

他想說的是這樣的話每個人都看著自己手裏的那點錢財,那家……還是家嗎?

這個時代除非父母雙亡或者只剩一方然後給子女主持分家,否則子女是沒有財產的,哪怕成家之後也是如此。

哦,這裏應該說是男子是如此,男子就算有了工作賺了錢,也是要上交到父母手裏,然後由父母發放生活費零花錢。

而女子的話出嫁會有嫁妝,這個嫁妝是屬於她自己的,哪怕到了婆家也是她的,誰都動不了。

駱時行知道李遊道的想法笑了笑說道:“其實這條法規主要針對的是之前落跑的那些人,他們一個個有手有腳身體健全卻不曾想要守護家園,他們跑一次就能跑第二次,將來若是遇到什麽事情誰能指望得上他們?得給他們一個教訓,讓他們知道自己這樣做是錯的,也給後來人警醒,李先生想,若是本身有戶籍家庭健全,這一條其實是保護父母財產啊。”

李遊道總覺得他這個說法不對,但是一時之間又真想不出有哪裏不對。

在後世有關於財產方面的法律法規非常詳細,詳細到了很多普通人可能都不知道那麽多條的地步。

駱時行不是學法律的,他知道的也只是平日裏能接觸到的那些,可就算是這些放到現在也讓當下的人找不出什麽疏漏。

李遊道知道說服不了駱時行,搖頭嘆氣走了。

程敬微坐在一旁忽然問道:“你非要這麽做也並不僅僅是為了出氣吧?”

在他印象之中小猞猁是非常孝順的孩子,剛被流放過來的時候經常會想起自己的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