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搜查(第2/5頁)

賀縣令端詳片刻,而後連連點頭:“雕工精細,栩栩如生,值。”

他話音剛落,只見容宣忽然舉起簪子往拐子王後背狠狠紮了下去。拐子王痛得險些跳起來,反手打掉簪子,簪子當啷落地,應聲而斷。

拐子王後背被紮出了一個血洞,他怒不可遏道:“容宣!你敢在衙門行兇?!”

容宣攤手聳肩,把地上斷成兩半的簪子撿了起來:“我這簪子值十兩,你弄斷我的簪子,咱們的帳扯平了。至於你身上的傷,我賠你幾文醫藥費也就是了。”

他竟是依樣畫葫蘆,把拐子王的“歪理”原封不動送了回去。反正這青玉簪子值錢的只有上面的銀料,斷了也不打緊,容宣回頭送到銀器鋪子,一樣可以賣個好價錢。

拐子王聞言氣得一個倒仰,一口氣沒上來差點暈過去。衙役見狀正準備把他拖出去受刑,容宣卻忽然擡手制止:“且慢——”

賀縣令還以為他改變了主意:“容宣,你又怎麽了?”

容宣對他拱手施禮:“大人,劉栓柱一家素來老實本分,而拐子王又奸詐狡猾,學生恐他們拿不到湯藥費,所以想請大人見證,讓拐子王當堂賠付。”

賀縣令只想趕緊審完這個案子,好回去補個回籠覺,聞言自然應允。拐子王見狀面色難看的從袖子裏摸出五文錢,直接扔到了劉栓柱面前:“呸!窮鬼!”

容宣瞥了眼,好心提醒道:“王員外,您給錯了,不是五文錢,而是五十兩。”

拐子王聞言眼睛瞪得老大,氣急敗壞道:“容宣!你窮瘋了吧!憑什麽讓我賠五十兩?!大人,他這是故意訛詐!”

賀縣令也覺得太多了,示意容宣往下降一點:“容宣,劉栓柱不過受皮肉之傷,去醫館抓藥五兩銀子也就夠了,五十兩也太多了些。”

容宣卻是故意嘆了口氣:“大人有所不知,五十兩不僅不多,恰恰相反,草民還少收了十幾兩銀子。”

他給賀縣令算了一筆賬:“劉家共計四口人。劉大爺年邁不能下地,巧英年紀尚小,孫媳婦尚在孕中,所以一家都靠劉栓柱種地養活。算上牲口草料,過冬棉糧,他們家一年的吃穿用度為十五兩銀子。都說傷筋動骨一百天,劉栓柱現在身受重傷,多處手折腿斷,起碼有三年都要臥床養病,也就是說他三年之內都不能下地幹活,共計虧損四十五兩銀子。而在此三年間,他的湯藥不能中斷,算他一年藥費五兩,三年就是十五兩,加起來一共是六十兩銀子。”

容宣語罷在眾人瞠目結舌的表情中繼續算道:“拐子王違背官府明文,私下收租,那張契約應當作廢。所以劉家人之前還他的十兩銀子也應該如數奉還,六十兩加十兩一共是七十兩……大人,學生收回剛才那句話,拐子王要賠的不是五十兩,應該是七十兩才對。”

拐子王氣得恨不得直接沖上去掐死容宣:“我一年能掙百兩銀子,那你剛才紮了我一簪子,是不是得賠我三百兩?!”

容宣笑了笑:“王員外,以傷訛詐可是要判十脊杖的,你與劉栓柱不可同日而語。第一,我剛才紮你的那一簪子並不影響你吃喝行路,只看你現在聲如洪鐘便可知曉。第二,你的傷很輕,明日就結痂了,連藥都不用敷。第三,你買良為賤,當流三年。也就是說接下來這三年裏你都會在牢裏度過,期間做不了任何買賣營生,也就沒有任何入賬,我自然不用賠付於你。”

他輕飄飄一開口能把人氣死:“大人,還請您速速判案,學生見不得無恥之徒立於堂上。拐子王的惡名鄉間人盡皆知,說不定買良為賤的事做了不止一樁,您身為父母官,更應當仔細徹查才是。”

賀縣令擺擺手,壓根不想費心神:“此事日後再議,日後再議。”

容宣按住他的手,認真搖頭:“大人,怕是不行。”

賀縣令瞪眼:“為何不行?”

容宣慢慢後退幾步,聲音清朗,讓所有人都能聽見:“大人,學生乃是為您著想。略賣和誘之風盛行,《周律》第二十三章 第九篇,如地方該官員弁知情故縱者, 照例議處。鄉保衙兵盤查不力, 杖八十, 革役。知情故縱者, 杖一百。此處近天子城下,倘若消息傳入上官耳中,豈不是平白斷了大人的青雲之途?”

他此言一出,不僅是賀縣令,就連兩邊站著的衙役屁股都緊了一分。杖八十?打完人還能活嗎?

一聽很可能要丟官,賀縣令算是被掐住了死穴,瞬間清醒過來。他這下都不用師爺支招,立刻拍案而起:“來人!拐子王橫行鄉裏,必然為禍甚多,本官身為父母官,怎可坐視不理!趙捕頭,你速速帶人去他家中徹查,看看是否有略賣和誘之事!”

驚堂木重重一拍,聲音震徹公堂,連牌匾上的蜘蛛都驚得掉落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