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0章 廷議風聞奏事(下)

新明法律規定子民生命權不受他人剝奪,只有官府才有殺人執照,依法處置罪犯。

這條規定對於皇家與普能民眾一視同仁,在前明乃至於打前的年代,上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下有種種的鄉約民規,比如父親若告兒子忤逆,打死了事,不受追究!

顏琨突然想起一句話:“你能夠在此發言,你還得感謝你所反對的朝代和人!”

他的父親顏常武入主新明,背後被人辱罵,罵他是海賊、強盜,殺人無數,還殲銀擄掠,無惡不作。

但顏琨看過公開發表的顏常武執政新明後的歸納總結:他殺人不多,除了幾個罪大惡極的官員之外,其余的人一個不殺,全部流放,更沒有滅族之事。

在運輸他們到東南亞時,保障他們的生活,所有的船長都簽了責任狀,不得死一個人,否則會被追究。

那些到達東南亞進行勞動改造的東林黨人士,官府關心他們的生活,給予出路。

他們也煥然一新,現在,前東林黨幹將史可法在土澳當起了總督!

還有好些前東林黨人痛改前非,在新的工作崗位上作出了很好的貢獻。

一些傳聞被殺的前明官員和大儒,當他們重新出現時,造謠者被啪啪地打臉。

顏琨為他的父親而感到驕傲,冷眼看姚至言,心忖這幫人怎麽還不接受教訓,還想著重覆前明舊轍?

真要是恢復科道風聞奏事,就一定對他有利?

當然,他搞別人一時爽,被別人搞則時時爽!

當他得勢時想搞誰就搞誰,可是花無百日紅,待他失勢時,別人連他走路姿勢都可以拿出來說話,參劾他,給他安下種種的罪名。

這不是說笑的,某位官員因為斜眼看皇帝,被治以大不敬的罪名!

或許,他已經不計個人得失,而想的是團體利益——文官階層,就算文官怎麽鬥毆,也是肉爛鍋裏。

多麽高尚的品德啊,顏琨都要為他拍掌叫好,就不知道他在地方任上時會不會這麽努力,會不會拼命在前呢?

顏琨腦洞大開,心中泛起了一個想法……他想建議新明廢除翰林院,斷所謂清流的根!

……

姚至言說古道今,說起今朝,首先就拿朝廷曾嚴重關注的兵部郎中趙新華前往北海之事展開討論,趙新華往北海去,一路連吃帶拿,在核銷軍隊報銷時收受大量賄賂,造成很壞的影響。

由於他為人狡猾,做賬老成,朝廷查不出他的把柄。

他為人貪酷的名聲在民間傳開,但科道官員沒有了風聞奏事的權利,不敢對他彈劾。

他之所以敗露還是小老婆反腐,他小老婆生活奢華,揮金如土,這才被官府捉著正著,以巨額資產來歷不明罪把趙新華拿下。

當時他出行北海時,朝廷已經三令五申,他卻有法不依,同時科道也不能有效地監督。

再有淮河鹽務案、錢塘江堤案、廣州走私食糖案以及武陵茶葉案等等,這些都是官員碩鼠挖國家墻腳跟的重大案件,科道官員布有眼線,也有所了解有關的民間風聲,正因為缺乏風聞奏事的權利,不能輕舉妄動。

要是彈劾對方失敗,還把自己給填了進去,何苦來哉。

最終發現無風不起浪,在案發前收到的風聲都是事實!

不能及時制止,沒有止損,給國家造成了嚴重的損失。

姚至言條理分明,言之有物,說明缺乏風聞奏事的危害性。

待他說完,朝堂上大臣們紛紛說:“臣等附議!”然後跪了下來。

好家夥,包括了內閣三閣老方士亮、周六一、吳易三位重量級大佬,還有都察院都禦史、大理寺卿、通政司使、太常寺卿、太仆寺卿、光祿寺卿、詹事、翰林學士、鴻臚寺卿、國子監祭酒、苑馬寺卿、尚寶寺卿等大多數官員以及所有的科道官員,占了殿上朝臣的三分之二。

只有馬士英、楊天生、堵胤錫三位閣老以及六部主要官員以及部分九卿官員反對,涇渭分明!

一般地,把業務官員稱為“濁流”,他們負責具體事務,大有機會上下其手。

而象姚至言這些科道官員、詹事、翰林學士等,叫做清流,兩邊天然對立。

果然是預料中的一邊倒,朱和坪並沒動氣,他知道那些官員中至少大半以上不是別有用心,許多人是憂國憂民,認為國家隨著經濟的發展,缺乏應有的監督,科道沒有風聞奏事的權利,導致於貪官汙吏損害了國家、朝廷的利益。

現在朝的官員們經過了清洗,絕大部分官員對朝廷是忠心的!

象內閣三閣老方士亮、周六一、吳易全都是事務官出身,他們幹得一點都不含糊,要政績有政績,要人品有人品,說多光鮮就有多光鮮,才能夠在龐大的文官隊伍中脫穎而出,他們的提拔是經過顏常武同意的,說他們想反朝廷,朱和坪頭一個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