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4章 北美洲開發總公司成立

雖已入秋,南京城的下午天氣依舊悶熱,而比天氣更熱的是一幫人的心,即大明北美洲開發總公司籌備小組的成員們,以戶部右侍郎劉大年、吏部侍郎陸自巖同為小組長,包括了軍政人員,外交官員、工商農工三界人士等,共有二十二人,具體負責起草公司運行章程,對北美洲開發總公司作出業務上的規定。

起初他們想寫的是阿拉斯加地區開發總公司,旋即更改為高大上的北美洲,業務範圍將達到北美洲。

主要的第一條,北美洲開發總公司是一間具備國家職能、向東方進行殖民掠奪和壟斷東方貿易的商業公司。

經過大家數日來的討論後,劉大年歸納說道:“本公司是一間可以自組傭兵、發行貨幣,也是一間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貿易壟斷權,被獲準與其他國家定立正式條約,並對該地實行殖民與統治的權力,這是朝廷的意思。”

諸人想起當初一開始聽聞這條時都是眼直直,這可是開天辟地以來中國王朝的頭一回!

得明白中國歷史從來都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雖有分離,但最終都是統一的,一個正常的王朝絕對不會把權力外分,自始皇帝行郡縣制以來,凡是朝廷認定的國土都是實管。

北美洲開發總公司足跡所到之處,在北美洲所在地方,一概是大明的國土!

現在這樣一來,大明北美洲開發總公司可謂是國中之國了?

未必!

“朝廷發給該公司皇家特許狀,給予它在北美洲貿易的特權,這個特許狀給予北美貿易的壟斷權20年,以後每十年一次展期,其公司主要領導人經選舉產生,十年一換,各地的總督也是十年任期!”

“任期有限,但開發策略長久,不因人事變動而變化。再有,可分配純利潤的一半將投資當地,確保當地繁華!”劉大年指出了長遠之處道。

“成立的是一家股份公司,包括國資股、戰略投資者和個人,其中董事會必須經國資股代表同意才能成立,是這家公司的特殊之處!”

“總公司具備以下功能:一、為大明擴張帝國領土;二、殖民掠奪,移民我國人口到達北美,積累商業資本;三、占據戰略要地,成為我大明有力的戰略支撐點;四、加深殖民化,成為中華工業品的銷售市場,支持中華的經濟發展,從而推進殖民化浪潮;五、排擠歐洲其他殖民大國。”劉大年一一道來。

“公司總股本暫定為二千萬股,國有股占25%,戰略投資者占25%,其余50%是社會股,朝廷同意五年不交稅,三年不付股息,第四年起,公司就得向股東們付息。”劉大年指出道。

股本組成定性中,所謂的戰略投資者實際上就是權貴、高官、闊佬和大公司等,其中皇家占有10%,10%為軍政基金會所有,5%為大公司認購,還有個人做股東,不得超過5%等等。

軍政基金會,就是國家對於軍政官員的關照與,禁止官員們炒股,成立了軍政基金會,有數只基金,專門買賣股票、債券等金融產品,僅限於軍政人員購買,目前還有股份限制,即官位越高,能買的基金數越多,基金專門負責分紅,是一項福利。

有人問道:“東南國的資本不加入戰略投資者嗎?”

“不!”劉大年說道:“東南國的國有力量不參與北美的開發,他們負責攻略奧斯曼和歐洲、非洲、還有印度洋一帶,力不從心,他們不參與,至於個人認購,這是個人的事。”

大家心裏暗暗叫好,東南王並不是貪得無厭的統治者,也懂得分寸。

往深一層講,東南國以海軍稱雄,北美洲開發總公司沒有東南國力量參與,反倒能夠制約這家公司。

一旦總公司裏存在某些野心家試圖劃地為牢,自立為王時,那麽東南艦隊就會打上門來!

而如果東南國也有戰略投資,那麽以中國的人情世故,很可能總公司的觸腳會伸到東南艦隊,腐蝕東南艦隊的戰鬥力。

或者這個北美洲開發總公司會成功吧。

……

籌備小組建立的章程被朝廷通過之後,朝廷詔令明發天下,激起了社會上的軒然大波!

還真的是大姑娘上轎——頭一回!

有人說大明北美洲開發總公司將擁有行政權和軍事權,能夠發行貨幣,組建軍隊,將來會成為藩鎮。

一些人以先知的口吻說中國人從來都是“寧為雞頭,莫為牛後”,要是給他們三分顏色,他們就能夠開染缸!

朝廷讓他們擁有這樣的權利,豈不是鼓勵他們自立?!

對於總公司的未來走向,他們覺得悲觀。

也有人說總公司要負責給付利潤,進行職效考核,負責人絕不輕松。

如果股息給少了,那麽廣大的股東就會成為最自覺的監督者,哪個負責人會成為眾矢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