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5章 至暗時期(上)

帝都南京城的氣氛凝重,民眾竊竊私語,官署裏的官員們不苟言笑,往來匆忙,表情嚴肅。

新明帝國遇到了一個接一個的麻煩,實行的士紳一體納糧、攤丁入畝、累進交稅的新一條鞭法引發了宗室、官吏和地主的強烈反對!

朝廷以前試行士紳一體納糧、攤丁入畝,現在是誰都沒有豁免,尤其是累進交稅,地主們認為是雪上加霜。

規定地主佃戶地租不能超三成;農稅,百畝田以下的門戶二十稅一,一百畝到五百畝之間的十五稅一,五百畝以上的一律十稅一。

朝廷、官府想從地主手裏搶食,以前不用交稅,現在要交了,大大小小的地主們豈會滿意。

今年開春以來,壞消息接二連三地傳來,先是保定士紳崔德海等對因對朝廷新一條鞭法嚴重不滿,唆使宗族鬧事,趕走官府出城檢地的的差役,事後往白洋澱裏一躲,官府幹瞪眼了。

那時期的白洋澱水域遼闊,蘆葦高長,人在其中,有如宋朝梁山好漢一般,等閑沒有幾萬大軍都不能清剿。

而且他們也不是公然地殺官造反,不殺人,只對一條鞭法有意見,貌似達不到動用大軍的標準。

各地地主對朝廷不爽,他們還擁有著龐大的勢力,輿論、官吏都在他們掌握中,盡管朝廷用新學標準任用官吏,但想替換掉一個老大的帝國的所有官吏,把統治機構人員由上而下更換掉,這需要時間,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還存在著新學官吏與舊派人物沆瀣一氣的可能,土地人人愛,誰都想插一腳,有可能不等新學出身的官吏替換掉舊派人物,已經墮落矣!

所以,不等了,主政首輔馬士英上折要求在全國全面推行新一條鞭法,尤其是土地累進交稅,朝廷準了。

即時引爆了民間的重重怨氣,馬士英淪為千夫所指!

報來的各地民情普遍不妙,官吏地主不配合朝廷政策而抵觸,用腳來投票,俱不合作!

各地官府強推,地主們不配合,他們要不到官衙前抗議;又或者把土地界標攪亂,有的幹脆官府與地主勾結,使得新一條鞭法根本推行不下去,種種手段令人嘆為觀止,不得不服。

用馬士英自己的話來說:“朝廷土地詔令不出南京城!”

在湖州,一把火燒了衙門戶房魚鱗冊資料!

官府的魚鱗冊是人口、土地的重要依據,被燒掉後官府得重新檢地,點人頭,致使曠日持久。

有的地方手段不這麽激烈,但丟失魚鱗冊,魚鱗冊汙損都是常見的。

官府下鄉,民不配合,一問三不知。

明擺著一條鞭法對於普羅大眾是好事,可是誰敢配合官府,那就驅出宗族,族譜上消名,誰不怕?

時人迷信,要是被趕出宗族就成了孤魂野鬼,即使明知官府是對他們好,他們也不敢不聽占地最多的族長、族老的話,不能與官府合作。

各地藩王也來插上一腳,他們都是大地主,由原本不要交稅的,變成十稅一,錢還是小事,關鍵是心中嚴重不爽。

這還是朱家天下?!

紛紛上折,彈駭馬士英,向朝廷哭訴自家老婆孩子一大堆,朝廷的俸給越來越少,大家都喝西北風去,王爺變乞丐,請旨來京,我們要謁陵,向祖宗哭訴。

朝廷給王室宗親的俸給越來越少——在以前,各位王爺生下的兒孫都有封號,領朝廷俸祿,也就是生得越多領得越多,各地王爺比賽著生孩子。

現在則實行封藩建國,強調“一統”天下,有功封、恩封、考封之別。

功封是有特殊功勛的被封為親王,人數極少,可以世襲罔替;

恩封是國有大慶時對一些宗室的升等加封;

考封是按世系依次降等,父親是親王,兒子就變成了郡王,如此遞減,以至降為不入等級的“閑散宗室”,與老百姓沒有什麽差別。

對王爺們其余各子的封爵都減一級。例如,原來親王嫡子以外的各子皆可封為郡王,今改為鎮國將軍。

新明主推考封,加上新土地制度,王爺們那是暴跳如雷。

不過,他們吵歸吵,鬧歸鬧,都是反對而已,不敢越雷池一步!

夏至後,四川松潘地區土司奔羅夫公然反對以女主天下的新明,稱新明以公主監國,於禮不合,他不敢奉詔。

如若明帝正位,則他奔羅夫必然聽命行事。

這是赤裸裸的性別歧視!

土司制度是元、明王朝在少數民族地區設立的地方政權組織形式和制度。“土司”又稱“土官”,是由封建王朝任命和分封的地方官,“世官、世土、世民”是其重要特點,即世襲的政治統治權,轄區土地的世襲所有權及對附著在土地上的農民的世襲統治權。土司對農奴的主要剝削形式多是勞役地租。農奴除為土司提供繁重的無償勞役外,還要向土司繳納或進貢各種實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