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70章 華人在印度的攻略

聞言後,卡博特不由大喜!

作為軍人擔任總督的時間是不可持久的,他在完成了殖民地的基本架構後快要去職,沒想到臨行前天降大禮包,爽!

他反問道:“你們總督需要什麽樣的待遇嗎?”

拉赫曼一點都不客氣地道:“他需要你們的支持,得到孟加拉行省的軍事、行政、人事、財政等的大權!”

“那麽他能給我們什麽呢?”卡博特繼續問道。

“效忠於華人國王,以及合作。”拉赫曼說出阿米爾·汗的意思道:“可等同你們的行省,你們在行省怎麽行事,就在孟加拉怎麽行事!”

夠狠,賣得夠徹底!

卡博特感興趣地問道:“你主為什麽這麽做,是遇到了什麽麻煩嗎?”

拉赫曼知道瞞不了人,解釋說道:“因為與你們戰爭的戰敗,我主受到了強有力的挑戰,來自孟加拉行省北部行政長官的阿馬爾·阿齊亞,他得到了德裏的支持,還有孟加拉行省東部的土邦王高帕爾,他也想入主達卡。”

“好的!”卡博特問清楚了情況,請拉赫曼先去休息,他則召集他的部屬開會商議。

東南國外交部對於如何處理與印度人的關系有明確的指示,推行分而治之的政策,計劃給予了印度林立的土邦很大的自治權,畢竟,我們不能輕淌糞坑!

要淌可以,也不要淌得太深和太多!

這話可是東南國總理陳衷紀說的!

你要是拿了太多的土地,你就得對那些土地上的印度人負責任,而東南國並不打算給予太多的資源到印度那裏去。

真的打算給他們文明之光,改造他們的社會?

NO!

因此卡博特與下屬連夜加班,炮制出一份《加爾各答要約》,規定了與孟加拉的關系,那就是孟加拉淪為華人的半殖民地,要約主要規定有:

一、約定華人與孟加拉人友好關系,華人支持孟加拉行省的領土、政治、軍事及財政自由權利,華人不幹涉孟加拉行省內政。

二、孟加拉行省把加爾各答城市及周邊農村共200平方公裏的土地租借給華人,租期達99年。

三、為方便華人居住貿易,孟加拉行省各主要城市開作為商埠,其應開地方另行協定。

四、華人在商埠裏為蓋造商工業應用的房廠,或為耕作,可得其需要土地之租借權或所有權。

五、華人可在孟加拉行省居住及往來,並經營商工業等各項生意。

六、華人可參與孟加拉行省的礦產開采,等同於孟加拉民眾,至於擬開各礦,另行商訂。

七、組建新式軍隊,使用華人武器,任用華人軍事教官。

八、領事裁判權,在達卡設立東南國領事,華人觸犯當地法律,不受當地法律制約,由華人領事判決,知會孟加拉當局。

……

拉赫曼並無決定權,他拿到了這份《加爾各答要約》,火速趕回達卡。

當阿米爾·汗看到要約,他感到華人的要求不算過份。

在文件中,沒有要求他旗幟鮮明地投降摒棄莫臥兒帝國而效忠東南國,這讓他長長地松了一口氣,顯然東南國華人也很明事理。

莫臥兒帝國是百足之蟲死而不僵,龐然大物也似,其實力猶存,真要與它懟上,阿米爾·汗也會覺得非常頭痛,哪怕得到華人的軍事支持!

從要約裏阿米爾·汗看明白了兩條,一條是華人只是求財,他們推行重商主義,殖民的主要目的是做生意賺錢。雖然華人在印度實行殖民統治,但他們在當地的統治並不殘暴,甚至比莫臥兒帝國還要寬容。

第二條就是華人幫助他成立軍隊和設立領事裁判權,作用只是保護華人的利益,並不在於徹底控制孟加拉行省。

“或許,想送給他們,他們也看不上眼呢!”思睹如電閃石火。

“這樣也好,與華人合作很不錯!”阿米爾·汗喃喃地道。

他立即召開部屬開會,並說道:“華人長官說了,只要我方接受,他們立即派兵進駐達卡,保護我們!”

部屬們又驚又喜,這份《要約》穩定了他們的心。

他們之所以與阿馬爾·阿齊亞和高帕爾勾勾搭搭,是怕阿米爾·汗失勢後他們喪命,但他們並不甘心歸順阿馬爾·阿齊亞和高帕爾,道理很簡單,一朝天子一朝臣,誰都不會信任貳臣,至少不會象阿米爾·汗那樣把他們放在關鍵的有油水的位置上,換言之當阿馬爾·阿齊亞或者高帕爾上台時,他們這批人不能在這裏的會議室裏有位置。

既然阿米爾·汗拉來強大的外援,那就最好不過。

一幫老奸巨猾的臣屬們語調響亮,搶著對阿米爾·汗大表忠心!

阿米爾·汗知道他們的德性,不為已甚,但他為人老到,當眾簽署了《要約》後,封鎖消息,著管家以最快的速度把《要約》送回加爾各答使它生效,同時,帶著華人軍隊進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