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身世之秘(第2/6頁)

曹桂是1978年出的國,那時海上緝私特別嚴,而人們要想搭上偷渡的船,不管能不能出去,在路上是死是活,單程船票三百元,地獄或者天堂,都要賭。

而在那年頭,越洋電話非常貴,電話也很少,所以曹桂在剛出國的時候,兩國信息不通,要跟家人聯絡,就要用寫信的方式,法典拿回來的,正是曹桂寫給曹芳的信。

顧謹拆開一封,可謂大跌眼鏡,再拆一封,又皺起了眉頭。

這時好奇心爆棚的林珺湊過來問:“有什麽事嗎?”

“你先給孩子烤東西,我再多看看,咱們再談。”顧謹說。

被二哥用水槍打到不敢去海邊的半夏,此時圍在烤爐前,在等媽媽給她弄燒烤。抱著小水槍,女孩不太開心,好在媽媽烤的肉肉和丸子雖然不比外面的醬料多,但是別有一番風味的香,小女孩才算得了點安慰,開心點了。

因為顧謹老不理自己,林珺想了想,突然湊過去,在他頰側親了一下。

顧大博士果然給嚇到了:“孩子,孩子都在呢。”他會在床上流氓,可在孩子面前向來要端著,不敢過分的,林珺這樣,他怕對孩子們造成不良影響。

“趕緊說,怎麽回事。”林珺還在往跟前湊,而半夏,正在埋頭吃烤串兒。

顧謹示意林珺往邊上一點,說:“曹桂還有一項罪狀。”

林珺一愣,心說曹桂的罪名,她的二兒子全攬了,怎麽還會有新的罪名。

“從她給曹芳的信件來看,她應該偷過一個孩子,並且把他當成自己生的,送給了魏士明。”顧謹說:“她想偷渡出國,就是拿那個孩子換的錢。”

這個信息著實讓林珺大吃一驚。

這意思是,曹桂不止有劉馬克和高家老二倆孩子,還給魏士明送了一個?

她這倒好,跟誰處的時候都能留個孩子,算啥,紀念品。

“到底怎麽回事?”林珺問。

顧謹是通過信來判斷的。

當時曹桂剛剛到大洋彼岸,曹芳寫信問她要錢,曹桂於是罵曹芳。

原話是這樣說的:我能為了養活你們去海港,憑什麽你們就比我幹凈,高貴,沒錢你也去啊,找像魏士明那樣,衣著光鮮的,一看就有錢的,去貼啊,貼完,過十個月,隨便哪兒弄個孩子送給他,你就能訛筆錢,你為啥不幹?

而後還有一封,是曹桂在87年時寫給曹芳的。

依然是曹芳說窮,想要錢,曹桂罵她說:沒出息的東西,為了你們,我18歲就落下病根兒,不能生育了,幸好林瑉和林珺都傻,給我糊弄過去了,也幸好這幾年走私業發展的好,我原來好的那幾個人,劉華強,老高和魏家都能搭上關系,我正好能從中拿介紹費,不然,我拿什麽養你們這幫吸血蟲?

不過罵歸罵,但該給的錢還是會給,信後附:寄三十美金!

林珺算了一下,劉馬克27,高老二26,按理,確實應該是曹桂在18歲之前生的,之後,再過了十多年她才出國,那時她年齡大了,肌膚會自然松馳,生過孩子的痕跡也就會被遮蓋。

而她的信裏,寫的明明白白,魏士明,是走私璉中的一環。

曹桂,真是可憐又可恨,一開始,她是為了養妹妹們,才去港口賣的,但慢慢的,她把曹芳那幹妹妹全養成了一幫只會伸手要飯,混吃等死的蛀蟲。

可似乎她也撇不下她們,雖然咒罵,恨,但依在在接濟她們。

而從劉華強到高村長,再到魏士明,都跟她有千絲萬縷的關系。

她雖然不是走私犯們中犯罪行為最惡劣的,可她是靈魂人物,她用自己,網絡起了整個犯罪關系網。

因為曹桂在信裏幾番提到魏士明的兒子,而魏家呢,只有一個兒子,就是魏向軍,林珺就搞不懂了,那魏向軍真是曹桂從別處偷來,並謊稱是自己生的,送給魏士明的嗎?

就為了一張去紅國的船票,她就敢盜竊別人的嬰兒,再抱出去送人?

再延展聯想,魏向軍跟顧老爺子之間,沒有任何關系的。

但他在國外時,經常給老爺子寫信,表忠心,誇老爺子,其實也是曹桂指使的吧。

哪怕那孩子不是她生的,可名義上也是她的兒子。

於她來說,小民輔佐劉馬克賺錢,高老二幹走私,而魏向軍,不但有魏家鼎力撐腰,再有顧父幫忙,那麽,從走私到官場,她不但現在能呼風喚雨,在將來,更是能當幕後大佬了。

畢竟一個個優秀的,不優秀的孩子,都得喊她一聲母親嘛。

林珺是個普普通通的,很正常的女人,五歲跟著父親林慈坐診,出診,背藥箱,熬藥煎藥,其實也很辛苦,但她雖然辛苦,卻很快樂,後來結婚了,生了孩子了,依然很辛苦,但她盡心撫育孩子,並從跟孩子們的相處中品嘗生活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