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媽媽(第3/6頁)

雖然媽媽還沒有摸過半夏一把,跟她說過一句話,可孩子開心極了。

在孩子抱錯這件事上,顧靈責任最大。

當時她前夫貪汙,公款買車買房,還拿公款嫖過C,有個女人找上顧謹,顧謹就把他給舉報了,並讓學校把他給開除了,然後那個廢物玩藝兒,那天突然打來電話,對著顧靈一通罵。

顧靈有仨哥哥,家庭環境又好,小時候可是家裏的掌上明珠。

前夫呢,鄉下出來的鳳凰男,上面有六個姐姐。

她深愛前夫,為了他而主動下的崗,學做飯,伺候他吃喝,還要忍受六個姑姐的挑剔。

可那個狗男人,居然說自己出軌,是因為她生過孩子,松的不行了,自己找不到感覺了。

一生氣,顧靈就吃了安眠藥了。

現在想想她是夠蠢的,為了一個臭男人鬧自殺,害家裏孩子被人偷,簡直腦子有病。

再看林珺落魄成現在的樣子,她心裏也難過,就說:“嫂子,那時候我犯傻,犯糊塗,為了個負心漢鬧自殺,害的咱們半夏受了那麽多的苦……”

林珺目光落在半夏身上,聲音還是異常的平和:“她原來,過得好嗎?”

顧靈拍手:“那不怕人發現嘛,他們把咱閨女從小養在農村,幼兒園……”

林珺聽的特別仔細,但這時半夏跳起來打斷了小姑的話,她伸手去摸媽媽的肚皮:“小姑,媽媽餓啦,她要吃飯,快給她做飯吃。”

喝了點水,林珺的肚子咕咕咕的,一直在叫。

“好好好,我馬上做飯。”顧靈說著,又喊半夏:“半夏來剝蒜。”

女孩跳起來,蹦蹦跳跳的往廚房去了,腳上的鈴鐺響了滿屋子。

隨著她起身離開,顧法典猛然湊上去搶杯子:“媽,小心。”

接過來時,一只玻璃杯上滿是紋路,那是被林珺生生捏開的。

……

今天,顧謹依舊從單位出來後直接去了海東分局。

慈心的案子細分了三個案件,一是秦秀偷嬰,二是馬明霞換子,三才是走私案,為了盡快把半夏的戶口挪過來,秦秀偷嬰的案子已經提交檢察機關批準,予以逮捕,移交看守所了。

而馬明霞換子,她很坦然的認了罪,但指控沈四寶,說他才是主謀。

於是按流程,案子進入了偵破階段。

秦秀偷嬰,顧謹是原告,依法,可以選擇追究,或者不追究原告,以及,分責任追究。所以今天他就把秦老娘從被告名單裏給剔除了。

老太太才出羈押室就給顧謹跪下了:“顧教授,大善人呐,要不是你,我家小龍就得死啊。”

小龍因為是個男孫,馬書記疼的跟眼珠子似的,可馬夫人付梅焉能善待?

私生女的兒子,不掐死就算好的,被關了一晚上,老太太惦記她的大外孫。

顧謹現在盯的是走私案,很忙的,轉身要走,老太又來扯他褲管,而且笑的賊眯眯的:“顧教授,你好人做到底,把秀兒也保出來唄。”

這是給點顏色就想開染房,她咋不讓把沈四寶也保釋出來?

負責放人的是達隊,看不過眼了:“阿姨,因為您年齡太大顧教授才不予追究的,秦秀不僅牽涉到拐賣案,她還牽涉到了一樁大宗的走私案,她要不交坦白存寬,以走私罪論,只會嚴判,重判!”

秦老娘有個劣根性,巴結誰就把誰捧成神,不巴結的一律瞧不起:“你還是公安呢,咋那麽蠢,就看不出來,我家秀兒是無辜的,壞事全是沈四寶幹的?”

並非公安蠢,而是秦秀太蠢。

慈心的珍貴藥材走私,涉及虎骨,穿山甲和蟲草,麝香,全是稀有藥材。

從聯絡到出貨,全是她在幹。

即使她招供說是沈四寶指使的,因為是夫妻,取證很難,公安都不一定能指控得了,更何況沈四寶都被羈押了,她還死鴨子嘴硬,拒不肯認呢。

這些復雜的案情,免得老太太要哭要鬧,就不跟她講了,達隊說:“行了行了您走吧,秦秀的案子,要有了結果我們會通知您的。”

這種老人家,就在羈押室,是混混們都不敢碰的,怕一碰就死啊。

趕緊送走得了。

回來一起聊案子,達隊說:“顧教授,秦秀已經移交看守所了,馬光明跟案件沒有實質性關系,我們已經放了,馬明霞和沈四寶呢,在偵破階段,因羈押室位置有限,按理,只要有人保釋,就該先放出去的,您意下如何?”

犯罪分子也分三六九等,主犯當然要重罰,而協同作案的共犯,如果牽涉到主犯有故意隱瞞情節,以及本身對犯罪事實了解不清等事項,法律處罰則會較輕。

馬書記,雖然秦母咬定他知情,但證據方面不夠充分,就因證據不足而被提前釋放了。

馬明霞和沈四寶所牽扯的換子案,還需要時間來找證據,偵破,而他們有公職,屬於公安方面評估的,不對社會安定造成危險的人,目前,按理是可以被保釋,取保候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