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兇手(第3/5頁)
緊隨其後,秦秀也來了,但她沒了平常的精神氣兒,蔫蔫的。
但她也辯解:“顧教授,你說我啥都行,別說我殺人,這罪名我頂不住。”
顧謹手拿化驗單,問:“91年6月12號,妍妍死那天,你在幹嘛?”
秦秀心亂亂的,卻也強撐著說:“那段時間我剛參加工作,整理庫房,挺忙的,但那天我記得,周末,我應該忙了點工作,就去衛生院查血項了。”
“你沒見過法典,沒見過妍妍。”顧謹再問。
秦秀磕磕巴巴的,但否認的特別堅定:“沒……沒有。”
而這時顧謹又問林東:“你愛人出國了,但你能保證她說的話的真實性吧?”
“這有什麽不能保證的,當時秦秀找我愛人,說是為了兌一批黨參的賬,就在院子裏,現場又不止我媳婦一個人,要秦秀不承認,再找幾個人兌一兌口供,人做過的事,難道還能賴掉不成?”林東說。
所以林東可以作證,那天秦秀見過林東愛人。
顧謹再問:“她是幾點見的秦秀?”
“下午兩點半左右吧,我愛人說剛好在放音樂,她也剛起床。”林東說。
老式家屬區,一到起床時間就會發音樂,也是提醒大家作息規律。
顧謹再問秦秀:“這下你應該很清晰的記得,你當時有沒有見過法典了吧?”
林東家就在林珺家的隔壁,秦秀和林東愛人聊完天,往回走的時候要出廠,肯定會經過顧法典的身邊,外面還有音樂,有遊戲機,她肯定會看到的。
可秦秀依舊堅定的說:“我急著去化驗血,跑得很快,真的啥都沒看。”
顧謹再問胡潔:“胡潔,采血那幾天排隊的人多不多?”
胡潔說:“怕下午血稠查不出身體有啥問題,大家都是擠著早晨來的,下午人隨到隨抽,那天下午也沒別的病人,我記得整個衛生院就林珺因為身體虛,我拉著給輸了個液。”
就是說秦秀最多只用5分鐘的時間就到衛生院了,然後采血,沒耽誤過時間。
顧謹翻起了化驗單,又從包裏翻出一沓紙來,一張張的比兌著什麽。
這時秦秀回頭,就見沈四寶西裝革履兩手插兜,站在不遠處,伸了兩根指頭在給她比耶。
普通人只要不犯法,就不會見識公安是怎麽查案的,當然也不懂流程。
所以秦秀雖然看到顧謹嘩啦啦的翻著東西,但不知道他葫蘆裏賣的什麽藥,再看沈四寶那麽輕松從容,她就心就安了,因為他一直說,東海大學的一幫同學中,顧謹也算翹楚,但他的能力,遠在顧謹之上。
她也確信自己沒有殺害過妍妍,那是她的親生女兒,她怎麽可能殺孩子?
說她殺妍妍?
怎麽可能?
當時妍妍剛出生,醫生就說那孩子有嚴重的心臟病,要不好好護理,活不過三個月,她是為了讓孩子活下去才換的,她經常三更半夜跑到林珺家窗外,聽妍妍的哭聲。
她那麽愛妍妍,怎麽可能殺她?
此時秦秀隱隱有些鄙視顧謹,還覺得他是想利用自己公安廳刑偵顧問的名號給她栽贓。
他要真敢那麽做,今天秦秀非用自己潑婦的那一套,啐他一臉不可。
終於,顧謹又說:“你既然說你跑得很快,咱們假設五分鐘到衛生院,那你的采血時間應該是兩點四十到五十之間,可根據林珺打傳呼的時間來推斷,她采血的時間是三點二十分,按理,你應該比她先采血,但為什麽她的采血登記表卻在你前面,那中間的將近四十分鐘呢,去哪兒了?”
就跟沈水芹和馬明霞面對顧謹的發問似的。
秦秀愣住了。
十幾二十分鐘而已,居然可以通過通話記錄來對照?
“我,我可能走得慢,也可能中途買了個雪糕,跟人聊了會兒。”秦秀說。
不就十幾二十分鐘嘛,她是辦了點見不得人的事,但沒殺過孩子就是沒殺過。
秦秀特別自信。
顧謹說:“你不是走得慢,你是去看妍妍了,還抱著她玩了很久。”
秦秀被戳中心思,下意識否認:“顧教授,妍妍是你閨女,我抱她幹嘛?”
為了掩飾慌亂,她拍著雙手哭了起來:“林珺是大小姐,在慈心橫行霸道,女霸王一樣,工作中有了紕漏大家一起幫著兜底,生個閨女也要人人巴結,死了還要拉個墊背嗎?”她拍著手說:“我秦秀今天發個毒誓,要是我害死的顧妍,我被車撞,我兒子沈小龍也不得好死。”
“秀兒,可不敢啊。”秦老太一聲尖嚎:“就讓顧謹逼死我們算了。”
拿自己賭咒發誓的多,可拿孩子發誓,一般人不敢的。
秦秀才二十八,還很漂亮,她哭的梨花帶雨,肝腸寸斷,楚楚可憐。
這時現場圍觀的人面面相覷,內心相信的是秦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