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番外 星羅

深山之中,炊煙裊裊,雞鳴狗吠,十裏稻花飄香。

潺潺的溪水旁,李毓秀一身淡青色的衣裳,姿色出塵,正牽著一匹棗紅大馬在溪邊飲水。

初夏的微風拂過,草叢深處忽的傳來了窸窣的聲響,似有什麽東西靠近。李毓秀警覺,猛地轉過一張濕漉漉的臉來,沉靜的目光緊鎖住聲響傳來的方向,手中的劍已出鞘半寸。

又是一陣窸窣的聲響,草叢被撥開,一名年輕的黑衣男子抱著個小孩,從草叢深處闊步走來。

男子約莫二十來歲,身量纖細高挑,容貌有著不輸於女人的艷麗,正是星羅。

李毓秀松了一口氣,望著他懷中那個穿著開襠褲、掛著鼻涕泡,臉上還有兩坨質樸的紅暈的小孩,問道:“你又將誰家的孩子抱過來了?”

“方才換米的時候路過村莊,看見這小孩一個人在村口玩耍,就將他帶過來給你看看。”星羅絲毫不覺得自己這樣做有何不妥,還興致勃勃地問道,“阿秀,你不是說想要兒孫滿堂麽?雖然我不能讓你生孩子,但只要你想,多少孩子我都能給你弄來。”

李毓秀微微蹙眉,“這樣不好,快將這孩子還回去,否則他父母該著急了。”

聞言,星羅癟了癟嘴,打量一眼懷裏懵懵懂懂的孩子,“醜是醜了點。”

“這與美醜無關,將他送回去。”

“還是說,阿秀你不喜歡男孩?若是要女孩也可以的,方才我還看見村裏有個三歲大的女童,生得可水靈啦!”

“不可以,星羅。”李毓秀聲音依舊清淡,但面色沉穩了不少,帶著幾分告誡道,“不是我們的東西,就不可以去偷搶。”

“好罷。”星羅有些失落,抱著男孩又返回村口的方向,還不忘叮囑道,“那阿秀,你在原地等我,我去去就回。”

李毓秀望著星羅的背影,輕嘆一聲。

這是他們相識的第十個年頭,亦是他們逃亡的第四年。

四年的心驚膽戰,杯弓蛇影,那樁驚動長安的血案隨著武安侯郭忠的死而漸漸塵封,至今已少人再提起,可這並不代表她的罪孽便得到了消除。

都說天道輪回,報應不爽,她不知道自己何時會落入恢恢法網。她唯一知道的是,即便是下地獄,星羅也會跟著一起。

她的手終於染上了鮮血,墮落成和星羅一樣的罪人,可她從未後悔過。

入夜,星羅和李毓秀投宿在鎮上一間簡單的客棧中。

借著昏黃的油燈,李毓秀一顆一顆數著錢袋中的銅板,眉頭緊緊蹙起,平淡道:“明日要去找活幹了。”

李毓秀是個出身高貴的郡主,一不會女紅,二不會織布,星羅除了殺人外更是什麽也不會,流浪江湖的這些年,兩人一度捉襟見肘。好在偶爾給縣官們捉一捉身手高強的犯人,或是給富貴人家押送貨物,勉強尚能度日。

如今月余沒有幹活,錢已經不多了。

“也好,好久沒活動筋骨了,手癢得很。”

星羅在燈下盤腿坐著,用棉布擦凈臂上纏繞的軟劍,擡眼笑道,“方才在鎮口的告示欄上看見貼了官榜,重金懸賞一名高手帶隊剿匪,明早我出去一趟,揭榜上山。”

李毓秀道:“我同你一起。”

星羅卻是搖頭,“不必了,阿秀,你上次的傷還未好透呢。”

李毓秀堅持道,“山匪那麽多,你一個人應付不過來。”

“此事明天再議,睡覺吧。”說著,星羅屈指一彈,油燈熄滅,四周陷入了一片漆黑的靜謐。

李毓秀不再堅持,脫了外袍上床,只是懷中還抱著長劍,這是她四年逃亡養成的習慣,以便隨時面對危機。

片刻,月光從窗戶灑入,在地上、案幾上鋪了薄薄的一層霜。

星羅並未回自己的房間,仍站在黑暗中,一雙眼睛閃著亮光,良久才小聲地問道:“阿秀,我可以……和你一起睡嗎?”

李毓秀睜開眼。

見她不語,星羅又著急道:“我知道你受了傷,我不碰你,就睡在你旁邊保護你。”

他哪裏還有殺人時的狠厲,像是一只軟綿綿的奶貓,小心翼翼地乞求:“阿秀?”

李毓秀並未多想,身子朝裏挪了挪,依舊是沒有波瀾的簡短語句:“上來。”

星羅像是得到了巨大的恩惠,歡呼一聲,三下五除二脫去外袍,爬上了李毓秀的床。

沒過片刻,他略微興奮的聲音再次響起:“阿秀,我可以抱著你睡嗎?”

“我不喜歡被人抱著。”李毓秀閉著眼說道。

星羅的眼睛黯了黯,隨即又道:“那,你抱著我也可以。”

李毓秀拿他沒轍,幹脆閉目假寐。

星羅仍在喋喋不休,“你知道嗎,阿秀,我很早就喜歡你了。那時的你對我而言就像是天上的月亮,那麽清秀美麗,又那麽遙遠。我常常在想,牽著你的手是什麽感覺?抱著你的身子是什麽感覺?親吻你……又是什麽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