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1章 百姓的訴狀

訴狀的內容其實清楚明了,百姓確實狀告了林晧然收受五百兩賄賂一事。如果僅是這樣的話,那事情便再簡單不過,即刻將林晧然交由大理寺提審即可。

一個小小的正三品順天府尹貪汙五百兩紋銀,且搞得滿城皆知,只需要將他處置,便能夠給京城百姓一個很好的交待。

很顯然,事情不可能如此的簡單,因為這裏蘊含著更大的爭議點。

“黃郎中以藥方相威脅,迫使有夫之婦就範,此舉可惡至極。張老太為護兒媳柳氏貞節,願燒炭而亡,此為天下模範也。然,張老太之死因黃郎中而起,豈能流放了之,請聖上誅殺此惡賊,並治林府尹收受黃郎中五百兩紋銀,對黃郎中行放縱之罪。”

在這一份訴狀之中,雖然指責林晧然受賄,但主要還是指責黃郎中量刑過輕,認為他是使了五百兩銀子從而逃脫了死刑之責。

這……

黃錦看過這一份訴狀內容,加上後面密密麻麻的手指印,心中的驚詫如同滔天巨浪,久久不能平息。

以高耀為首的文官攻擊林晧然“年輕不堪用事”,在黃郎中一案是“量刑過重”,這事眼看就要蓋棺論定了。但誰能想到,京中百姓卻攻擊林晧然收受賄銀,在黃郎中一案卻是“量刑過輕”。

百姓的訴求跟文官已然是“南轅北轍”,一邊是高耀為首的文官攻擊林晧然“量刑過重”,一邊則是京城的百姓指責林晧然收受賄賂而對黃郎中“量刑過輕”。

亦是難怪聖上剛剛會感慨“做官難”,敢情是在“同情”林晧然了。

如果能夠清晰地對這個案子做出準確的定論還好,但偏偏雙方各有各的道理,這個案子充滿著爭議,恐怕聖上亦不知道該偏向於哪一方了。

不過,有一點卻可以肯定。經過京城百姓這麽一鬧,已然不能將過錯全部推到林晧然身上,起碼不能因為這個案子而治林晧然的罪了。

“黃錦,依你之見,這案該當怎麽判?”

嘉靖並沒有因為這事而搞得心煩,反倒覺得很是有趣,這剛剛吃過丹藥整個人處於興奮的狀態,便是扭頭望向黃錦詢問道。

黃錦哭喪著臉,擡起頭答道:“主子,這個案子太難了,奴才不知道該怎麽判!”

事實上,他壓根都沒有認真地去思考。不管偏向於哪一方,他都將會得罪人,“不選”是最佳的方法,亦是他賴以生存的法則。

嘉靖輕輕地搖了搖頭,深知黃錦就是這種怕事的性子,倒沒有責怪的意思,突然發現馮保滿臉疑惑地盯著這邊,心裏突然一動,對著馮保又是詢問道:“馮保,你認為該怎麽判呢?”

馮保被嘉靖突然這麽一問,顯得有些措手不及,整個人直接蒙圈了。由始至終,他都不曉得訴狀中的內容,更不明白嘉靖這詢問的是什麽案子。

卻不知道是為了彌補剛剛的“以大欺小”,還是要盡一個奴才的責任,陳洪當即言簡意賅地將訴狀的內容說了一遍。

一邊是高耀和嚴訥等官員對黃郎中的無罪論,一邊則是京城百姓誅殺黃郎中的強烈願意,這無疑是一個小小的難題。

黃錦暗暗地給馮保使了一個眼色,想讓他跟自己這般明哲保身。

陳洪深知這個案子的復雜性,知曉馮保這個小子定然不會有什麽令聖上滿意的答案,故而已經考慮聖上問到他該如何作答了。

馮保稍微思索,卻是認真地答道:“聖人有雲:惟仁者能好人,能惡人。雖不能依典治黃郎中之罪,然黃郎中之惡,仁者皆知,又有不治之理?”

馮保年僅十九周歲,在內監之屬於年少得志的類型。他的皮膚白凈,濃眉大眼,五官顯得端正,且寫得一手好書法,毅然是內監中的才子人物。

在說這一番話的時候,倒不像是一個年輕太監的談吐,更像是一個飽讀經書的才子作答。而他所提出的觀點,卻是令人耳目一新。

特別是在這個時代,《大明律》的地位遠遠無法跟聖人之言相比,單此一點便讓馮保“技高一籌”。

正在思索著如何作答的陳洪聽到這番說辭,顯得震驚地扭頭望向了馮保。若不是這人過於年輕,且資質極淺,他都要將馮保列為自己的威脅者了。

“呵呵……惟仁者能好人,能惡人!馮保,你這話可是將高耀和嚴訥等人都得罪了啊!”嘉靖對馮保頗有好感,卻是笑著說道。

孔子認為,不仁之人多是心存私欲,並受此蒙蔽,他們眼中的善惡並非真正的善惡。只有心情仁德的人,才會不受這些私欲的影響,能夠明辨是非善惡,對他人公正公平地做出評價。

馮保心頭一松,急忙解釋道:“奴才並非說高耀和嚴訥等人非仁者,只是他們過於堅守大明律,反倒是忘了聖上之言,忘了黃郎中是善是惡,忘記治理當地要懲惡揚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