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2章 身份證

張向北被兩個人,一左一右拉住,拉回到了大廳裏,張向北用力一掙,把他們掙脫了,還想回去,又被兩個人擋住。

“你是什麽人?”有一個協警大聲喝道,“這裏是派出所,你想幹什麽?”

郭成來趕緊說:“這是我們張總。”

“我管你什麽總不總的。”對方說,“身份證拿出來。”

對方這麽一說,張向北也馬上冷靜了下來,他知道不能硬來,硬來於事無補,他掏出自己的身份證,同時也拿出一張自己的名片,一起給對方看了,對方拿著他的身份證,並沒有還給他,而是問:

“杭城的公司?那裏面這人,和你們什麽關系?”

張向北說:“他是我們公司的副總,請問他犯了什麽事,你們為什麽帶他到這裏來?”

“為什麽?在街上打架鬥毆,我們不帶他到這裏來,還去哪裏?”

“打架,和誰打?”張向北問,“對方人呢?”

大廳裏沉默了一會,有人說:“逃走了,正在抓捕之中。”

“既然對方人都沒有抓到,是非曲直你們也還不知道,我想,最多你們也只能是把我們的人帶過來這裏,了解了解情況,你們為什麽把他銬在那裏?”張向北問。

“問他什麽都不肯說,要他拿身份證也拿不出,我們不銬他銬誰,當然要銬到他肯說為止。”有一位協警叫道。

張向北環視了一下四周,他發現四周都是協警,一個警察也沒有,張向北問:

“誰是今天負責的警察?”

四周沒有一個人應他,過了一會,拿著他身份證的人問:“你要幹嘛?”

“我要把事情搞搞清楚。”張向北說,“你們協警,只是協助執行任務的,並沒有單獨的執法權,你們有沒有權利把他強制帶到這裏,是有疑問的,就是到了這裏,要做詢問筆錄,也是警察的事情,你們並沒有這個權利,我們武總不回答你們是對的。

“對了,就是你剛剛要查驗我的身份證,也是錯的,你沒有查驗我身份證的權利,身份證法規定,只有警察才有查驗身份證的權利,還要先向我出示執法證件,你拿著我的身份證不還給我,就更是錯的。”

“你他媽的,我們還需要你來教我們怎麽做事情?信不信我把你也銬起來?”光膀子的那個協警叫道。

“可以啊,你可以把我銬起來。”張向北說,“只是,把我銬起來了,你要再把我放了,就沒有那麽容易了,你們有使用警具的權利嗎?已經非法使用一次了,還準備再使用第二次?”

那人愣了一下,不響了,站在張向北對面的協警,把張向北的身份證還給他,和他說:

“你說的對,我們確實是沒有單獨訊問他的權利,所以留他在這裏,等警察來了再問,你們走吧。”

“那你把他放開,跟我們一起走。”張向北說。

“不可能,放了他要是逃了怎麽辦?”對方問。

“第一,如果沒有警察和你們一起出警,你們連把他帶到這裏來的權利都沒有,你們這個算是什麽?書面傳喚,你們肯定沒有傳喚證,口頭傳喚?你們也沒有口頭傳喚的權利,警察才有。

“第二,就算是他在街上打架鬥毆,你們是在制止事件的擴大,那麽好,我現在也配合你們了,身份證給你們看了,單位也告訴你了,我還可以告訴你們,我們就住在假日酒店,有什麽事情,或者說是你們找到對方了,需要近一步了解情況,再傳喚我們過來了解就是。

“你們現在的行為,並沒有合法的手續,屬於非法滯留,不是說到了派出所,就可以把人隨便扣住的。

“對了,第三,派出所裏居然一個警察也沒有,我想,至少也是違反內部的規定的。”

張向北看著對方,繼續說:“我可以向你們保證,我們回到酒店後,肯定不會馬上離開,明天白天,會過來配合警察的詢問工作,怎麽樣?”

對方沒有吭聲,看了看左右,左右也都沒有吭聲,他們覺得,今天來的這個家夥是個刺頭。

光膀子的那個家夥走過來,推了一把張向北,叫道:“出去出去,你他媽的以為你是什麽人,到這裏來耍橫。”

張向北說:“我沒有耍橫,是在和你們講道理啊,是你在推我,我提醒你,就是在這裏,我的權利和你也是平等的,你不要動手動腳。”

張向北轉頭和郭成來說:“你把這裏的情況都拍下來。”

郭成來說好,他拿出自己的手機,正準備拍,被人一把就把手機奪了過去,張向北指著那個人說:“你要幹什麽,還要搶手機?”

那人把郭成來的手機,扔到了台子上,郭成來撿了起來。

光膀子的那個家夥嘀咕道:“有什麽好啰嗦的,打一頓教訓一下,就他媽的老實了,什麽人那,他媽的我來,大不了明天老子不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