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27章 事情好像有點復雜(第2/3頁)

魏文芳舉了舉手,柳主任看到了,他說,小魏你說。

魏文芳說,我們從開始有這個想法,到去申請執照,一直就覺得,我們和市場裏那些托運部做的事情沒有什麽區別,這些托運部,全國各地都在做,都做了多少年了,為什麽他們沒有事情,我們就有事情,就是什麽違法經營?我就是想不明白這個?

工商局長笑道,別說你想不明白,連我也想不明白,小姑娘,我也認為,你們做的就是貨物運輸,和托運部是一樣的業務。

郵電局長說:“怎麽可能一樣,他們那麽大的包,當然是貨物運輸,你們做的是包裹,包裹就是我們郵政業務。”

柳主任問工商局長:“國家在貨物托運這塊,有規定貨物的體積和重量嗎?”

工商局長搖了搖頭,他說沒有,沒看到有這個要求。

“各位領導,我可不可以發言?”劉立杆說。

“小劉你說。”柳主任說,“我說過暢所欲言。”

劉立杆說:“剛剛我聽了郵電局的王局長說,包裹是郵政業務,工商局的應局長說,國家並沒有托運貨物的大小和重量要求,這看起來好像矛盾,其實一點也不矛盾,國家對托運貨物其實是有規定的,比如像易燃易爆的,有毒的,未按規定檢驗檢疫的,都不允許運輸。

“也就是說,在國家禁止的物品以外,都允許經營,我的理解沒錯吧?”

發改委主任說,沒錯,應該這麽理解,國家禁止性的項目,禁止經營,沒有禁止的,從寬認定。

“不包括郵件。”王局長說。

“對,王局長說的沒錯,但我以為,國家對什麽是郵件,已經有很清楚的認定。”劉立杆說,“《郵政法》第八章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對該法所指的郵件,有很明確的定義,它說郵件是指通過郵政企業寄遞的信件、印刷品、郵包、匯款通知、報刊等。”

“對啊,裏面不是說了郵包,這個,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包裹,《郵政法》是不是規定,郵件是我們郵電專營的?”王局長說。

劉立杆說對,郵件是郵電專營,但這個郵包,是指通過你們郵電寄送的包裹,並不是廣義的所有包裹,沒有排他性,不然的話,火車站的行李托運、汽車站和機場的行李托運,你們都可以去查了,他們托運的包裹,和我們的有什麽不同?

“不是,不是你這麽理解的。”王局長說。

“老王,我看小劉的理解沒錯啊。”發改委主任說。

“關於這點,我來補充一下。”張晨說。

“好,你說,張總。”柳主任說。

張晨說:“劉總剛剛說的這個,其實在郵政法的實施細則裏,反應的更清楚,在實施細則裏,有一個排他性的條款,那就是第一章第四條,它是這樣寫的:

“‘未經郵政企業委托,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經營信函、明信片或者其他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的寄遞業務,但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傳遞的緘封的信息的載體。其他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是指以符號、圖象、音響等方式傳遞的信息的載體。’

“也就是,王局長說的郵電專營,國家指的是這一塊,禁止其他單位和個人經營的也是這一塊,就是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小魏他們托運的都是衣服,和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一點關系也沒有。

“這樣的話,如果你們郵電稽查,去查他們那一大堆的包裹裏有沒有信件是可以的,哪怕是查衣服裏有沒有夾帶信件都是可以的,但顯然都不會有,誰會在發衣服的時候,還會給客戶寫一封信夾在裏面?”

柳主任點了點頭,他說:“我覺得劉總、張總說的話,還是有道理的,王局長,你說呢?”

王局長覺得有點詞窮,他說:“你們搬的是條文,我說的是實務,在實務裏,我們整個系統,都在清查這樣的公司。”

“王局長,這個有點狡辯的,你們系統都在做,那也不一定合法,我們還是要依法行政。”發改委主任說。

“其實,說重了一點,王局長,我覺得你們的稽查大隊違法了。”工商局長說,“按照我們的企業法,任何單位和個人,是不允許以各種理由,幹擾企業的合法經營的。”

“老應,什麽意思?按你說的,你們工商局還要來處罰我們?”王局長來氣了。

柳主任趕緊制止,他說理解不同,不過老王,我也說兩句,撇開其他的不說,你們就是執法,也要人性執法,一大幫人去了,二話不說,就把人家門拉下,一點余地也不留,人家還住在裏面呢,結果人家……

柳主任說著,看了看魏文芳,魏文芳以為他要說借衣服的事,臉紅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