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薛團回家(第3/4頁)

他見過檢察院的朋友以後,就被陪著去拜訪區趙局長。

其實他可以通過王隊長引薦,但是他不想讓王隊長為難,更不會給人家惹麻煩。

王隊長引薦的話,不管幫沒幫忙,回頭別人也說走王隊長的關系。

他讓不相幹的人引薦,勸說趙局長,那就是從政策出發擺事實講道理,跟交情無關,誰也挑不出什麽錯,趙局長、王隊長、他自己都沒有任何麻煩。

軍事院校進修,對他處理人際關系方面的問題有非常大的提升。

辦公室裏,宋延輝對著那首詩研究了一下午,他忍不住跟同事嘀咕,“這不會是悼念海灣那邊的吧?”

同事道:“那位是去年去世的,不需要現在悼念啊。”

宋延輝卻眼睛一亮,“不對,那位是1975年4月5日。今年卻有人趁著這個日子在首都鬧,誰知道是不是借機鬧事?”

他突然發現了不起的線索一樣,兩眼放光,“就是這樣的,我要去見趙局長!”

前些年砸爛公檢法,所以不少人靠著家裏能鬧騰的緣故進了機關單位當上了幹部,而宋延輝也是這樣上來的。他絞盡腦汁要立功,每一次有什麽任務立刻就想超額完成指標,拿到業績就可以提幹。

這一次也不例外。

如果把顧孟昭打成海灣那邊的線人,那他就可以趁此立大功!

他興沖沖地拿著顧孟昭案件的卷宗去找趙局長,原本他應該先跟王隊長匯報,可他不想被王隊長搶功,所以自己越級上報。

趙局長剛好招待完兩位客人,正送出門去。送完客人,他轉身看到宋延輝過來,皺眉問什麽事兒。

宋延輝便眉飛色舞地給趙局長匯報自己的新發現。

趙局長聽得眉頭緊皺,這分明就是想把顧孟昭的悼念行為打成通敵叛國的罪名。

他心裏著實不悅,因為這宋延輝仗著自己老子的威名,向來不把王隊長等人放在眼裏,這會兒竟然要騎到自己這個局長頭上來了。

可巧,剛才薛明翊和朋友過來,跟他說得就是這個事兒。

趙局長示意宋延輝把卷宗拿出來,他直接翻了翻,指著宋延輝和同事提審曹志德的筆錄,“曹志德親口承認他們四個知青於今年1月8日祭奠悼念敬愛的人,之後顧孟昭寫了詩,這個顧孟昭、另外兩名知青也說法一致,你現在說是悼念去年4月5日的海灣對面那位,不覺得牽強?”

宋延輝不肯放棄,紅著眼睛繼續遊說,“局長,可今年4月5日,他們在首都鬧事……”

趙局長不悅:“顧孟昭去鬧了嗎?”

宋延輝一愣,“那倒是沒有,他在大隊被監控改造呢。”

趙局長:“文章是誰發表的?”

宋延輝:“……曹、曹志德。”

趙局長看著他,語重心長道:“宋延輝,咱們做公安的最重要的是講究事實證據,實事求是。”

這不正是人家薛明翊強調的麽?

顧孟昭寫詩有錯嗎?私人寫詩,悼念敬愛的人,沒有反動言論,一點錯都沒!

錯的是什麽?違規發表。

那麽他發表了嗎?他寫完埋在灰堆裏,並沒有。

違規發表的是曹志德,曹志德也親口承認是他抄寫以後寄給報社,報社也有記錄可查。

所以,事情不就簡單了麽?

誰違規誰錯,誰錯誰擔責!

要是隨便冤枉一個知青,還是一個比較有名氣的知青,那必然會引起其他知青的不滿,甚至由此惹出麻煩。

薛明翊原本說話語氣比較沉穩冷淡,並沒有什麽煽動性,可他在軍事學校進修學習了演講課,如今話術突飛猛進。

他給趙局長分析形勢的時候,就帶有很大的說服力,擺事實,再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就沒有不打動人的。

趙局長瞬間就接受他的說法,認為他說得對,這事關區公安局的聲譽,不能等省公安廳問責,他們應該秉公執法。

當然,也是薛明翊找對人,如果只是打動王隊長那個級別的沒用,因為他指揮不動宋延輝,也無權放人。

趙局長就可以。

宋延輝張口結舌,有一種自己要大幹一場卻突然被人釜底抽薪的感覺。

趙局看著宋延輝,嚴肅道:“宋延輝,我們不放過一個壞人,不冤枉一個好人。顧孟昭沒錯,你現在就帶人把他送回去,再把曹志德抓來。該怎麽判,就怎麽判!”

宋延輝:“……是。”

趙局長完全秉公辦案,雖然對顧孟昭有利,卻沒有半點庇護。

宋延輝說不出什麽。

趙局長催促他:“宋延輝同志,不要耽誤時間,免得讓曹志德逍遙法外,盡快給他緝拿歸案。”

宋延輝不情願地離去,雖然他可以不把王隊長當回事,可局長……終歸是局長啊。

宋延輝叫上同事小邱,要連夜去大楊灣帶曹志德回來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