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婚後(第2/6頁)

誠誠十分得意的說,“大伯母,我還能贏過我爸爸呢。”

苗玲玲笑了笑,“你可真可厲害。”

“雨珍,我是專門來道謝了,謝謝你和俊生,幫著找了這麽好的保姆,我看劉嫂挺好的。”

而且還幫著出了保姆費。

當然了,後半句她沒好意思講,她覺得這事兒是她做的不太好,但她手裏現在,的確沒有多少錢了。

或者說,錢也有一點,但不想拿出來付保姆費。

她從小沒為錢發過愁,結婚以後更是如此,但現在來看,其實是她之前本身物欲不算太高,而且也沒有存錢的習慣,手裏有錢就花掉了。

對別人大方,對自己更大方,一般想買什麽就買了,物欲也從來沒被克制過,也就不覺得自己缺錢。

但實際上,她真的是沒啥錢,沒存過一分錢,許俊昌臨走前,正好發了工資,給她一百,現在這一百,因為給孩子買東買西,也用了不少了。

唯一有的,就是孩子滿月禮上收到的錢了。

雖然這筆錢不算少了,可她第一次有了存錢的意識,一分錢也不想動。

林雨珍笑了笑,“大嫂不用客氣,是孫嫂幫著找的。”

苗玲玲東扯西扯閑聊天,不知怎麽說到了做生意上,她很羨慕的說,“現在不管幹什麽工作,即便是事業單位,你看媽還是個處長呢,一個月也就能掙一百塊,但人家做生意的,那個個都掙了大錢,我有個表叔,原來在部隊後勤上,特別會養花,後來轉業去了地方,在一家工廠保衛科,後來也不幹了,去村裏包了一塊地,專門種花,一年下來你猜能掙多少?”

“說是至少三四萬呢!”

林雨珍說,“是啊,現在是做生意的好時機,不管做什麽,只要不坑人,都能賺錢。”

苗玲玲現在覺出缺錢了,她也很想要掙錢,掙很多錢,她要是有錢,也要像雨珍一樣,買好多漂亮的衣服,也給瑞瑞買很多衣服玩具。

她要是有錢,每次回娘家都要買很多東西給父母,狠狠打她那兩個弟媳婦的臉。

軍區大院裏沒請保姆,一日三餐有食堂,如果沒趕上吃飯的時間,二叔家的三個孩子養的糙,也個個都會做飯,水平能吃,但肯定談不上好吃。

她住那邊,要麽吃食堂,要麽是需要自己做飯的,食堂的飯她早吃夠了,也不想自己做飯,所以經常回娘家蹭飯。

本來她回娘家,都是很隨意的,有時候不空手,有時候都空著手,因為她覺得娘家也還是自己的家。

沒想到兩個弟媳婦不高興了,趁著爸媽弟弟都不在家,而她又恰好是空著手去的,竟然敢奚落她來娘家白吃白喝。

但問題是,他們兩口子,許俊昌是軍人,而且是十分有前途的軍官,她現在也是有了副高職稱的醫生,怎麽可能去做生意呢?

林雨珍像是猜透了她的心思,說,“大嫂,你是不是也想做生意啊?”

苗玲玲笑了笑,“我倒是想去,可醫院的工作也不能辭了呀,而且,我能做什麽生意,除了看病,我也不會別的呀。”

林雨珍說,“做生意也不一定需要親力親為啊,我聽俊生說的,有一家藥材公司,兩個老板合作,一個出錢一個出力,也合作的挺好的。”

許俊生和張歷城兩個合夥,也並不是五五開,當初許俊生出資七成,張歷城出資三成,現在他倆出力都差不多,一個抓采購,一個抓銷售,賺來的錢,九成按三七比例分,剩下的一成五五分。

苗玲玲點頭,“要是能這麽樣是挺不錯的。”

林雨珍出主意,“要我說,現在什麽生意最好做,我覺得最沒有門檻的其實是飯店,現在街上擺小攤的挺多,但也就是賣個火燒炸醬面什麽的,炒菜基本上是沒有的,四九城私人飯店還很少,只要東西夠新鮮,做出來的菜味道不差,保準生意好!”

這兩年其實比前幾年好多了,前幾年老百姓出門吃個飯,那簡直是太難了,現在已經有零星的私人館子了,但還遠遠不夠。

苗玲玲也覺得她說的有道理,有時候出去逛街,除了在大柵欄附近賣吃的比較多,東單王府井這些地方,其實也沒幾家飯店,到了飯店,家家都得排隊。

她回到東廂房,琢磨了半天,吃過晚飯後,終於想起來一個合適的人。

是她的一個堂姐,初中畢業不顧家裏人反對,去上了烹飪中專,在國營飯店當廚師,後來嫁了個軍官,隨軍去了新疆,六七年前,丈夫因公殉職,她又帶著三個孩子回來了。

當時最大的孩子六七歲,最小的才兩歲,部隊為她安排了住處,每個月也有撫恤金。

前一陣子,她媽還提了,說金花姐覺得孩子都大了,體恤金不夠花了,她想找個工作掙點錢。

但她都四十歲的人了,當初档案從國營飯店調出來了,再想去不容易了,只能在部隊食堂幹臨時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