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我是掉包文女主的貴人[16](第2/3頁)

曾經的幸福回憶,成了往他們心口紮的刀子,每每回想起來,就紮得他們鮮血淋漓,痛苦難忍。

宋母將家裏所有與宋明珠有關的東西全都清理扔掉了,宋明珠這個名字也成為了宋家的禁忌,誰都不能提起,誰都不想提起。

為了走出曾經的陰影,宋父宋母決定搬離江城,去京都定居。

宋家搬家的速度很快,俞玨把照片發到宋父的郵箱後沒多少天,就聽說宋明珠的人販子母親落網了,宋靜靜轉學了,宋家搬走了。

班上的同學看著宋靜靜和宋明珠空著的座位,都忍不住議論紛紛起來。

“原來宋明珠的親爸親媽都是人販子啊,她跟宋靜靜互換人生,也是她媽故意掉包的。”

“宋明珠以後還會來上學嗎?她該不會也跟著她媽一樣去拐賣孩子了吧?”

“那可說不好,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宋明珠可是兩個人販子的親生女兒。”

“宋靜靜可真可憐,以前我就總見她身上有淤青,還以為是她自己不小心弄傷的,現在看來應該是宋明珠她媽打的,畢竟知道宋靜靜不是親生女兒,打起來也不心疼。”

“世界上怎麽會有這麽壞的人,太可怕了。”

“還好老天爺有眼,讓宋靜靜回到親生爸媽身邊了,她爸媽對她可好了。”

……

俞玨聽著同學們悄聲議論,不置一詞。

系統222忍不住問道:【宿主,你是怎麽知道女主她媽有寫日記的?】

俞玨淡淡的道:【你莫非忘了原劇情中女主和她親媽發生過一次很大的沖突嗎?女主燒毀了她媽用來懷念她爸的日記本,所以一向疼愛女主的她媽狠狠的罵了她一頓,女主十分委屈的找賀俞玨求安慰。這段劇情,還記得嗎?】

系統222翻了翻原劇情,還真有這麽一段,但只是簡單的提了‘日記本’三個字,根本沒說是誰寫的日記,它還以為那日記本的主人是王大虎的,所以何母才會對著日記本思念丈夫。

俞玨笑道:【不管那日記本是王大虎的還是她的,在我查到王大虎是因販賣人口罪被判死刑後,我就猜到這個日記本極有可能是關鍵性證據。否則,原劇情中女主為什麽要燒毀它呢?】

原女主宋明珠銷毀日記本這個關鍵性證據的原因也很好猜測,無非是不希望掉包真相暴露出來,讓她沒法繼續留在宋家,她也不想讓人知道自己親媽是個逃脫法網的罪犯。

原劇情中連宋明珠的親生父親王大虎是個被判死刑的罪犯都沒有寫出來,自然更不可能明確寫出女主她媽也是個罪犯,女主還幫她媽銷毀證據這種影響女主形象的內容了。

寫日記是一種很常見的行為,很多犯罪分子都會忍不住將自己的犯罪過程或者犯罪心理寫在日記本上。因為這些東西都是無法對人傾訴的,他們只能用筆寫在日記本上發泄出來,否則一直憋在心裏遲早憋死人。

那些沒有犯罪的正常普通人,就算沒有寫日記的習慣,也會偶爾忍不住在壓力大卻無法對人傾訴的時候拿筆寫幾句發泄情緒。

所以俞玨就猜到,那日記本要麽是王大虎記錄下來的犯罪證據,要麽就是何母留下的犯罪證據,不管是誰寫的日記,只要找到日記本,就能把女主她媽送進監獄了。

正好原女主宋明珠想借助他賀家大少的身份脫離窘境,而他也在系統222的催促下需要走一走貴人相助女主的劇情,索性他就借此機會出入女主家中,找到那本日記本,一舉多得,何樂而不為呢?

為民除害,又是做好事不留名的一天呢!

這時有個同學對俞玨問道:“賀俞玨,你不是說宋明珠是個善良單純的好女生嗎?你是被她蒙蔽了,現在你知道她的真面目了吧?”

俞玨義正言辭的道:“她父母是罪犯,不代表她也是罪犯,這年代可不興連坐罪名的。雖然宋明珠同學鳩占鵲巢不好,她親生父母都是人販子,但我們也不能因此歧視她,覺得她是個壞女孩。”

系統222:【你這話怎麽聽起來怪怪的,好像有點陰陽怪氣啊。】

俞玨淡定的道:【難道我不是在為女主說話嗎?】

系統222琢磨了一下:【你的確是在為女主說話,但我就是覺得你這話不僅沒有起到幫女主辯解的作用,反而還火上澆油了。】

俞玨道:【反正我只負責幫女主說話撐腰,至於別人怎麽想的,與我無關!】

那個提醒俞玨認清宋明珠真面目的同學有點不滿的道:“宋明珠的親爸媽都是人販子,她自己也是個鳩占鵲巢的壞人,之前她還故意哭哭啼啼的裝出一副宋靜靜欺負了她的模樣,她本來就人品不好。”

有同學附和:“是啊,人販子的女兒,還鳩占鵲巢,冒牌貨欺負人家真千金,怎麽可能會是真的善良單純,一定是賀俞玨被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