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第2/3頁)

玫瑰。

好看是挺好看。也不知道這人怎麽放在包裏的……花體沒被壓變形,依舊完整,美好。

然而這一出還是讓閱盡風塵的姜默覺得被送花這種老土情節雷到了,有點無法接受。

他左手一朵玫瑰花,右手一瓶營養快線,憤怒地質問沈朝文:“為什麽,你為什麽要送我花!”

沈朝文拍拍他的肩,安慰他:“拿著吧,一片心意,這是我第一次買花。”

“你土死了,送玫瑰。”

“你怎麽挑三揀四的。”

“我不要。”

“不要拿去丟了,要我幫你丟嗎?還我。”

拿花的手,微微顫抖。姜默悲憤地扭過去看了會兒車窗外的風景。想了想,越想越氣,他目光無奈地挪到那朵嬌嫩的法蘭西玫瑰上,思考片刻後,開始進行他的傳統藝能——揪花瓣吃。揪一片,吃一片,吃得慢條斯理,津津有味。

他們對面那兩個學生笑著看他,姜默絲毫不怕尷尬,還試圖分享,把花遞過去問他們要不要來一片。

又開始瘋了。沈朝文早就見過他種種酒後不正常舉動,倒也不太意外,淡定地和他一起接受車廂裏其他人的注目禮,問他:“味道怎麽樣?”

姜默說:“一般。下次送向日葵吧,買熟點那種,我約莫還能嗑幾顆瓜子。”

很不愛笑的沈朝文成功被他逗笑。姜默拿花敲了敲他的腦袋:“你追人的這些把戲真的有夠老土。”

沈朝文不服:“你上次還跟我說,土到極致就能返璞歸真,真摯的感情不需要太多技巧。況且我買花只是因為路過的時候覺得好看,想著買來跟你分享美麗,又沒什麽壞心思。”

“你什麽心思我一清二楚,裝什麽裝。”

“你覺得我什麽心思?你說來聽聽,我也好奇。”

他們嘴就沒閑過幾分鐘,一直在壓低聲音拌嘴,你頂我一句我嗆你一句,一點都不無聊,熱熱鬧鬧吵著就到裏昂了。

姜默只要沾了點酒走路就飄,出站的時候,沈朝文拖著行李箱在旁邊看著他那‘舞步’,沒忍住調侃:“跳探戈呢?好好走,別摔倒了。”他還拖著行李箱,也不方便去扶。

姜默答他:“探什麽戈,還不如說我玉山將傾。”

“什麽意思。”

“沒文化了吧?”姜默笑著搭上他一邊肩膀,“竹林七賢的嵇康,他朋友形容他‘其醉也,傀俄若玉山之將崩。’意思是說他喝醉了像玉做的山一樣傾倒下來……”

“你別自戀了,還自比美玉。”

“我也不樂意做玉啊。”姜默還是笑,“我寧願做又臭又硬的石頭,沒那麽脆弱,砸不碎。”

來到出站口,姜默的朋友已經等待多時,高高瘦瘦的一個男人,皮膚有點黑,留胡子,名字叫萊諾,是他在學校的同學,學攝影的,家就住裏昂老城。知道姜默要來,很熱情地跑來接待。

沈朝文合理懷疑他們是臭味相投的朋友,上車後萊諾指了指副駕駛上紙袋子裏的酒,很興奮地對姜默嘀咕了半天。沈朝文現在能聽懂一點點法語,但說快了就聽不懂……他倆說得有點快。

不過他們說的內容是什麽並不難猜,今晚肯定是要大幹一場不醉不歸了。

沈朝文坐在姜默旁邊,惆悵地嘆了口氣。

姜默聽他唉聲嘆氣的,順手拍了下他的腦袋:“出來玩嘆什麽氣,給我笑!”

“逼迫不愛吃早餐的人吃早餐不對,那逼迫不愛笑的人笑也不對。”

姜默笑著掰著他的頭去看窗外:“行了,嗆我不如好好欣賞一下電影誕生的故鄉、小王子的老家、與獅同名的美麗城市裏昂……”

沈朝文順著他的力扭過頭,靜靜打量這個漂亮的城市。

比起巴黎,這裏沒那麽浮華,歷史感似乎更厚重些。尤其等車駛入老城後那種感覺更強烈了,這裏的建築大多是文藝復興時期的風貌,置身其中,會令人有種穿越回中世紀的感覺。

他們已經到祈願山腳下了,老城的街道有點窄,周圍的房子大多是熱忱的紅,他們正在深入裏昂紅色的心臟。

姜默突然湊過來,在他耳邊道:“說起來,我覺得你就很像一只小獅子。”

沈朝文慢悠悠扭過頭,和姜默對視幾秒,若有所思道:“為什麽不是大獅子?”

姜默:“……”

充當司機的萊諾抽著煙,一邊開車一邊隨口調侃姜默:“你說跟伴侶來,我還以為是之前唱歌劇的那個薇薇安,搞半天是你弟弟。”

姜默問他:“你怎麽知道我跟弟弟不是一對?”

萊諾吐著煙圈回頭看他一眼,笑著說了句好的,我知道了。沈朝文感覺萊諾那目光賤兮兮的,他們合起夥來講法語自己又聽不懂,只能小聲去問姜默:“……剛剛你們說什麽?”

姜默拍拍他的頭:“說你是一只長得像獅子的豬。”